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3名聘用人员公告

  

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支机构,属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家环境监测二级站,主要承担开展宜春市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大气、废气、土壤、固体废物、生物、噪声等类别环境监测工作。为适应我中心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指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招聘联系电话:0795-399883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或职称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环境监测2年以上工作经验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1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投递邮箱:ycjcxsm@163.com

  

线下报名地点: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秘科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环保大楼二楼

  

招聘联系电话:0795-3998831

  

联系人:袁先生、肖女士

  

(三)报名材料要求:报名分线上报名和线下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知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分数50%;

  

(二)面试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数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后经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同意后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江西省宜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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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宜春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452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至8月10日18:00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是南昌、长沙、武汉三个省会城市的共同腹地,是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自古被誉为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享有月亮之都亚洲锂都之称,先后获得中国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宜春市围绕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宜春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宜春市外公开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1年宜春市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452人,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11人,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才255人,教育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16人,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231人,高等院校计划引才94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计划引才645人(具体岗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引才工作按照用人单位性质分类进行。

  

1.事业单位

  

市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至8月10日18:00

  

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至8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可选择同时报名,但各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高校

  

高等院校引才详情请登录宜春学院网站(http://www.jxycu.edu.cn/)、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cvc.jx.cn/)、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s://www.gacycu.cn/)查询。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登记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

  

  

3.企业

  

企业不设置报名截止时间,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大学本科起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国内高校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3.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各县(市、区)按当地人才政策执行。

  

4.高等院校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各学校官网公布的优惠政策为准。

  

5.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工资待遇由用人企业与人才协商确定。

  

更多人才政策详见《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五、引进程序

  

1.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卫生、教育领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部分岗位需要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引才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并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2.高等院校引进人才,主要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部分岗位需要笔试)、试讲、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3.企业引进人才主要通过引进人才与企业直接联系洽谈、双向选择达成协议、企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特别是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病毒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人员,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引进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后续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含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内容),可登录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查询或关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云宜春专区及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

  

市、县两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及相关事项,请咨询各地人才热线。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市委人才办 0795-3212301、3214078

  

袁州区委人才办0795-3227901

  

樟树市委人才办0795-7311167

  

丰城市委人才办 0795-6608511

  

靖安县委人才办0795-4662699

  

奉新县委人才办 0795-4539786

  

高安市委人才办 0795-5259715

  

上高县委人才办 0795-2518396

  

宜丰县委人才办 0795-2765339

  

铜鼓县委人才办 0795-8726869

  

万载县委人才办 0795-8822586

  

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0795-3918597

  

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2021年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融媒体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3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9日;

  

关注事业单位考试公众号 回复: 免费领取备考 回复:免费资料 领导取全科目备考资料

  

因工作需要,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

  

1.播音主持岗位1名

  

2.记者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播音主持岗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有相关从业经历者,提供从业证明可不限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记者岗位: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不限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在报刊发表过文字作品;有新闻媒体单位工作经历;作为主创的新闻作品获奖;能熟练运用摄像机与照相机等设备器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29日;

  

3.报名地点: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县行政综合大楼10楼1053室);网上报名邮箱:3805961@qq.com;报名时须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报名所需资料:

  

(1)到铜鼓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iangxi_tonggu)、铜鼓县人民政府网(www .tonggu.gov.cn)下载并详细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附电子版照片);(二)组织考试。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各占50%。具体考试时间待通知。

  

四、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2000元/月,合格后与铜鼓县融媒体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经济待遇。

  

2.未尽事宜,由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铜鼓县融媒体中心1053办公室 何主任

  

0795-878903013755827167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铜鼓县融媒体中心

  

2021年8月20日

  

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2021年江西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外招聘11人公告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8:00前

  

根据工作需要,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招聘、人岗相适。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良好的素养,品行端正,工作积极负责;

  

3、无违纪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公开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和条件具体见《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宜春就业网、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订阅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18:00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前,报考人员需下载《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

  

网上报名将《报名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人户口(职位要求须县市本地人员的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并命名姓名+岗位+联系电话的格式发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yczfgjj0795@163.com);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本人户口(职位要求须县市本地人员的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文艺东路1号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东203秘书科)(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咨询电话:0795-3585639、18160753773

  

(三)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31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地点: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文艺东路1号邮政管理局办公楼二楼东203)(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现场需携带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原件;

  

(2)职位要求须本地人员的请携带户口本原件;

  

(3)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所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带来资格审查。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题。笔试考生带好2B铅笔、橡皮擦、黑色中性水笔。

  

考生在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并现场测量体温,体温正常(<37. 3℃) 并无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其中来自疫情重点地区(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当持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按公开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七)考察

  

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及提供拟聘用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所在居住社区(街道)出具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拟聘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复审不合格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公示。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组织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由宜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1: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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