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招聘19人公告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医院简介: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是吉安市委、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综合性公立医院,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全面整体托管20年。医院于2015年12月正式开业运行。

医院依山就势、绿树环绕、湖清水碧、景色幽美,占地270亩,位于吉安南大道的美丽古后河绿廊之畔;按现代化建筑风格建造,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分门诊医技大楼、肿瘤中心、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住院大楼、生活区五个功能区。医院规划设计床位1280张,现已开设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普通外科、病理科等共31个科室;随着医院发展,将与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同步,按一、二、学科分类,将开设40余个专业科室。

因发展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19名。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专业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其他条件备注
普外科临床医师1人外科学
(肝胆外科或器官移植专业)100210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呼吸内科临床医师1人内科学
(呼吸内科专业)10020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神经外科临床医师1人外科学
(神经外科专业优先)100210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泌尿外科临床医师1人外科学
(泌尿外科专业)100210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医学影像科临床医师1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7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肿瘤科临床医师2人肿瘤学
100214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耳鼻咽喉科临床医师1人耳鼻咽喉科学
100213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消化内科临床医师1人内科学
(消化内科专业)10020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口腔科临床医师1人口腔临床医学
100302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风湿免疫科临床医师1人内科学
(风湿免疫专业)
10020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血液科临床医师1人内科学
(血液内科专业)
10020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儿科临床医师1人儿科学10020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皮肤科临床医师1人皮肤与性病学
100206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
病理科临床医师1人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100104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
神经内科临床医师1人临床医学
100201K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神经内科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检验科1人医学检验
101001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检验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检验科1人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8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药剂科1人药剂学
100702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合计19人

  
注:1.本公告中招聘的岗位,2020届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2.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本次招聘的19名人员均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吉安市人社局、吉安市卫健委、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等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下载附件报名表,并将本人

身份证、本科毕业证、本科、硕士就业推荐表、硕士

成绩单、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执业书

等相关证件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人事科邮箱(dfyyrsk@163.com),标题写专业+姓名。咨

询电话:0796-8999809,谭老师。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开考比例,招聘职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方法:面试以专业知识为主,可采取口头问答、小型测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实行百分制,70分以上者,需面试专家组合议后等额确定人选(以专家合议后名单为准)。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五、入闱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成绩70分以上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由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在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纪律和监督

1.市人社局、市卫健委以及院纪委对招考工作实行全程严格监督,确保考试工作客观公正。

2.选聘工作要做到选聘条件,选聘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和考风考纪。

联系电话: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999809

监督电话:吉安市人社局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0796-8226389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0796-8311066

八、正式聘用

对符合本次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程序办理报到、上编等相关手续。

附件: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报名表.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东方医院吉安医院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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