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选调教师45人公告

  2022年万安县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目前我县城区学校学生占比逐渐加大,城区学校师资普遍欠缺。为确保2022年秋季开学顺利,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需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45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初中学校

  

  选调人数

  

  岗位及人数

  

  万安二中

  (新校区)

  

  15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3

  

  2

  

  3

  

  1

  

  化学

  

  生物

  

  道法

  

  历史

  

  1

  

  1

  

  3

  

  1

  

  小学学校

  

  选调人数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实验小学

  

  8

  

  4

  

  3

  

  1

  

  实验二小

  

  8

  

  4

  

  3

  

  1

  

  五丰中心小学

  

  6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选调教师45人公告

  

  2

  

  2

  

  2

  

  园区中心小学

  

  8

  

  3

  

  3

  

  1

  

  1

  

  上述小学岗位中,实验二小体育岗位如无人报考,岗位计划调整至英语学科,园区中心小学体育岗位如无人报考,岗位计划调整至数学学科。

  三、选调条件

  1.教龄条件。

  ①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5周年及以上(根据《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特岗教师被聘为正式教师后,3年内不得调入县城学校”的规定,特岗教师须在本县公办学校任教满6周年)方可报考。三定向教师按合同协议时间执行。

  ②通过绿色通道回县任教的教师,累计教龄不少于5周年且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满3周年方可报考。

  ③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教师须在本校任教满5周年方可报考。

  ④民办高中的在编在职教师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累计满5周年的(特岗教师须满6周年)可报考初中岗位。

  2.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民办高中在编教师本次报考不限年龄。

  3.学历及教师资格证条件。

  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初中的教师只可报考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或近三年本人任教了(至少有一年教学成绩)的初中学科岗位。民办高中的在编教师只可报考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近三年本人任教了(至少完整一学年)学科的初中学科岗位。小学的教师只可报考小学岗位,其中报考小学体育岗位的教师,须有小学及以上体育学科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①近三年内因违法违纪被县教育主管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②近三年中有一个完整学期请病假的,或一学年中请事假(含离岗)累计达60天及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四、选调办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的55%、教学成绩得分(满分33分)、学校评价得分(满分3分)和奖励加分(满分9分)四项综合评定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实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应专业的教材教法,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材教法占20%.考试时间2小时。

  (二)教学成绩计分

  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特指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法、历史学科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教师)以县教体局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和毕业会考为准,由教培办核查统计。未列入上述科目选调岗位的教师不考核教学成绩。

  1.教学成绩以近三年的为准,每学年各11分。具体查看报考教师各学年下学期的期末统考成绩(含中考和小考)。

  2.成绩计算办法:

  (1)初中七年级的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道法、历史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八年级地理、生物教师查看学业水平考试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九年级的教师查看中考(学业水平考试)的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其中平均分占5分、优秀率占3分、及格率占3分。

  计算时对照该年级该学科全县平均分、优秀率和及格率计分。报考教师的平均分(折算成百分制)达到该年级该学科县平均分(折算成百分制)计2.5分,每高出全县平均分1分加0.25分,每低1分扣0.25分,每学期加到5分或扣到0分为止;报考教师的优秀率达到该年级该学科县优秀率计1.5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每学期加到3分或扣到0分为止;报考教师的及格率达到该年级该学科县及格率计1.5分,每高出1个百分点加0.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15分,每学期加到3分或扣到0分为止。

  (2)小学一至五年级的教师查看期末统考成绩的平均分,六年级的教师查看小考成绩的平均分。

  计算时对照该年级该学科全县平均分计分。达到县平均分得5.5分,每高出1分加0.55分,每低1分扣0.55分,每学期加到11分或扣到0分为止。

  (3)报考教师若任教同一学科多个年级,取所有任教年级的平均得分计算;若任教多学科,报考初中岗位的只取报考学科的成绩计算,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取实际任教学科的平均得分计算(限小学语、数两科),报考小学英语岗位的只取英语教学成绩,不取任教的语文、数学教学成绩。

  (4)因受组织上工作安排或正常休假(如借调、病假、产假、小学教师任教幼儿园、民办高中任教等),导致其没有完整的近三年教学成绩者,按以下方式计算其教学成绩:①报考教师只有所报考学科两年教学成绩者,另一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②报考教师只有所报考学科一年教学成绩者,另两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分别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③报考教师若三年都没有所报考学科教学成绩者,三年的教学成绩得分分别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

  同一学年的两个学期中因正常原因交班接班的,任教时间(不含寒暑假,下同)不满7个月的不计算教学成绩;达到7个月不满9个月的可以计算教学成绩,也可不计算教学成绩(取报考该学科其他人该年教学成绩得分平均分的80%计算),由报考教师本人确定;任教满9个月及以上的必须计算教学成绩。

  (三)学校评价

  学校评价满分为3分。由学校班子成员对报考教师近三年的工作表现评分,班子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人评分的平均分。

