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聘40人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4月29日-1993年4月29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9日之后出生)外,其他岗位为18到35周岁(2006年4月29日-1988年4月29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毕业生;
 
(六)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七)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4月2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计划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医学类人员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证明)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3.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7.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
 
8.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9.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可查询各单位官方网站。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575-86023375
 
县人社局0575-86235558
 
本次招聘由驻新昌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2723。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澄潭中学第三次校园招聘教师3人公告

 

为满足我校补充优质教师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教体局同意,将自主组织实施2024年第三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新昌县澄潭中学计划第三次校园公开自主招聘教师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4年新昌县澄潭中学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具体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㈠范围、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届至2024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6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㈡条件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⑵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⑶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⑷“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⑸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⑹个人获对应专业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或认可的大学生竞赛赛项省二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⑺获得过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⑻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专业排名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在学院本专业前70%的。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定与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10:00-13:00。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
 
报名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综合评价表(附件3)每样1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
 
2022、2023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大学时段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2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因学校原因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与新昌县澄潭中学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学校单位邮箱进行预报名。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5-86058603,13588566244;电子邮箱:13588566244@163.com。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时间:4月27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报名时当面告知)。
 
面试由新昌县澄潭中学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考生按照指定内容进行模拟教学(现场无学生),准备80分钟,授课15分钟,由评委组现场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7.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过程中,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3.已进入2024年新昌县教体系统及下属学校校园公开招聘体检环节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5.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9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7.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均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新昌县澄潭中学0575-86058603。
 
 
 
 
新昌县澄潭中学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招聘40人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县卫健局、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
 
(三)年龄要求除招聘计划“有关说明”栏中18周岁至30周岁(2006年4月29日-1993年4月29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9日之后出生)外,其他岗位为18到35周岁(2006年4月29日-1988年4月29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相关政策的毕业生;
 
(六)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七)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4月29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计划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4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详见《2024年新昌县卫健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招考录用”栏查询。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中心一楼报告厅(新昌县七星街道孝行路358号)。
 
(3)报名资料: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身份证以及其他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一寸免冠近照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书(同意报考证明书必须在2024年4月19日以后出具的方为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岗位无效。同时,考生所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医学类人员为医学基础知识,非医学类人员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证明)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2.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中医院医共体总院、新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分院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3.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6.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7.原则上招录人员首期聘用合同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
 
8.根据全省统一要求,聘用后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人员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9.招聘单位情况简介可查询各单位官方网站。对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计划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575-86023375
 
县人社局0575-86235558
 
本次招聘由驻新昌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6032723。
 
 
 
新昌县卫生健康局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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