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3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7日-2023年05月07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4: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招聘4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吉州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历届毕业生(非在编人员);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本科公费师范生。
(三)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招聘对象2023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书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
其他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过时不予受理。考生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zqjyjrsk@126.com。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地点定于吉州区教育体育局会议室(吉州区行政中心三楼330室)。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2份到指定地点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不按规定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取消或核减的岗位数将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调剂后的岗位亦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
(二)考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
1.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试教内容:所招聘岗位相关学科课程。
3.试教方式: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明确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
4.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如果出现该岗位入闱最后一名试讲成绩相同者,则组织加试)。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2.体检费参照教师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五)选择岗位
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后不得放弃。具体学校及岗位由区教体局选岗时提供。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后的合格人选,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录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2.已聘用人员如果在2023年8月底前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条件中所需的有关证书,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咨询电话
吉州区教育体育局:0796-8237931;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8229380;监督电话:吉州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796-8223828。
附件:1.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
2.吉州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
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州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吉州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设置表.docx
2023年江西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关于公开招聘2023年第三批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开展社会治安及日常勤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本市常住人口。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2005年7月31日至1988年7月31日),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7.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0.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上岗手续的程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者自行下载,按要求提前填写并打印)1份。④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⑤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如退役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⑥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2)邮件报名。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报名,可通过邮件报名。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42754413@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人员姓名。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6号,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4楼政工科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书面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公安工作常识、法律法规常识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成绩为100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占50%)、立定跳远(占30%)、10米 c 4往返跑(占2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体能测试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 c 4往返跑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2〕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执行,体检费录用后报销。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再次审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上岗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上岗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资待遇
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聘用期间,按分局同类警务辅助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青原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出笔试、体能测试、政审、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3.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结合辅警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付警官:0796-8115969,15216287645。
附件: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第三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3年8月1日
2023年江西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求,经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其下属单位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吉安市吉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
详见附件1《2023年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05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式依此类推。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31日(含)。特别优秀者经研究决定后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下,笔试、面试等工作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6月27日(8:30至17: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填写《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网络报名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以电子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将《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电子档(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一份,所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实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发至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发送报名材料需注明:报考单位+岗位+姓名。
3.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名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笔试
1.本次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或调剂报考人员,报名未成功者不另外通知。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笔试相关公告。考点设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
3.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知识,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不足面试入闱比例时,全部进入面试。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入闱面试名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现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拟面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部分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方式。请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后续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和工作经验优秀者优先)。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工作岗位的,取消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补录。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
3.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或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岗位,各招聘单位有权予以解聘,解聘后该岗位不再补录。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解释权归吉安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人事科)所有。
2.考生报考时如有咨询事项,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附件:
1.《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