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盐城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68人公告(第二批)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高校招聘一批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68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第二批)》(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普通高校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为卫生健康工作需要的专业。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到招聘现场报名。
 
  (二)时间地点: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等省内外高校以及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省卫健委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的人才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见各高校医药卫生类人才招聘会安排。
 
  应聘人员在拟参加场次招聘前,请及时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以确认剩余岗位计划数和招聘行程情况。
 
  (三)联系电话: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4198276
 
  县人民医院18066139958(王女士)
 
  县中医院  15365748281(王先生)
 
  县三院  13485228918(王女士)
 
  县疾控中心 19962347107(沈女士)
 
  县妇计所   15961910586(沈女士)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2.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
 
  ②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2张(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2024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⑤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⑥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⑦《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医学类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
 
  ⑧本人签字确认的《承诺书》(附件3);
 
  ⑨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不准确或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审核
 
  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资格审查。本次校园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设1:1开考比例;本科学历招聘岗位,在《2023-2024年滨海县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审核结果后当日内陈述申辩。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人员存在隐瞒不得报考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二)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时,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上)。
 
  (三)公示
 
  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岗位的资格。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证件,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4198276;滨海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0515-8919606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86601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江苏盐城滨海县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公告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滨海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滨海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岗位类型
 
(一)引进对象
 
1﹒A类:江苏省2024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指定的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高校名单中的1类22所高校(详细高校名单附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下同)。
 
2﹒E类:北京协和医学院、南方医科大学、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中的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扬州大学,以及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B+及以上医学类学科的应往届优秀毕业生(详细高校学科附后)。
 
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类型
 
滨海县事业单位岗位
 
二、资格条件
 
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5﹒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布公告时已在盐城有参保记录(中断参保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且未享受过盐城市各级引才政策的除外)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17:00—5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参与报名,邮箱:bhmxys@163.com;邮件名:报名单位+岗位名称+姓名+院校+手机号码,联系方式:0515-84108117、84108660。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江苏省滨海县2024年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第二批)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高校就读期间全部学段的奖惩材料、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发表论文、获批专利等证明材料;⑤所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⑥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录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评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采取一定形式进行综合能力考评。考评分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谈测试两个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谈测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
 
2﹒面谈测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聘用
 
1﹒考察体检。在面谈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发布岗位拟引进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环节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仍相同,由招录主管部门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签约。对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签订就业协议。
 
3﹒入职聘用。引进人才报到后,按照相关流程,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考察体检、公示签约等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一)政策待遇
 
1﹒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应工资标准执行。
 
2﹒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3﹒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来滨海工作后,其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以按规定协调安排到滨海县相应的单位工作。
 
(二)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滨海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2﹒引进的A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分别按照5000元/月、4000元/月、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引进的E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3﹒引进的A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引进的E类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滨海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滨海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优秀青年人才在滨海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6﹒非盐城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7﹒对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优秀青年人才,分别按照研究生不超过5万元、本科生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分期给予贷款偿还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偿还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滨海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公告发布网址:滨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inhai.gov.cn)。监督电话:0515-80866004(滨海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
 
中共滨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江苏盐城滨海县校园招聘教师10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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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招聘计划104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身心健康,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予聘用。
 
  6.具备《滨海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等执行。
 
  专业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滨海教育时空”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江苏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立招聘点,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招聘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本次各招聘点空缺岗位情况及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官网:https://bhjsfz.cn/。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代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时间为2024年3月1日9:00—3月8日16:00(双休日接受咨询与报名),考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滨海县教师发展中心网站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网址:https://bhjsfz.cn/),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   魏老师,17802668340
 
  报名成功后须至现场确认,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亦可根据时间安排至各报名点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并现场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点及考试安排如下:
 
 
  现场报名和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三)资格审核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2开考比例,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为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否则视为无异议。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东坎街道中市路355号,邮编2245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魏老师。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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