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赣州市龙南经开区招录雇员公告

  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雇员公告

  

  根据《赣州市委办公厅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8〕16号),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龙南经开区展示馆管理员和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名展示馆管理员和1名展示馆讲解员,全部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一)展示馆管理员招聘条件

  主要职责:负责展示馆展示影片和设备的日常管理、运行检查等工作。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电子信息、信息技术、计算机、自动化、电气等相关专业。

  3.对投影、LED、液晶屏幕、3D显示等多媒体技术较为了解,对各类多媒体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互动控制、远程控制等较为熟悉。

  4.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计算机内部硬件构造以及安装;

  5.对程序替换、音视频技术有一定了解,熟悉计算机机房管理者优先。

  (二)展示馆讲解员招聘条件

  主要职责:负责展示馆讲解工作。

  1.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组织能力,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者优先。

  4.工作踏实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与协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龙南经开区网站向社会统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30—6月16日17:3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njkqzhk@163.com,联系电话:0797-3529119。邮件标题以“姓名+电话号码+应聘岗位”命名,报名材料包括:

  ①《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

  ②身份证;

  ③学历、或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现场报名:携报名资料(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到区党政办(行政中心1612办公室)报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应聘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由区党政办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特需岗位要求,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展示馆管理员采取现场实践操作、面试等方式确定拟招录人选,讲解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确定拟招录人选。从展示馆管理员实践操作成绩和面试成绩、讲解员面试成绩超过划定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无考生达到岗位能力要求的,则取消相应岗位聘用。

  现场实践操作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并在龙南经开区网站公布。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按要求填写《龙南经开区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雇员审查表》(见附件2)。因考生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成绩排名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政审。

  (六)公示和录用

  在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龙南经开区网站向社会公示。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合同(协议)关系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录用雇员待遇和管理

  薪酬待遇具体按现行《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办法》《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管理岗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并签订《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雇员劳动合同书》。展示馆管理员和讲解员试用期分别为6个月、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

  雇员薪酬待遇、福利保障列入龙南区市财政预算。

  五、联系方式

  报名及咨询电话:0797-3529119;

  联系邮箱:lnjkqzhk@163.com。

  地址: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江西省龙南行政中心1612室)。

  

2023年江西赣州市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4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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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乡村振兴用人需要,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295个岗位计划招聘345人,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本次招聘不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公告附件1),考生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10日)前满足岗位条件即可报名。

  

2.学历条件:

  

(1)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的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3)岗位中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对应的学位等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了所需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同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及(无学位要求的须取得学历证)。

  

3.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1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1月8日为报名第一天)。

  

5.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户籍要求的须为该县户籍,还须满足《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9〕2号)文件所明确有关要求:

  

(1)对象条件(必须同时满足):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含单独招生、保送生),且已取得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②毕业后从江西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③符合招聘岗位条件;④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人员范围:①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征集入伍的义务兵;②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③从普通高等毕业生中直接招收,依托地方高校定向培养的士官;④2021年9月底前,以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身份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义务兵。

  

(3)通过定向招聘考试或地方优待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或已录聘用在我省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得报考设有限从江西省应征入伍的(××籍)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条件的岗位。

  

6.其他条件:

  

(1)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以其毕业时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报考限中员的岗位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3)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4)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3年11月8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2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3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毕业后,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的,见习期可算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提供见习协议及工资发放流水。

  

2.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试加技能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考试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及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特殊岗位笔试占30%,面试占70%),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特殊岗位按比例参照计算。

  

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50÷300)+80×(5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岗位自然取消。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考生务必保持自己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11月8日、9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2.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个人简历需完整记录从大学毕业至报名截止日时的所有经历及状态)等相关资料,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任何电话咨询的答复不作为对考生资格审查的依据。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

  

3.网上缴费。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17: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面试不收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通过本链接地址(复制后粘贴到微信或浏览器内打开):https://docs.qq.com/form/page/DWEhha3ppaWxPSG12,在线提交申请免费材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承诺书及证明书)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11月29日9:00-12月1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日上午,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2.笔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考场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试卷满分为3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与题型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022年版)》(附件4)。

  

【备考图书】2023版江西省事业单位考试专用教材:A类(四本套)

  

