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招聘,统一考试,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12人,均为男性。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请查看《通河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rbtonghe.gov.cn/。
 
  2.通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网站:https://tonghe2024fj.ibaoming.net/。后续笔试、面试及成绩公示等一切公告通知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此次招聘辅警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
 
  3.身心健康,体能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能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适应二十四小时备勤制,服从统一调配和指挥;
 
  4.具有哈尔滨市通河县户籍人员;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6年1月23日(含)至1988年1月24日(含)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满足以下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①烈士的配偶、子女;
 
  ②因公(工)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③因公(工)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④退役军人;
 
  ⑤见义勇为人员。
 
  (二)下述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曾从事辅警工作,工作期内离职、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的;
 
  7.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承办,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现场同步报名(网上报名后,各考生需携带材料到现场报名,现场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网上同步通过)。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月6日
 
  (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二)报名地点:通河县公安局信访接待室(院内东侧门)。
 
  (三)咨询电话:57429775。
 
  (四)报名资格确认要求及所需材料:
 
  1、户口簿(复印首页、本人页)、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信网下载)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五张。《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体状况确认书》需在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打印;
 
  2、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工)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因公(工)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以上加分人员需提供烈士证、因公(工)牺牲人民警察证、因公(工)牺牲辅警证、退役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可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佐证材料;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0米,体型匀称;
 
  4、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口吃、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
 
  所提供资料均需真实有效,报名时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不得伪造个人材料,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依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见义勇为人员认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决定的正式文件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务必携带相关佐证材料。
 
  (五)经过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址:https://tonghe2024fj.ibaoming.net/,完成网上报名及相关各环节。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以准考证和报名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及分值: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含实事政治等内容)两个科目,满分200分(每科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网站。
 
  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每名考生需自行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通过网站查询成绩。
 
  七、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八、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2×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最终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网站发布。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九、体能测评
 
  (一)现场报名确认时将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如体能此时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和不良状况等,责任由本人自负。体能测评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将在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4分55秒、纵跳摸高≥265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3秒4;女子800米跑≤4分30秒、纵跳摸高≥230厘米、4乘10米往返跑≤14秒4。
 
  (三)未通过体能测评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体能测评结束两天后,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检时间、地点等事宜。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要求标准如下:
 
  1、单侧矫正视力(可佩戴眼镜)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有纹身,不合格;
 
  4、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患有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它严重疾病,不合格。
 
  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结果合格者进行政治考察。
 
  (二)考察内容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拟聘用人员信息等。
 
  十二、聘用方式及待遇
 
  被聘用辅警半年实习期后,经考核合格,执行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工资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实习期执行基础工资,确定层级后执行层级工资,聘用人员考核合格者通河县公安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现行辅警标准执行,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十三、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咨询方式: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51-57429775。2.监督电话:0451-57428420。3.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303。咨询、监督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十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等情况者,有影响招聘的其他行为情况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凡各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及聘用,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五)本次辅警招聘工作事宜由通河县公安局辅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附件2:报名表
 
 
 
  通河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招聘20人公告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哈铁中院)及所辖基层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此次计划招聘20人,实行合同制管理(非编制),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辅警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毕业时无法取得毕业证书,视为自动放弃);
 
  (五)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哈尔滨铁路中基层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填写完毕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完成报名。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421105360@qq.com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2864387703@qq.com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3377403003@qq.com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827193860@qq.com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jms_tlfy@163.com
 
  3.资格审核:于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8日17:00期间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可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会收到通过邮件)。
 
  4.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审核通过。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7.报考者根据各自报考的岗位,分别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或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4月29日9:00至4月30日15:00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各自报考岗位,向各报考单位发送确认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短信。短信内容为“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体能测试”,例:聘用制书记员+100001+张三+2127+确定能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辅警+200002+李五+0218+确定能够参加体能测试。逾期未发送确认短信或短信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测试资格,进而放弃笔试资格。已发送确认短信但因个人原因缺考的考生,将记入哈尔滨铁路法院系统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短信接收号码: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3664619934(本机不回复。请使用移动或联通号码发送确认短信)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19845183961(本机不回复)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15735159500(本机不回复)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13836337699(本机不回复)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15774518204(本机不回复)
 
  (二)体能测试(辅警岗位进行)
 
  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纵跳摸高。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三)打字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岗位进行)
 
  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参加笔试的资格条件,电脑软件评分正确率书记员岗位达不到70字/分钟的、文员岗位达不到5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五)资格复审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七)体检和政治审核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政治审核。由各招聘单位对考生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治审查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录用的递补
 
  对已参加面试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及已参加笔试具备参加面试资格而未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在一年内保留其录取或面试资格,各招聘单位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六、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451-58766707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0451-86431408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0452-2927098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0453-8829808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0454-8922038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干部处负责解释。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等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
 
  (六)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8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应聘岗位。考生注册时请务必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4月17日(含)。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身份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或党组织公章)。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应聘须知,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
 
  (3)应聘人员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25日。在此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报名时限内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发布,请适时关注。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现场确认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按规定可减少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部分急需用人岗位,经学校研究并申请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的通知。
 
  2.考试形式和内容: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
 
  (2)笔试:根据岗位需要,实践型教师岗位笔试采取理论考试与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理论考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主页“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几点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787  0451-88060359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4年4月18日


2024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双一流”建设项目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的高校。
 
  学校设有25个学院,80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5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并跻身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行”500强。在黑龙江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遴选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美术学、外国语言文学、地理学6个学科入选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世界史、数学、物理学、生物学4个学科入选培育学科(基础学科),教育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入选培育学科(急需空白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8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有多名教师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为继续建设和充实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校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学校简介详见http://www.hrbnu.edu.cn/)
 
  二、公开招聘博士人才类型和需求
 
  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等文件精神,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待遇,相关待遇咨询公告内联系电话。
 
  公开招聘博士人才需求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8日至2006年4月17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享受待遇
 
  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符合我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优秀博士,可与学校签订引进人才协议,兑现人才待遇;《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中相应条款待遇分别由黑龙江省人才办和哈尔滨市人才办支持。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
 
  (1)邮箱报名,报名邮箱为hsdrck@126.com;
 
  (2)接受招聘会现场报名。
 
  3.报名提交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附件2);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政审表》(附件3);
 
  (3)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各类证书和科研成果,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学院+应聘岗位编号+姓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名单。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我校招聘系统或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哈尔滨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才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科研报告、学术报告、答辩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个人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成果、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等。面试前需进行心理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思想政治表现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审批。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哈尔滨师范大学官网 “人才招聘”栏目(http://gkzp.hrbnu.edu.cn/zp.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二)拟聘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人事档案。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8060787  0451-88060359
 
  监督电话:0451-88060920
 
  监督邮箱:hsdjjjcc@126.com
 

    2.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政审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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