  (四)奖励加分

  1.村小、教学点从教经历加分

  报考教师从教以来,凡在村小任教满一学期加0.25分,在教学点(限一师一校)任教满一学期加0.5分。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证明,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此项加分2分封顶。

  2.综合荣誉加分

  凡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十佳教师(最美教师)、优秀校长、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7种荣誉称号,按以下分值加分:县级0.5分,市级1分,省级1.5分,国家级2分。同一年度获同一奖项,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年度,不同奖项可以累计加分。此项加分2分封顶。

  3.优课赛获奖加分

  凡教师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优课(高效课堂)赛中获奖(须加盖公章),按以下分值加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县级

  

  0.6

  

  0.4

  

  0.2

  

  市级

  

  1

  

  0.8

  

  0.6

  

  省级

  

  2

  

  1.5

  

  1

  

  国家级

  

  3

  

  2.5

  

  2

  

  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优胜奖按三等奖加分。同一年度同一活动获奖,取最高奖励分值予以加分,不重复加分;不同年度不同活动获奖可累计加分。此项加分3分封顶。

  报考体育岗位的,近五年内在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运动会等业务比赛中本人或指导获奖参照上述标准加分。此项加分6分封顶。

  4.班主任工作加分

  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计0.3分,班子成员、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中小学班子成员兼任班主任的可重复加分。此项加分2分封顶。

  以上获奖加分的证书(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8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教培办核算教学成绩时间截止至8月10日下午5:30,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芙蓉中心小学办公楼。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其中任教工作简历填写从参加工作至今的完整经历)。报考时只分学科岗位,不具体到各学校学科岗位,比如报考小学语文,只需要在报考岗位栏目填写“小学语文”,而不能填写“实验二小语文”。学校审核属实后,若符合报考条件,在报名表上填写“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字样,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加分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证明(不含部分学校设立的副班主任),学校班子成员(有发文任命的)和村小校长视同班主任;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明姓名和报考岗位);⑥报名费200元。以上材料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供,报名时间截止过后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①-④顺序装订。不接受电话、微信、邮件报名及提交材料。

  4.选调岗位数5人及以下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2及以上方可开考,选调岗位数5人以上的,选调计划和该岗位报考比例达1:1.5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将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各项加分材料进行审查统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相关学校签字盖章的负责人通报批评。

  (四)加分公示

  笔试前将报考者的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情况在万安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报考教师所在学校公示3天,公示期间将有反映的情况及时核实并告知当事人,公示期结束后再举行笔试。

  (五)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4日。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2.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8月15日。地点:万安二中(新校区)。

  (六)公示、选岗、确定选调人选

  1.笔试后将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得分、教学成绩得分、学校评价得分和奖励加分四项综合评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岗位等额预录取。若出现末位总分并列的,则录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还相同,则录取教学成绩高者,若教学成绩还相同,则录取教龄长者,若教龄相同,则录取学校评价得分高者,若还相同则一并录取。评定总成绩及预录取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公示期间,若有反映并经查实不合格的,按预录取原则递补一次。

  2.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岗。该学科只有一所学校有选调岗位的,直接录取到该岗位,同一学科有两所及以上学校有选调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岗。选岗时总成绩相同者按预录取原则确定选岗顺序。凡报名参加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选调考试并进入预录取选岗人员,原则上不得放弃选岗资格,否则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上述选调学校的教师参加选调考试并被录取到他校后,所产生的空缺将根据相应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排序依次补录。报考教师仍录取在本校的则不占选调岗位职数。

  3.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岗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经县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复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及时将选调教师的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为符合条件的教师报考提供方便。

  (二)严明选调工作纪律。学校要对参加选调教师的教学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如实核查,为本校开出的证明等材料负责。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电话:0796—5701290

  八、本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2年万安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5日

  




  附件:2022年万安县县直及县城周边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公告

  

  2022年度万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单位计划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2)。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资格条件

  1.万安县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一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其中,乡镇公务员必须在基层工作满5周年服务期限;科级干部不能报考。

  2.县内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包括教体、卫健系统在编在岗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其中: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必须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县外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干部满试用期即可报名。按照身份与职位相匹配的原则,报考时只能选择与自己身份相匹配的职位。通过绿色通道等调动方式回县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须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报考其他职位的人员须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专业不限。

  9.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比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年龄、工作经历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委组织部干部室(县行政中心1008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705291,联系人肖声茂);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2022年度公开选调县直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其中,县外在编在岗人员必须经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的须提供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在县外工作的事业干部需要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考试报名分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等三类职位。(公务员和参公单位为同一类职位)。报考单位事业的,报名时不分具体单位和具体职位。笔试、面试之后,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单位。如果有放弃岗位的,则在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分数相同者,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6.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分别不少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若达不到人数要求,则相应调减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2.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类职位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因放弃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进行递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和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利,根据职位计划数,其中,报考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这两个职位的人选分别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人选,按职位总计划数再增加5人的名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末位同分则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不进行人员递补。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组对入闱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情况。

  当选调职位面试前出现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 5839805;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10355,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2年度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