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萍乡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44名公告

  2023年度萍乡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保障市直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需求,根据《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引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5)符合引才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和引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其他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2)限应届毕业生的引才岗位,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应聘外,2021、2022届毕业生也可报名。

  (3)应聘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书和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提供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4)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

  (5)引才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工作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含)。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3)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原为萍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满服务期离职的;

  (5)曾入闱我市人才引进体检环节后,自行放弃引进资格的应聘者;

  (6)采用远程方式学习(包括新入学和继续学习的情况)所获国(境)外文凭证书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条件

  1.总共144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2名,硕士研究生113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9名。

  2.引才岗位详见《2023年度萍乡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3.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引才单位报主管部门并商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名。

  4.引才岗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3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详见《2023年度萍乡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附件3)。

  3.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4)、本人有效期内(正反面)、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或电子版),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专业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网络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拟应聘岗位名称(例如:张三+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软件工程专业+应聘软件开发岗)。在萍乡市行政区域范围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报名确认:应聘者在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确认收到回复邮件才算报名成功。若未收到回复或因网络原因报名受阻,及时电话联系所报名单位。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者,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复审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在考核前由市人社局在考核地点对报名要求的资料原件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能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专业笔试、技能操作等,各项考核占总成绩比例相加等于100%。各引才单位考核安排详见《2023年度萍乡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附件3)。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在岗位计划数内,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入闱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民政府官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萍乡人社微信公众号以及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六、聘用与待遇

  1.签订聘用合同,解决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可按《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萍府办发〔2022〕13号 )等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萍乡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0799-6834755。应聘者可通过电话咨询或监督举报。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年度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docx

  附件2.渝北区石船中心卫生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3年度萍乡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考核安排表.xlsx

  附件4.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2023年江西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公告

  为了加强我院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制。按照《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数:
1、男性3名
2、女性12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本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学历要求:在本院见习期满的见习需取得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本院见习需取得普通高中起点且经高考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高在158cm(含)以上,取得资格证;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在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医院OA系统、QQ群、微信群等发布招聘信息;
2、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4月5日;
3、报名时间: 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下午5点;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护理部。报名时需提供资料有: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含: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等)、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7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国家另有安置政策的定向生、免费师范生;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资格审查:2023年4月12日早上8点;
医院人事科及护理部在理论考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总分数构成:笔试占40%、专业测试占20%、面试占40%。
(一)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4月12日上午10:30-11:30;
2、考试地点: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五楼学术厅;
3、考试内容:护理学基本知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擦、黑色字迹钢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二)专业测试。理论成绩从高到底,再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进入到专业测试,如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全部进入到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护理三基基本技能操作。
(三)面试。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全部进入到面试,如果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人数达不到1:2比例,则面试分数需≧70分。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五、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考察政审前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必须自选一家医院并在我院的工作人员监督下进行,体检后提供缴费单及体检结果。
3、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程序的考生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则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替补。
4、考察内容: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5、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发布的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6865450、6865428 监督举报电话:6678022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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