【备考网课】2023年江西事业单位联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优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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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拟于12月中下旬公布,考生可在赣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考试情况分卷分别划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最低合格分数线,特殊岗位单独划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只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一科成绩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考核环节。

  

一般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特殊岗位按职位表中备注的比例在合格线上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后不进行结构化面试,进行特殊岗位面试。

  

确定入闱人员时,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

  

5.其他事项。如某职位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不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及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名单将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发布。

  

1.特殊岗位技能考核

  

(1)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有2个特殊岗位,具体情况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备注栏。

  

(2)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县(市、区)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技能考核成绩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特殊岗位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另行公告。特殊岗位技能考核后在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占30%+考核成绩7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进入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岗位备注有特殊要求的按备注要求分数确定入闱人员。考核结束后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特殊岗位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一般岗位面试。一般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一般岗位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有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县(市、区)人社局具体监督指导。

  

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书),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等各类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2023年11月10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公告附件3)。

  

⑦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伍证。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户籍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中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有关事项

  

(1)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高分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以下)。

  

(2)仅参加了笔试一科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体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岗位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评。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由招聘单位承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书面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按规定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应在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当场复检原则上只能进行三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如需复检,提交书面申请。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原则上应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聘用人员在2024年2月底前到岗,到岗时须提供学历证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书。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岗位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3.本次招聘考试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不得跨县(市、区)交流。

  

4.拟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并转递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宁都县咨询电话:0797-6926308

  

大余县咨询电话:0797-8716301

  

崇义县咨询电话:0797-3828116

  

全南县咨询电话:0797-7162887

  

定南县咨询电话:0797-4289708

  

会昌县咨询电话:0797-5622649

  

瑞金市咨询电话:0797-2503909

  

兴国县咨询电话:0797-5326320

  

石城县咨询电话:0797-5700927

  

寻乌县咨询电话:0797--2852578

  

龙南经开区咨询电话:0797-7716633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12333、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

  

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4.2022事业单位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原标题:赣州市2023年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3-11-03

  

文章来源:http://rsj.ganzhou.gov.cn/gzsrsj/c100244/202311/d85cbd0618c14318b0fca74927284e6e.shtml

2023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50人公告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关于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招才引才的通知》(赣市人社字〔2021〕138号)等文件精神,为支持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广泛汇聚医疗人才,增强我县核心竞争力,结合工作需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0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共计39个岗位,50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信息详见《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定南县编制内管理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服务期已满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6.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条件

  1.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考生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10月17日前)须满足本次招聘的所有条件。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的身份、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需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为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附件3)所列为准。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名。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10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10月16日为报名第一天)。

  5.未满服务期或处于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以主管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批复时间或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6.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8.关于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9.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定南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一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的委托。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3张;

  (2)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1份(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4年3月31日以后,以便现场核查有效性);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隐瞒其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材料不全者,报名及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请报名成功且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关注定南人社之窗微信公众号,届时将在此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公告。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时未领取的,视为考生本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分数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如某岗位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具有省部级医疗卫生系列科研成果、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优先顺序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岗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

  面试结束后,在定南人社之窗或定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未入闱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南人社之窗或定南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查实的,不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并转递档案的(怀孕未完成体检的除外),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2.本次考核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期限的相关要求;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每少服务一年须缴交1万元违约金,并全额归还已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费、政府工作补贴和人才激励金等各项待遇补贴。

  3.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的,聘用后为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人员。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参照九级管理岗位执行。

  (五)待遇

  1.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1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2.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省、市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与单位签订5周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起5周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签订聘用合同并工作满1周年后发放)。经正式聘用的人员,按照省、市类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10万元,省、市类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8万元,双一流硕士研究生6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2)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省、市类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省、市类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40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政府工作补贴就高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1000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定南县有住房、购房、建房记录的,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住房且承担租金的不享受)。

  (3)人才激励金。聘用人员工作满5周年服务期限的,经双方选择继续签订5-10年聘用合同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人的一次性人才激励金。

  以上人才待遇具体由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五、有关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要切实做好试题的传递、回收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

  3.要重点加强面试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招聘过程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5.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六、本公告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定南县卫健委:0797-4262006;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0797-4281296。

  监督电话:定南县纪委监委驻定南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97-4282701;

   定南县纪委监委驻定南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797-4262009。

  附件:1.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

  2.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二二版)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定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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