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峡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专业森林员招聘公告

  

  峡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2021年专业森林员招聘公告

  因大队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森林员,现根据《峡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社会聘用人员招聘方案》(峡应急字〔2021〕23号)精神,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条件要求,面向社会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热心应急救援事业的男性青年。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业森林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报名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峡江县户籍男性公民,退伍军人、具有应急救援经验人员、持有B1以上驾驶资格证者优先;

  4、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岗位条件

  1、年龄18-30周岁(1991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之间出生的),具有应急救援经验、相关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2、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高不低于162厘米、双眼裸眼视力4.7以上、无残疾、无听力障碍、无色盲或夜盲、无传染性及精神类疾病;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排名公示、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

  (3)报名地点:峡江县应急管理局二楼203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急救援或相关专业特长证明一份及岗位条件其他有关材料,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当场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体能测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

  (1)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2、参照全市专业队员人人过关考核体能科目标准,细化考试得分。

  3、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四个项目,各单项满分均为100分。

  4、体能测试所得单项分相加后除以4再乘以60%为体能测试最后得分,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2)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按1:2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比)确定入闱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1、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性应急救援相关问题。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所得分乘以4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五)成绩排名公示

  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生成绩及名次。

  (六)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序,末位同分者按退伍军人、具有应急救援经验者、有相关专业特长者依序优先入闱;末位同分者,分数、条件相同的(退伍军人、具应急救援经验者、有相关专业特长或都不具备),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闱,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顺序选择单项分高者入闱。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七)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入闱人员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体检递补方式依次予以递补。

  (八)拟聘公示

  在峡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受聘人员自愿退出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续签的,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根据其工作表现、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续签《劳动合同》。年龄超过45周岁的,原则上予以解聘(具有特殊专长且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又急需的人员除外),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四、工资福利待遇

  1、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由专业队统一发放,享受峡江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合同制队员同等工资福利,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发放。试用期工作不纳入当年年度考核评分。

  2、合同期间,聘用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统一办理。

  本方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6-3680607(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6-3695119

  

峡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峡江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

  

专业森林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100米跑

  

  3000米跑

  

  引体向上

  

  俯卧撑

  

  (秒)

  

  (分)

  

  (次)

  

  次/2分

  

  100

  

  13′0

  

  13′40′

  

  10

  

  50

  

  95

  

  13′3

  

  13′55′

  

  49

  

  90

  

  13′6

  

  14′10′

  

  9

  

  48

  

  85

  

  13′9

  

  14′25′

  

  47

  

  80

  

  14′2

  

  14′40′

  

  8

  

  46

  

  75

  

  14′5

  

  14′55′

  

  45

  

  70

  

  14′8

  

  15′10′

  

  7

  

  44

  

  65

  

  15′1

  

  15′25′

  

  42

  

  60

  

  15′4

  

  15′40′

  

  6

  

  40

  

  55

  

  15′7

  

  15′55′

  

  38

  

  50

  

  16′0

  

  16′10′

  

  5

  

  36

  

  45

  

  16′3

  

  16′25′

  

  4

  

  34

  

  40

  

  16′6

  

  16′40′

  

  3

  

  32

  

  35

  

  16′9

  

  16′55′

  

  2

  

  29

  

  30

  

  17′2

  

  17′10′

  

  1

  

  26

  

  25

  

  17′5

  

  17′25′

  

  23

  

  20

  

  17′8

  

  17′40′

  

  20

  

  15

  

  18′1

  

  17′55′

  

  17

  

  10

  

  18′4

  

  18′10′

  

  14

  

  5

  

  18′7

  

  18′25′

  

  10

  

  (如:100米跑项目成绩为14′3,则该项目得分为90分,4个项目所得分相加后除以4为体能测试得分)

  附件2:

  

峡江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合同制

  

专业森林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相

  片

  

  出生年月

  

  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

  

  所学

  专业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地址

  

  特 长

  

  现工作单位

  

  个人简历

  

  年月至年月

  

  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任何职

  

  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