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799人公告
》》》复习资料推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点击查看)、综合应用能力(点击查看)
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九人社字〔2022〕2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共有799个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有限定范围的按岗位设置要求进行。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
1.年龄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在符合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按岗位计划表年龄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计划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以上(2004年4月22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2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2.户籍条件: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本县户籍是指网上报名结束前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3.学历、专业条件: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医疗卫生机构,由各医疗卫生机构报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其他条件:
(1)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22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核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并在资格审核前完成下编手续。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2)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即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4)因疫情原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推迟,本次招聘岗位计划表中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执业资格”的,今年已报名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并缴费成功的人员,可先行通过资格审核(需提供报名缴费成功的截图),并按流程参加招聘各环节。2022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之前,此类人员一律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待2022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人员认定为具有执业资格(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成绩不合格人员认定为不具有执业资格,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除本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4月22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免冠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如报名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报名考生应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报名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名期间不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报名考生应遵守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4月22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在规定时间内网络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用人单位负担。此类人员报名时,提交报考信息到达缴费状态后,不进行网上缴费,但务必于2022年4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申请免费材料(邮件名称须注明“电话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发至市人社局指定邮箱(jjskaoshi@163.com)审核确认(审核结果请查看邮件回复)。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否则记入诚信档案。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符合免缴费条件后,务必在2022年4月25日上午10:00登录个人报名账户,查看“报考情况”项是否显示报考成功,如不成功,请在2022年4月25日上午12:00前致电0792-8580050说明情况,但超过规定的查询时间未致电反馈异常情况,视为放弃免缴费资格。
5.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招聘过程中,所有程序的公告发布,除特殊说明外,均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及拟入闱人员公示:笔试成绩公示后,考生可登陆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最低合格分数线均不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面试资格。
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公告,考生可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三)拟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资格审核。
(四)网上调剂
对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比例(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达到合格分数线未入闱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入闱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资格审核与人员递补
笔试后的面试资格审核在同级人社部门指导监督下,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结果报送由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卫健委负责。
1.资格审核统一规定。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核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见附件4)。
(2)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核。
(4)2020年或2021年毕业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等)。
(5)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核递补人员确定
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按照空额人数与递补人数相应的比例:岗位空额小于等于4人的按1:2、岗位空额大于4人的按1:1.5,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核的递补人员,进行递补资格审核。递补拟入闱笔试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者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并列可同时拟入闱参加递补资格审核。递补审核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空额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入闱面试人员。
已进入调剂岗位面试名单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原报考岗位的递补。在原报考岗位和调剂岗位均可递补的人员,只能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进入面试,并向双方招聘单位出具承诺书,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岗位递补时如出现自动放弃或无人递补等原因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面试。
递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采取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之内,总分100分。
3.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面试成绩有效分数为70分,低于有效面试分数的为面试不合格,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拟入闱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拟入闱体检,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
(七)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
拟入闱体检考生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九)考察
考察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医疗卫生机构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医疗卫生机构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和考选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来浔前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暂缓来浔返浔,如已来浔返浔的实行“14+7”,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对涉疫重点地区以及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区)的来浔返浔人员实行“7+7”,即: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立即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对近14天有本土疫情发生的设区市来浔返浔人员实行“304”,即: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立即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加4天居家健康监测,实行“三天两检”,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对本土疫情未清零省份的其他设区市来浔返浔人员实行“307”,即: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浔后立即实行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群密集场所),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其他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浔返浔的考生,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报备,并携带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绿码和测量体温正常,并无其他异常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七、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区人社部门或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792-12333,市人社局事业科0792-8211587,市卫健委人事科0792-8323277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2-8580200,8580050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市卫健局机关纪委0792-8223339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中联系电话。
本公告由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2022年度九江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推荐表.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保证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确保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一)招聘岗位
1.彭泽县彭浪路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其中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高中以上学历,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年龄、性别及从事工作要求:
灭火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6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驾驶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以后出生),男性,应聘消防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须为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军队、武装部队驾驶证不予认可)且超过两年。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日8:00至8月9日17:00。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1829901505@qq.com,邮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招聘岗位,报名表内容应填尽填。(联系方式:18365445505 陈站长)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考生需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pengze.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在电子稿中填好个人有关信息并上传近半年内免冠彩色照片,发至报名邮箱。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5、准考证领取:报名考生可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12日17:00工作时间到九江市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彭泽县培罗成消防站888号),联系电话:18365445505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在领取准考证当天同时进行,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三个项目。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其他各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以体能考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统一参加体检、政审和心理测试。
(四)体检
参照《招录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五) 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入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六)政审
考核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七)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验、政审、心里测试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八)公示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ngze.gov.cn/)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90日。培训结束后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转正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转正考核)标准见附件4。
(十)工作地点
彭泽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原则上安排在彭浪路消防站工作。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市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
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号)享有职业保障权。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的对外办事窗口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中考加分等,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市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六、其他事项
1.为加强领导,成立彭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招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操作;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地开展;
3.对招聘行为中的违纪现象,将依据党规政规严肃查处。
七、监督、咨询电话
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19165065107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谨提供虚假材料,严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彭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彭泽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9日
附件1:《2022年度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3: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附件4:彭泽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录用(转正)考核科目、内容.doc
2022年江西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2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详见附件:招考职位表)。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 6 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2022年通过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招考新聘用人员不满半年的;6、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1@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9:00—7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2年7月4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342822。
(3)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四)体检与考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体检,体检费自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考察工作突出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五)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疫情防控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七、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笔试时间与市人才集团本日发布的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笔试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选择报考岗位。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职位表.docx
附件2: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人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1名行政岗、1名文秘岗、1名会计岗、1名财务岗工作人员,岗位为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合同制职工,服务期不少于3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热爱本职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他要求
1.行政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2.文秘岗位报考人员专业不限。
3.会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
4.财务岗位报考人员应具备会计学(120203K)或财务管理(120204)或财政学(020201K)专业本科学历,或会计学(120201)、农业经济管理(120301)、财政学(020203)专业研究生学历,或拥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资格证。该岗位需要经常下乡,适合男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违法受过行政处罚和正在接受组织、司法调查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等原因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程序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政府网、瑞昌云等新闻网络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瑞昌市赤乌东路96号(瑞昌市农业农村局五楼办公室)。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农业农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现场立即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3∶1。
笔试内容:申论及公文写作
【图书推荐】2023版省(市、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专用教材---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语言表达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农业农村局机关以及瑞昌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导致不能录用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经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每月固定工资4000元,绩效性奖金500元-1000元/月(年终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其他福利待遇与机关其他聘用人员同等。
八、招聘组织
招聘招聘工作在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附则
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农业农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先生  0792-4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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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7日
原标题:2022年瑞昌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chang.gov.cn/zwgk/zfxxgkml/bmxxgk/nyncj/gzdt_126697/zwdt_126698/202211/t20221107_58341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