2022年江西上饶市余干县公安局招聘辅警70人公告

  

  余干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余干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纳入余干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分配到余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执法执勤辅助岗位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步骤

  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由余干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7∶00,地点:余干县公安局群众工作室(玉亭镇永安东路2号)。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2:1,如未达到相应开考比例的,则按规定缩减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及参加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余干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于2022年11月1日9:00-17:30,到余干县公安局群众工作室领取《体能测试资格证》。

  6.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报名、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2022年10月22日09:00及以后)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核酸检测由考生自行完成,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七、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工作由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余干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初定于2022年11月4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需提供体能测试前48小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引体向上和纵跳摸高(二选一)30分。体能测试各项总分未达到合格线(60分)不予进入笔试。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1、附件2。

  3.体能测试各项成绩由参加体测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总成绩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

  八、笔试

  体能测试达标的可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提供笔试前48小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

  1.笔试工作由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余干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

  九、面试

  1.面试工作由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余干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时间待定,视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另行通知(需提供面试前48小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纸质报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取得有效总成绩人员中,依成绩由高到低按1.5:1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有效成绩是指考生完成报名并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没有舞弊违纪行为且得分不为0的成绩。

  4.递补面试人员。对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的情况,经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本次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面试考场平均分。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7.由于本次招聘为同一岗位,各考场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根据所有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进行加权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成绩计算(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十、体检、政治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并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

  体检参照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标准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余干之窗网站公布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余干县公安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间由余干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余干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1.试用期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1800元。

  2.签订合同后每月薪酬约为3000-4700元。

  3.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十三、特别提示

  1.报名、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测等涉及的后期所有流程,报考人员须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建议报考者考前请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

  3、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四、其他

  本公告由余干县公安局政工科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93-3398737、1910793636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余干县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评分标准

  2.余干县公安局辅警招聘体能测试达标标准测验规则

  3.余干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余干县公安局

  

余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婺源县教育系统选调公告

  

  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公告

  根据县政府《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方案》(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现就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2022年温暖计划的实施对象范围为:

  (一)在婺源县外任教在编在岗的婺源籍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父母是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因学习、工作原因户口已迁至外地,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三)配偶为婺源籍(2021年12月31日前在籍),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四)配偶为婺源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但本人在外地任教,且在编在岗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

  二、选调条件

  2022年温暖计划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学校一线教师;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外地任教一般需满5周年(含)。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获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及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对在外地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温暖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婺源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县教体局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793-7416330,13607030743(洪)。

  (三)报名材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填写《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书、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现实表现、近3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证明材料须所在县教育部门备案);

  3、申请人父母、配偶需证明的相关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资格审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有异议的再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共同审查。

  (二)组织面试

  审查通过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面试。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分数不得低于80分。根据面试结果和计划名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

  对研究确定后的拟选调对象在婺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调配办理

  体检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其中2021年秋季开学已在县外城区初中、小学任教和高中阶段学校任教的,可安排在城区中小学校,其他人员根据农村学校的空编、缺编和本人户籍情况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具体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经审定后由县人社、编办、教体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申请回婺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三年内不再纳入温暖计划实施对象。调入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人员,今后申请跨乡镇工作调动或参与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按婺府办发〔2021〕102号和县教体局婺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办理。

  本公告未尽事项按婺府办字[2022]4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婺源县2022年教育系统温暖计划报名登记表

  

婺源县教育系统温暖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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