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上饶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上饶市中医院2022年新春招聘计划

  

  上饶市中医院创建于1977年,是一所“有特色、技术好、设备全、服务优、环境美”的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因医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9日-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到上饶市中医院人事科现场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上饶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

  3.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见“上饶市中医院2022年新春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西药士各一名,临床若干名,收费处工作人员一名,总务科男性干事一名。

  三、报名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②身体健康,能胜任报考岗位日常工作。

  ③任职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上饶市中医院2022年新春招聘计划)。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限的。

  ④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聘用

  经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793-8307525(人事科)

  报名地点:上饶市明叔路与康体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上饶市中医院医技楼三楼人事科(市内乘10路公交车直达)。

  

  

2022年江西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49人公告

  

2022年度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上饶市人事调配实施办法》(饶人调配发〔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公开遴选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 坚持工作岗位需要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4. 坚持科学考核、择优聘用原则。

  

二、遴选单位及岗位

  

1. 遴选单位: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 遴选岗位:九级职员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

  

遴选计划共遴选49人,具体详见《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 上饶市范围内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满两年(2020年12月31日之前入编)的工作人员;

  

2. 在我市服务期满且已安置的大学生村官、被聘为正式教师后工作满3年的特岗教师、安置后工作满2年的三支一扶人员。

  

3. 中央和省直设在我市县级及以下地方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报考。

  

(二)遴选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业务素质;

  

2.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 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5. 身体健康;

  

6. 具备遴选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 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规定;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遴选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遴选岗位具体条件详见《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即按对年对月对日的方法计算。如2年以上是指必须满2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遴选岗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的,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遴选岗位单位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的,报考人员须为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可报考;公务员可报考所有岗位。

  

遴选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4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2017年之后省级统筹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和农村订单定向生(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医学)等各类项目人员;

  

6.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3月3日上午11:00;

  

报名地点: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名人员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报名。

  

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遴选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二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同底一寸电子照片1张(格式为JPG,像素295px×413px)及《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以及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直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资格情况进行集中复审。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岗位调剂及遴选计划核减

  

在资格复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岗位。

  

岗位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未达到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遴选计划取消的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

  

笔试工作由上饶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其他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收费50元/人·科。

  

面试:

  

面试根据遴选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进行。

  

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在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中确定。有效笔试成绩人员指按照规定参加了笔试且笔试成绩不为0的报名人员。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依序递补一次。

  

4.面试满分100分。

  

5.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另行组织结构化面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人选,并报请市人社局同意。

  

(六)公示、试用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安排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遴选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钩。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情况提出拟遴选意见,呈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聘用和调动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事项

  

(一)列入本次遴选的事业单位如政策要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作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依据,在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时,其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如不符合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有关政策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身份和待遇。

  

(二)本次遴选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793-8295986、817810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217935(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附件:

  

1.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上饶市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2022年江西上饶市人民医院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饶市人民医院2022年第一批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备注:1、所有层次学历均要求全日制第一学历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6年1月20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20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0及以后出生),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2022年3月4日(双休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上饶市人民医院1号楼7楼人事科

  现场资格审核:审查时需提供疫情防控所需材料(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赣通码、行程码)。

  应聘人员需根据应聘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学历、书、所有学历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

  (3)专业方向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证明(需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2022年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未取得不予以聘用)

  (6)2022年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7)一寸彩照2张;

  (8)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岗位工作经历有 效证明(提供现单位的工作证明及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9)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核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核形式,考核采取分类、分批次进行。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品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者一经发现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上饶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3-8100123(人事科)

  监督电话:0793-8100355(医院纪委)

  

2022年江西上饶市广信区招聘村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114名公告

  2022年上饶市广信区招聘村(居、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全省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的试点方案》(赣宣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补选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的通知》(饶广信宣发〔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全区拟选聘114名党建文化宣传员。

  二、选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选聘范围限上饶市广信区户籍人员,报名村(居、社区)专职党建文化宣传员的人员户籍应与报考岗位所在镇(乡、街道)一致,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同等条件下,中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年龄:女性40周岁以内(198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内(1976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党建文化宣传员年龄:35周岁以内(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因违纪违法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参加过组织的;有吸毒行为的;其他不宜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岗位职责

  党建文化宣传员在村(居、社区)重点协助“两委”做好以下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建引领和文明实践融合发展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参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推动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建设、城乡网格化治理、法治教育等;负责村级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养老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活动设施等村级阵地的运行管理和活动组织;完成上级党组织及村(居、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待遇保障

  党建文化宣传员每人每月工资总额大专学历3000元(含社保),本科学历3200元(含社保),研究生学历3500元(含社保),并依法为其办理“五险”。党建文化宣传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其人事档案由工作岗位所在镇(乡、街道)代理保管。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对象请于2022年2月12日至2月20日到报考岗位所在镇(乡、街道)报名,报考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党建文化宣传员的到七六路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一楼报名。报考者填写《广信区补选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后,由镇(乡、街道)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按照补选资格进行资格初审,报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二)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个人征信证明。

  (三)笔试。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发布。

  (四)面试。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的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中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入闱),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不削减岗位数,面试分数60分以上(含60)为合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分=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政审和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考察政审和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及政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组织实施,并向区纪委、区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以及所在工作单位、村(居、社区)征求意见,重点审查考生德、能、勤、绩、廉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表现。体检工作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

  (七)递补。因村(居、社区)党建文化宣传员岗位无人报名或岗位空缺,可从本镇(乡、街道)其他村(居、社区)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镇(乡、街道)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考察政审体检结束后,按照1:1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情节较重的,按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2.本选聘公告由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联系人:邱荣云

  联系方式:07938445159、 1807030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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