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淄博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9人公告

  
 
  根据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二)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九)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高青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面向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2022、2023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2024年5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8:30—2024年5月19日12:00。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见《岗位一览表》)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报名表(word电子版)+其他材料(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单位+岗位+姓名”。
 
  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1.报名表(附件3),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本人为x年x月毕业即参加社会招收规培且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本人为于x年x月住培合格的xx专业人员”。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3.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
 
  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说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同时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说明。
 
  4.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5.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可参照附件5样式出具)等其他材料;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
 
  6.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可参照附件6样式出具)。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7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按时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报名人员须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虚报有关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邮箱、接听电话,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告。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将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初试
 
  网上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增加初试,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初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要求以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初试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示,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知识评测。具体要求以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面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初试成绩相同或未安排初试的,进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视为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等额递补。考察体检工作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高青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应聘人员若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人事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高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9日

2024年山东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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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高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关于承诺制
 
  暂未取得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4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2月26日以前取得。
 
  3.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4年2月26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2月29日12:00。
 
  审核时间:2024年2月26日09:00-2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进入“2024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 个岗位。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2月29日12: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533-2341906详细咨询。
 
  (二)网上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三)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3月1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初试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3月13日09:00-3月14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成绩计算与排名
 
  初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公布。
 
  招聘主管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三)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七、其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341906(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533-3583832(淄博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公告网址:
 
  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http://zbgxqrcszdn.cn/)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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