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引进基础教育人才125人公告

中小学校长年薪40W—50W+生活补贴30W+人才房

骨干教师年薪30W—40W+生活补贴20W—30W+人才房

应届毕业生年薪18W—25W+生活补贴5W—15W+人才房

返聘退休教师年薪26W—30W+生活补贴2W+人才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引进125名基础教育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区域教育综合水平,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定于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校长、教师和教研人才。

一、引进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共引进125人:

1.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2名;

2.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副校长4名;

3.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骨干教师42名;

4.优秀应届毕业生52名;

5.返聘退休教师20名;

6.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员5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岗位表》。引进骨干教师、应届毕业生和返聘退休人员的名额可以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校长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中学校长,50周岁以下;

2.现任职3年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中学的教学副校长,45周岁以下;

3.退休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中学校长,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副校长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中小学副校长,45周岁以下;

(2)任职3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导(教务)主任,45周岁以下;

(3)退休的中小学副校长,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公办、民办学校在编和编外人员均可报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学科骨干教师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学历(须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的,3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学历(须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的,3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公办、民办学校在编和编外人员均可报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优秀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重点省属师范院校2023届、2024届毕业师范生,获得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2.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境内高校师范类的境外高校(QS/U. S.News/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内)毕业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2023届、2024届毕业,35周岁以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40周岁以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五)返聘退休教师需符合下列条件:

副高及以上职称,65周岁以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六)学前和义务教育教研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的教研员,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40周岁以下;

2.退休教研员,退休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资

1.校长、副校长:实行协议年薪+绩效薪资制,校长岗位有正高职称的首聘期一般不低于50万元/年,副高职称的不低于40万元/年;教学副校长和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首聘期一般不低于40万元/年。具体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根据个人资历、职称、荣誉等条件和岗位协商议定年薪,绩效薪资根据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确定。

2.骨干教师:以岗定薪,根据学历、岗位、职称、校龄、课时量和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薪资,聘任校内中级岗位首聘期一般不低于25万元/年,聘任校内高级岗位首聘期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

3.优秀毕业生:以岗定薪,根据学历、岗位、职称、校龄、课时量和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薪资,动态调整。试用期满后,本科毕业生首聘期一般不低于18万元/年,硕士毕业生首聘期不低于20万元/年,博士毕业生首聘期一般不低于25万元/年。

4.返聘退休教师:根据职务、职称、荣誉、课时量,协商议定薪酬,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退休校长、正高级教师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退休教学副校长、副高职称教师一般不低于26万元/年。

5.教研员:在职人员根据职称参照骨干教师待遇,返聘退休教研员参照返聘退休教师待遇。

(二)生活补贴

1.校长、副校长:20—30万元;

2.骨干教师:正高职称、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30万元;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20万元,副高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15万元;中级职称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15万元,中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10万元。

3.优秀毕业生: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

4.返聘退休人员:2万元。

返聘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在服务满1年后发放。其他引进人员可自愿选择在5年最低服务期内每年发放20%,也可选择在本区购买商品房时凭购房合同和发票一次性支付,未满5年离职的须全额退还。

(三)住房保障

区公共事业局统一安排三年免租金单间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或购买本区保障性住房,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人才奖励

符合深圳市和本区有关人才政策的,可以申报相应奖励和补贴。按本办法享受的福利待遇与本区人才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有异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五)其他福利待遇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等;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工作日食堂供餐,用人单位给予补贴;适龄子女可在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择校就读;配偶需要解决就业的,可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区内国企和民企招聘。

四、引进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引进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 30日,在职和退休返聘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区公共事业局将适时组织赴外开展应届毕业生招聘活动,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将随赴外招聘会公告发布。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请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GSYJ_JYZP@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报名咨询电话:(0755)22101016谢老师;(0755)22101096熊老师。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

5.成绩单(仅应届生提供);

6.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等)。

有关应聘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微信号、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管理考核

(一)员额管理

引进教师按“区管校聘”原则,实行员额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协议,由区公共事业局统一管理调配,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服务期限

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最低服务期5年,每个聘期5年,可连续多个聘期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1年,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的可以续聘。

(三)管理培养

纳入全区教师统一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待遇、表彰奖励、职称评聘以及续签、变更、解除或终止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区教师统一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范围,加大从引进教师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以提拔担任校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岗位晋升

建立岗位和薪酬晋升制度。首次聘用的岗位等级和薪酬根据个人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确定。后续根据考核结果、业绩评价和工作年限等条件,结合职称评聘,在规定比例内适时晋升岗位和薪酬待遇。

(五)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符合解聘情形的;

3.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出现较大教学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出情形。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2024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4人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共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人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人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规定的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深圳市2024年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二、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s://exam.szhcgroup.cn/p/index.html#/home(电脑端);https://exam.szhcgroup.cn/m/index.html(移动端),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相关要求上传以下材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或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2.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2:00,建议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
 
3.笔试资格审核: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为避免考生随意或恶意报名,对填报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4.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信息。如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对象
 
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并列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组织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就高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盐田区编外人员相关制度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22656351、0755-2265628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盐田区人力资源局0755-22744351。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广东深圳市盐田区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公告(二)

 

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共2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表》(二)(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一)招聘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30日之后出生),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人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人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规定的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深圳市2024年招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人员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二、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请登录
 
https://exam.szhcgroup.cn/p/index.html#/home(电脑端);https://exam.szhcgroup.cn/m/index.html(移动端),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相关要求上传以下材料(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或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或院系推荐意见、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2.报考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9日12:00,建议避开最后一天报名高峰,以免网络塞车、系统不畅影响报名。
 
