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余姚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50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2、2023、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内部分普通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限报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国内部分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详见附件2)。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教育、卫生等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对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三)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谈、笔试、面试(其中高中教师岗位为试讲,以下简称“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余姚市2024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页面,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填写报名事项“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栏时,请如实完整填写。
 
  2.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6:00。
 
  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及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3日16:00。
 
  考生可在此期间查询报名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3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再次报名后,同一岗位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9日9:00至3月20日16:0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面谈: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面谈,面谈通过人员入围笔试。
 
  2.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聘计划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后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面试,指标单列,不占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名额。
 
  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需由报考者本人到场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卫生人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高中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试讲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且涉及录取资格的增加考试课目,加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先)按选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能力、德才表现、个性特征、相关素质能力、选聘的资格条件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按各选聘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报考或选聘资格。参加各项选聘活动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选聘活动的,视作放弃。
 
  (二)本次选聘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如出现选聘指标空缺予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本次选聘不足或空缺。
 
  (三)拟选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须自愿服从统一分配。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首次聘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经济待遇。
 
  (六)聘用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本次选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省内跨地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发放交通(食宿)补贴300元/人、省外800元/人。
 
  (八)本次选聘工作由专职监督人员实行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选聘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聘的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九)定于才聚“最名邑”——“姚聘”行动全国巡回招聘活动-浙江大学站活动期间,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尧坤楼二楼设立现场咨询点。具体时间请关注相关活动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0574-89553217、89553220(高中教师岗位);0574-89554155(卫生人才岗位);监督电话:0574-89282363。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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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82人简章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担负消防救援站执勤战备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灭火救援员123人、通信员、消防车驾驶员59人。

(二)工作地点: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四)合同签订:与所在单位签订,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拥护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4.年龄要求:灭火救援员岗位,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执勤车驾驶员岗位,40周岁(含)以下,出生时间为:1984年1月1日以后;

5.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

6.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相关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员岗位。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A1、A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

3.通信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以及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消防救援工作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政治考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同时,对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征信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三)体能测试。进行1000米徒手跑、俯卧撑和立定跳远3个项目的能力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相关项目及标准执行)。

(四)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五)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相关待遇

经招聘考核通过后,择优录取,招聘人员将组织90天的岗前培训(包食宿,其中45天为集中培训,45天为见习实训),岗前培训发放培训津贴。

岗前培训结束并考核通过后,与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待遇为:

(一)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按照标准统一提供,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统一发放制式被装;

(二)薪资待遇(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灭火救援员及通信员,9-12万元/年;消防车驾驶员,10-13万元/年。(薪酬随工作年限、岗位职务调整等逐年增加);

(三)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天数不超过8天,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自身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四)按照《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及《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保险;

(五)退伍士兵兵龄、原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经审核后计入工龄。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应聘报名表一份;

(三)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政审证明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原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或部队退役人员携带退役原件及复印件;

(七)个人征信报告(入职前三个月内);

(八)消防车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需如实提供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其他岗位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网站的个人证书版块

六、其他

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体检、政治审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集中培训、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在报名后1周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行体检、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9日

地址及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2号

0574—55666015邱老师

报名方式:

可通过网站报名也可扫描二维码线上报名(电脑端建议采用谷歌浏览器报名 ):http://220.189.211.77/OAapp/htpages/app/module/register/htNgFbStaffSignIn.jsp?id=5f6f183719e540929ef976d3

网上报名操作流程:手机端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TQVpI-gyOPz9dCoicE5J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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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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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住建局同意,局部分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1、宁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是:参与宁波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宁波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配租配售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宁波市房产市场管理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宁波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研究、评估、引导及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统计跟踪、预警预报及信息发布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买卖、租赁的价格发布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买卖、抵押、租赁合同网签及备案等交易管理服务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注:1.学历、户籍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6日9:00至3月8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3月9日9:00至3月11日16:00。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初定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zjw.ningbo.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7220、89187180。
 
  宁波市住建局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浙江宁波市余姚市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5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50名(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2、2023、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国(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内部分普通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2022、2023、2024届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限报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国内部分高校、部属师范院校及部分学科特色建设师范院校详见附件2)。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教育、卫生等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对2024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三)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谈、笔试、面试(其中高中教师岗位为试讲,以下简称“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3月5日9:00至3月9日16:00。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入“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余姚市2024年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页面,在相关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填写报名事项“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栏时,请如实完整填写。
 
  2.资格初审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2日16:00。
 
  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及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或报名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3日16:00。
 
  考生可在此期间查询报名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3月13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得改报。通过初审的考生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
 
  再次报名后,同一岗位符合选聘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之比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核减或取消的选聘岗位情况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9日9:00至3月20日16:00。
 
  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面谈:根据报名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面谈,面谈通过人员入围笔试。
 
  2.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高中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选聘计划数3倍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后通过余姚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或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是否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入围面试,指标单列,不占用通过笔试入围面试名额。
 
  面试前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需由报考者本人到场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初审通过确认单》(报名完成页面截图打印)、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籍证明)、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对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3.面试: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卫生人才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高中教师岗位采取模拟上课的试讲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合格者入围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且涉及录取资格的增加考试课目,加试得分高者排位在先)按选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主要审查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能力、德才表现、个性特征、相关素质能力、选聘的资格条件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按各选聘岗位计划数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客观真实,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报考或选聘资格。参加各项选聘活动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选聘活动的,视作放弃。
 
  (二)本次选聘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如出现选聘指标空缺予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允许本次选聘不足或空缺。
 
  (三)拟选聘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高中教师岗位须自愿服从统一分配。首次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首次聘期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参照享受事业单位七级职员、八级职员的经济待遇。
 
  (六)聘用人员按照我市有关规定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七)本次选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省内跨地市参加考试的人员发放交通(食宿)补贴300元/人、省外800元/人。
 
  (八)本次选聘工作由专职监督人员实行全程监督。凡本次从事选聘的工作人员与参加选聘的报名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选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九)定于才聚“最名邑”——“姚聘”行动全国巡回招聘活动-浙江大学站活动期间,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尧坤楼二楼设立现场咨询点。具体时间请关注相关活动公告。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紧缺专业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基层综合管理岗位);0574-89553217、89553220(高中教师岗位);0574-89554155(卫生人才岗位);监督电话:0574-89282363。咨询和监督电话在工作时间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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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共 余 姚 市 委 组 织 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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