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

  

修水县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办园)公开选调186名教师到城区初中(80名)、小学( 96名)、公办幼儿园( 10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 80名):语文15名、数学11名、英语12名、物理5名、道法6名、音乐1名、美术1名、历史8名、体育3名、生物5名、地理6名、化学4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健康2名。

  2.城区小学岗位(96名):语文28名、数学22名、英语13名、体育8名、音乐7名、美术6名、道法2名、科学3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健康6名。

  3.城区幼儿园岗位( 10名):幼儿园教师10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公办园)正式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含任教小学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编制教师),年龄在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和任教初中学科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编制教师),年龄在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历专业或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4.城区公办幼儿园:通过正式招聘、定向师范毕业生安置或外县调入我县的公办幼儿园教师在本县正式工作满五年(2018年9月1日及以前在我县正式参加工作或外县调入我县正式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公办小学、幼儿园满2年及以上、年龄在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

  5.由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其服务期计算为正式工作年限。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五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本年度病假、事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本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外系统工作的;

  7.在我县正式工作未满五年的;

  8.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及学科,不填报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报考学科、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亲自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学校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2023年8月3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3年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现场报名,2023年本土计划定向师范毕业生不要参加选岗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修水二中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考生本人必须现场报名并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一)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二)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幼儿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70分。

  (三)考试时间:2023年8月6日(星期日上午)(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5日下午到县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1.   特殊加分

      

  (一)在我县现任教乡镇村级小学(幼儿园)或现仍在复原中小学(幼儿园)、余塅中小学(幼儿园)、布甲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满5年加2分,从第6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二)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村级幼儿园园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三)在我县现任教乡镇小学(幼儿园)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四)以上三项只取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五)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一)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4-2026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二)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本县城区学校之间的调动。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者3年内(2024-2026年)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3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本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中的本土计划考生不参加选岗考试)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4.本公告解释权归县教育体育局。

  5.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附件:1.修水县2023年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报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修水县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选调公告.doc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26日

  

2023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人公告

  

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6名,工作性质为编外合同制,安排在都昌镇下辖社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素质:能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密切联系群众。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等基本技能,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户籍要求:报考人员或配偶应具有都昌县户籍或都昌镇所辖社区房产证,以户口本、房产证(房屋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结婚证等为凭。

  4.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所有环节。

  5.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2.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

  3.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都昌县人社局四楼人事股(万里大道39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对象,在11月8日9:00至11月10日17:00期间(工作日)将以下材料送至报名地点:《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2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6个月免冠1寸彩照3张;毕业证、学历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产证明(房屋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本次考试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本人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社区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等。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或超过2:1时,按计划聘用人数进行考录;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足2:1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笔试初定于2023年11月19日,准确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或最终考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

  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同步征求政法、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空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经递补一次后,仍未达到拟入闱资格审查规定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统一公布。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审核后,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在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都昌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先行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在1个月内完成聘用工作,由都昌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对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的,可列为社区两委班子后备人选。

  五、薪酬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按照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逐步提高。

  六、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前20名考生,纳入都昌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在下一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前如社区工作者岗位有缺额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未尽事宜由招考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92-5225955(县民政局)

  0792-5223932(县人社局)

  0792-5222111(都昌镇)

  附件:都昌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都昌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

  

  

工作者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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