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丽水青田县教育局招引硕博教育人才1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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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招引力度,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引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1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引的教育人才为青田县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正式公办教师,属全额事业编制。
 
  具体招引的岗位、计划及招引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田县教育局招引高校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引对象和条件
 
  (一)招引对象
 
  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
 
  (二)招引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引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为18—35周岁(以拟入职时间计算,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以拟入职时间计算,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12: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①电脑端地址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5a8d0df128d829bdb91ad91
 
  ②扫描二维码
 
 
  2.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电子稿。留学人员还应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引单位根据招引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3月1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初审状态查询:资格初审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
 
  ①网址查询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5a8d0df128d829bdb91ad91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查询。
 
 
  2.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身份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招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考试时间与地点: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2日8时前到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融和楼四楼)报到,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228号。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模拟上课考核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课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1.2024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引资格。
 
  3.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及信息的变更等将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和青田教育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4.应聘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反映(电话:0578-6822583),以便及时纠正。
 
  5.本次招引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 0578—6822583、0578—6824892、0578—6835193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监督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 0578-6830329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6768136
 
 
  附件1.2024年青田县教育局招引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青田县教育局招引中小学教师专业目录
 
  附件3.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卫健系统博硕人才招引及医学生院校招聘5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博硕招引及医学生院校招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青田县4家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下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共招聘59名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其中博硕人才招引26名,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医学生院校招聘33名。所有岗位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县级医院为事业报备员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5.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7.符合招引公告中规定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健康青田”微信公众号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县人力社保局和卫健局组织赴相关医学院校招聘会报名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青田县卫生健康局308室(青田县鹤城街道鸣山路8号)。

2.报名邮箱:qtwsrczx@163.com,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报名咨询电话:县卫健局0578-6500792、县人民医院0578-6829009、县中医医院0578-6528111。

3.报名时间:

博硕人才招引岗位全年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试,每次组织考试启动程序后至考试结束期间暂停报名,考试结束后已招聘到位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医学生院校招聘岗位全年组织二次招聘考试,第一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每次考试结束,已招聘到位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须提供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或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电子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本公告所涉岗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可视报名考生情况进行调整。

2.博硕人才招引岗位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医学生院校招聘岗位考试采用专业理论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

专业理论笔试以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其中护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结束,根据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理论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计算标准为:总成绩=专业理论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

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5年的按照实际服务年限退回相应高层次人才补助经费,并按聘用合同约定缴纳相应违约金。

2.本次招聘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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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青田县卫健系统卫技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24年青田县卫健系统博硕人才招引计划表

附件3、2024年青田县卫健系统医学生院校招聘计划表

中共青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6日

2024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引进“政聘企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二)

 

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毗邻温州,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青田历史悠久、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现有38万华侨华人分布全世界,中西文化在这里汇聚交融,造就了青田独特的城市韵味。

 
为深化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相关要求,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青田县关于开展“政聘企用”高层次人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试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名,享有事业编制,服务非公企业(以下简称“政聘企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服务企业、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田县引进“政聘企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青田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含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与用人企业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7日。
 
报考人员填写《青田县引进“政聘企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报考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trsjsy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政聘企用+岗位+姓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所需材料指: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该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二)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采用面谈或笔试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综合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综合比选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本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青田县“政聘企用”政策是我县为助推六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非公企业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聘用人员享有事业编制(使用“人才周转池”编制)。聘用后与县人力社保局、非公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在企业服务期为3年。“政聘企用”人员和非公企业共同提出延期申请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可延长服务期,但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内的待遇由非公企业发放(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五险两金”由县人力社保局代为缴纳。“政聘企用”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待遇。
 
2.服务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照“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政聘企用”人员进行正式定位定岗。一是从“人才周转池”转出,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二是“政聘企用”人员和非公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的,终止三方协议,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服务期间,“政聘企用”人员违反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或非公企业不再留用的,终止三方协议,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均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8-6026766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822270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768283
 
青田县纪委监委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06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引进“政聘企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二)

 

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毗邻温州,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青田历史悠久、钟灵毓秀、人杰地灵,是著名的“石雕之乡、华侨之乡、名人之乡”,现有38万华侨华人分布全世界,中西文化在这里汇聚交融,造就了青田独特的城市韵味。

 
为深化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相关要求,深入实施人才科技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青田县关于开展“政聘企用”高层次人才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试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名,享有事业编制,服务非公企业(以下简称“政聘企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服务企业、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青田县引进“政聘企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8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青田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含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与用人企业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7日。
 
报考人员填写《青田县引进“政聘企用”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附报考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trsjsyk@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政聘企用+岗位+姓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所需材料指: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扫描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该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二)综合比选
 
综合比选采用面谈或笔试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综合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综合比选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后在本县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四、其他事项
 
1.青田县“政聘企用”政策是我县为助推六大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非公企业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聘用人员享有事业编制(使用“人才周转池”编制)。聘用后与县人力社保局、非公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在企业服务期为3年。“政聘企用”人员和非公企业共同提出延期申请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可延长服务期,但最长不超过2年。服务期内的待遇由非公企业发放(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五险两金”由县人力社保局代为缴纳。“政聘企用”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待遇。
 
2.服务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照“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政聘企用”人员进行正式定位定岗。一是从“人才周转池”转出,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二是“政聘企用”人员和非公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的,终止三方协议,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服务期间,“政聘企用”人员违反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或非公企业不再留用的,终止三方协议,按规定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均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78-6026766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8-6822270
 
青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768283
 
青田县纪委监委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505306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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