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57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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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511个岗位,招聘人员574名。具体情况详见《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指2004年5月31日(含)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工作经历条件。招聘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条件。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8月(含)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5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见附件2)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规定,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5.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6.限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的岗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本县(市、区)户籍是指2022年5月31日为本县(市、区)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市、区)户籍,本县(市、区)生源是指在该县(市、区)参加高考的考生。

  7.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岗位。报考者必须符合《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的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已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除外。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18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8.在职人员报考要求。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报考。

  9.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受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延期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笔试入闱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2022年上半年疫情影响考生在成绩查询相应位置会有标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后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考生须承诺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取得成绩合格证,如未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其他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上午9:00至6月13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2.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9日上午9:00至6月14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3.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招聘人数和取消招聘的岗位,于2022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6月16日上午10:00至下午17:00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考点设在吉安市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题型由主、客观题组成。参加考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

  3.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4.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一般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为1:2。备注中注明特殊岗位的接待员、讲解员等岗位考试,按照计划招聘数1:7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5.考试结束后,视考试成绩具体情况进行雷同分析,经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2.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报名系统里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⑤2022年应届毕业生携带就读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必须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以及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3.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一般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特殊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方式。

  2.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3.特殊岗位面试。备注中注明特殊岗位的井冈山管理局接待办公室接待员管理中心女接待员岗、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女讲解员1岗、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女讲解员2岗、井冈山市融媒体中心编辑岗和泰和县融媒体中心全媒体采编岗等特殊岗位的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合成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总分为3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一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我局将另行发布公告,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请需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进入考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本次考试面向考生发布的所有公告,均以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an.gov.cn/)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监督、咨询电话

  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监督电话:0796-8225216。

  附件1:吉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2022年江西吉安市吉州区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吉州区2022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吉州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备战力量,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进行2022年第二批政府专职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10名,均为男性,岗位为灭火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技校、中专毕业生)。年龄18—30周岁之间(1992年10月1日-2004年10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视力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5)。

  (四)具有体育特长(田径,篮球等二级以上)的优先考虑。

  (五)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驾照及以上)、机械维修、厨师、水电维修(取得相应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部队退役士兵及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且体能考核成绩可以达全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90年10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组织、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与原工作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7、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2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719637569@qq.com;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值班室(吉州区人民路51号)。

  3.报名材料:报名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表彰证书等扫描件(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红底电子彩色照片。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资格。

  (四)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10月中旬,地点位于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考核标准见附件2。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不合格予以淘汰。

  (六)面试

  对确定入闱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程序:先进行自我介绍,再由考官进行提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地点: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招录,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大队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察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招聘人员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招录;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九)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集中参加由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并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确定为聘用人员之后,由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两年,两年后表现良好、考核合同者可续签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专职队消防员招聘后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在吉州区辖区站承担执勤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二)工资福利。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照吉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大队缴纳单位部分)。

  (三)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796-8231119

  附件:

  1.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吉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吉州区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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