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24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8日至2006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7、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8、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05),招聘对象为: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苏州生源,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在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服现役满5年或2023年退役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9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三)9:00—3月3日(周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9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办理减免笔试费用事宜。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3月8日9:00—12: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日期初定2024年3月23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有变化,将提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成绩初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地点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另行公布。具体面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9101。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53721;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

附件1:《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吴中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苏州市吴江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于5月22日9:00起登录吴江区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wjhrss.cn:1053/login)自行缴费并打印《面试通知书》,过时不缴费、打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3人简章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速录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速录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于2024年5月12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1642619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
 
  3.资格审查。单位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5月16日前,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岗位技能考试后,按择优原则(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0%以上、10: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3.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聘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要求的,可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3.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82890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江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3人简章

  
 
  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速录员3名。(附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苏州市区户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6.速录员岗位计算机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岗位技能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至5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附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于2024年5月12日24:00之前发送至邮箱1642619232@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
 
  3.资格审查。单位于5月13日至5月15日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5月16日前,资格审查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岗位技能考试后,按择优原则(岗位技能考试准确率90%以上、10: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0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3.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4.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2.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聘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要求的,可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聘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
 
  3.新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69828907
 
  本简章由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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