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都昌县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文件精神,打响都昌事都好办政务服务品牌,高标准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office、WPS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工业园教育体育局4楼)

  网上报名:报名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微信15779849719(同为手机号码),微信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储备库(保留一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体检等相应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入闱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现实表现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并征求公安、法院、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政务服务辅助工作岗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职业服装等福利待遇。

  4.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分别给予5000元/年和3000元/年的绩效奖励。

  5.聘用人员开展工作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作经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职责的;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八、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都昌县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