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财务岗位招聘公告

  2022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财务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消防救援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名称

  

性别

  

学历

  

招聘数量

  

备注

  

会计

  

女性

  

大专及以上

  

1名

  

  有会计岗位工作经历,双休,法定节假日。

  

  二、招聘条件及福利待遇

  (一)会计,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初级会计师以上证书;

  (四)实习二个月,实习期工资3500元,转正后工资待遇4600元(含六险一金),双休 ,法定节假日。

  (五)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预算一体化系统优先;

  (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

  (七)符合以上条件者优先。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拟录用人员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择优确定,试用期为二个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6日9:00至11月10日9:00。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①、网上报名的请自行添加招聘负责人微信下载“情况登记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粘贴上本人一寸电子相片,统一发至479384670@qq.com邮箱。

  ②、现场报名请自行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财务办公室(赣州经开区金潭大道与纬一路交界处)。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及报考人员情况登记表;

  (2)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会计证;

  (3)携带本人近期一冠彩色照片(电子照片);

  五、联系电话

  办公室0797-8318119 15179755027(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招聘特殊岗位人员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商专员2名

  

二、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热情活泼;

  

2.工作积极主动,品行端正、耐心细致、责任心强、有服务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能长期出差或常驻外地,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1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法院列为失信名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存在酒驾、醉驾行为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可通过网上和现场两种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

  

将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1214788500@qq.com。

  

现场报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报名表、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到赣州经开区管委会3105办公室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797-8371030、18007977714张。

  

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17日。

  

(二)资格审查

  

1.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笔试、面试

  

1.组织应试者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比30%,主要内容为时事、市情区情、公文写作等内容;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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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占比7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笔试与面试同期进行。

  

3.按照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同分者,取面试分较高者入围体检考察。

  

(四)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进行。体检由入围人员自行前往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征求纪检、综治、派出所等站所(部门)意见,排查是否存在违纪失信被执行人等其他情况。入围人员需前往赣州经开区管委会3105办公室开具协查函,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将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方可录用。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的,不予以录用,并按照总成绩排名先后进行补录。公示期间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待遇

  

严格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最新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要及时主动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赣州经开区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赣州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

  

2.考生报考时必须认真阅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关于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和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避免前往重点疫情高发地,以免影响考试。

  

3.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入场必须扫场所码,持当日更新的本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接受体温检测(不超过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4.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取消招募资格,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纳入招聘考试的考察范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以上招聘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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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原标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关于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kdw.gov.cn/n534485/c42407346/content.html

2022年江西赣州经开区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4人公告

  2022年度赣州经开区公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市纪字〔2018〕75号)有关要求,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留置看护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24名,共分A岗和B岗,其中,A岗23名(此岗位适合男性),B岗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男性年龄42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2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中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留置看护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因吸毒、嫖娼、、酒驾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抑郁症、纹身、口吃、重听、重度平趾足、色盲、癫痫、心脏病、心血管病、传染性疾病及严重疾病的;

  10.曾因违反赣州经开区特岗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期间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赣州经开区金赣路6号(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原赣州经开区消防大队院内)。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报名表和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的可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④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

  由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1.笔试。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公民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内容,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2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参与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参与体能测试,通过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三项项目对考生进行体能测试,其具体分值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试评分表》相应标准进行打分,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计算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体测成绩汇总后,得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政审环节人员。

  (三)体检、政审、公示

  1.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政审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考察并出具政审结论。主要考察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有无违法犯罪情形,以及本人资质条件是否符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统一对入闱人员查询个人征信情况,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予以淘汰,所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或调剂。

  体检、政审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聘用

  聘用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试用期满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聘用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及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和后续管理

  (1)试用期2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800元/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看护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正式聘用后享受基本工资、伙食补贴、话费补贴、交通补贴、购买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年终奖励性工资等,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工资增长机制。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另行发放补助。

  (3)留置看护队员管理考核、培训教育由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负责,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协助。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直接对监察机关负责,由监察机关管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各位应聘人员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本公告由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370768865 叶亮

  

18170685677 程萍

  

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

  

2022年3月2日

  附件:赣州市监察委员会派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组招聘留置看护队员招考职位表

  

  序

  号

  

  岗 位

  名 称

  

  招 聘

  人 数

  

  岗位条件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

  

  年龄及身高要求

  

  备注

  

  1

  

  留置看护A岗

  

  23

  

  高中(中专)

  

  男性年龄42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此岗位适合男性。

  

  2

  

  留置看护B岗

  

  1

  

  高中(中专)

  

  男性年龄42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

  

  合计

  

  24

  

  

2022年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员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3月招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员岗位3名。

  上述岗位属特殊岗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若有2年以上法院或检察院员工作经历专业不限,但需提供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岗位需要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kfqjcy8372278@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另外,为便于联系,报考人员需申请加入本院招聘QQ群:971728706,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未按要求注明的,入群申请不予通过。

  (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扫描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安排

  1.笔试内容

  (1)笔试重点考察案例分析(占70%)和计算机中文(听打)录入能力(占30%)。

  (2)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未达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我院一楼大厅公示。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予以确定。薪酬待遇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8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增加50元/月,每月补贴1160元,奖励性工资12000元/年,按照本院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2.办理五险一金,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及时关注招聘QQ群(971728706)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群通知为准。

  4.联系人:冯主任18079759513,0797-8681680。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员报名表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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