3.笔试资格审核:本次报考不收取考务费,为避免考生随意或恶意报名,对填报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资格审核。
 
4.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报考岗位信息。如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对象
 
依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拟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所有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如出现笔试成绩同分的,并列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科目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组织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按要求完成面试签到,迟到、未到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电子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就高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二)考察
 
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盐田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向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盐田区编外人员相关制度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报名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755-22656351、0755-2265628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盐田区人力资源局0755-22744351。
 
本公告由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广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引进基础教育人才125人公告

中小学校长年薪40W—50W+生活补贴30W+人才房

骨干教师年薪30W—40W+生活补贴20W—30W+人才房

应届毕业生年薪18W—25W+生活补贴5W—15W+人才房

返聘退休教师年薪26W—30W+生活补贴2W+人才房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引进125名基础教育人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区域教育综合水平,根据《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定于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素质校长、教师和教研人才。

一、引进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共引进125人:

1.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2名;

2.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副校长4名;

3.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骨干教师42名;

4.优秀应届毕业生52名;

5.返聘退休教师20名;

6.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教研员5名。

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岗位表》。引进骨干教师、应届毕业生和返聘退休人员的名额可以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校长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中学校长,50周岁以下;

2.现任职3年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中学的教学副校长,45周岁以下;

3.退休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中学校长,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副校长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中小学副校长,45周岁以下;

(2)任职3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导(教务)主任,45周岁以下;

(3)退休的中小学副校长,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公办、民办学校在编和编外人员均可报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学科骨干教师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学历(须获得学士学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的,3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学历(须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的,35周岁以下;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公办、民办学校在编和编外人员均可报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优秀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重点省属师范院校2023届、2024届毕业师范生,获得学士学位,30周岁以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2.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的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高校毕业的师范类硕士研究生、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境内高校师范类的境外高校(QS/U. S.News/TIME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内)毕业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2023届、2024届毕业,35周岁以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40周岁以下,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五)返聘退休教师需符合下列条件:

副高及以上职称,65周岁以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

(六)学前和义务教育教研员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职的教研员,本科以上学历,持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40周岁以下;

2.退休教研员,退休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资

1.校长、副校长:实行协议年薪+绩效薪资制,校长岗位有正高职称的首聘期一般不低于50万元/年,副高职称的不低于40万元/年;教学副校长和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首聘期一般不低于40万元/年。具体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根据个人资历、职称、荣誉等条件和岗位协商议定年薪,绩效薪资根据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确定。

2.骨干教师:以岗定薪,根据学历、岗位、职称、校龄、课时量和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薪资,聘任校内中级岗位首聘期一般不低于25万元/年,聘任校内高级岗位首聘期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

3.优秀毕业生:以岗定薪,根据学历、岗位、职称、校龄、课时量和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薪资,动态调整。试用期满后,本科毕业生首聘期一般不低于18万元/年,硕士毕业生首聘期不低于20万元/年,博士毕业生首聘期一般不低于25万元/年。

4.返聘退休教师:根据职务、职称、荣誉、课时量,协商议定薪酬,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退休校长、正高级教师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退休教学副校长、副高职称教师一般不低于26万元/年。

5.教研员:在职人员根据职称参照骨干教师待遇,返聘退休教研员参照返聘退休教师待遇。

(二)生活补贴

1.校长、副校长:20—30万元;

2.骨干教师:正高职称、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30万元;副高级职称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20万元,副高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15万元;中级职称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15万元,中级职称且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10万元。

3.优秀毕业生: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生5万元;

4.返聘退休人员:2万元。

返聘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在服务满1年后发放。其他引进人员可自愿选择在5年最低服务期内每年发放20%,也可选择在本区购买商品房时凭购房合同和发票一次性支付,未满5年离职的须全额退还。

(三)住房保障

区公共事业局统一安排三年免租金单间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或购买本区保障性住房,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人才奖励

符合深圳市和本区有关人才政策的,可以申报相应奖励和补贴。按本办法享受的福利待遇与本区人才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有异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五)其他福利待遇

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等;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工作日食堂供餐,用人单位给予补贴;适龄子女可在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择校就读;配偶需要解决就业的,可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区内国企和民企招聘。

四、引进程序及报名方式

(一)引进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 30日,在职和退休返聘人员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区公共事业局将适时组织赴外开展应届毕业生招聘活动,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将随赴外招聘会公告发布。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请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或PDF格式扫描文件按顺序整理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GSYJ_JYZP@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报名咨询电话:(0755)22101016谢老师;(0755)22101096熊老师。

1.《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交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

4.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

5.成绩单(仅应届生提供);

6.岗位条件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文件等)。

有关应聘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从报名开始到聘用工作结束,请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微信号、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管理考核

(一)员额管理

引进教师按“区管校聘”原则,实行员额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协议,由区公共事业局统一管理调配,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服务期限

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最低服务期5年,每个聘期5年,可连续多个聘期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1年,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的可以续聘。

(三)管理培养

纳入全区教师统一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待遇、表彰奖励、职称评聘以及续签、变更、解除或终止聘用协议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区教师统一评优评先、表彰奖励范围,加大从引进教师中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力度,符合条件的可以提拔担任校领导和中层干部。

(四)岗位晋升

建立岗位和薪酬晋升制度。首次聘用的岗位等级和薪酬根据个人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确定。后续根据考核结果、业绩评价和工作年限等条件,结合职称评聘,在规定比例内适时晋升岗位和薪酬待遇。

(五)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符合解聘情形的;

3.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出现较大教学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退出情形。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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