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高中招聘教师60名公告

  2021年江西吉安市吉安县高中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

  县立中学:语文教师4名,数学教师5名,英语教师4名,物理教师2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3名;县二中:教师1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3名,物理教师2名,英语教师5名,生物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县三中:教师1名,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生物教师2名,历史教师2名,地理教师1名,体育教师1名,计算机教师1名,心理学教师1名,生涯规划教师1名。共计60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对象

  师范类院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

  2、条件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与各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3)招聘对象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书和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

  (4)已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b)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c)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d)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e)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9日,应聘者可登录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xian.gov.cn/)下载《江西省吉安县高中2021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与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515501548@qq.com。并于8月20日带好以上相关材料到江西省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地点为江西省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应聘者请带好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业成绩表、、获奖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方式

  采取试教的方式。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教:试教内容为所招聘岗位相关高中学科课程。试教前1小时向试教者公布试教内容。当场备课,当场试教,当场公布试教成绩。备课时间1小时,试教时间20分钟。所有应考者均要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试教成绩不能低于70分(百分制),若低于70分不予聘用。

  3、聘用

  根据试教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工作小组对拟聘用毕业生考察后确定最后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经核查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某学校岗位入闱缺额,可从学校相同岗位调剂未入闱人员;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按同一岗位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办理手续

  凡被正式聘用的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有关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2、住房待遇:聘用人员在吉安县城无住房者,学校提供一套教师公租房、单人间或每年补助住房补贴5000元(期限5年)。

  六、咨询电话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6-8440352

  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0796-8431221

  监督电话:吉安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0796-8441866

  

吉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吉安县高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2021年江西吉安市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29人公告

  

为充实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与选调。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在编在岗连续满工作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5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2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4)用人单位2年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的第二天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已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不得再进行改报。经改报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选调岗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1年10月8-9日,领取地点为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进入公示环节后,如出现考生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县政府批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点击下载>>>

  

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2021年永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yongfeng.gov.cn/news-show-27931.html

2021年江西吉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03人的准考证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另行公告)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2021年江西吉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条件

  

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符合条件的市外优秀人才可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进行双向选择。人才引进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办理手续等环节进行。市人社局负责牵头协调,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考察合格后引进。对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其中,市属国有企业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所列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10.吉安市范围内(不含省管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对是否招聘2022届毕业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四)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岗位条件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为所报岗位报名截止日。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引才报名工作按月开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工作,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比例须达到1:3,每月25日为当月报名截止时间。未达到1:3的,下月须继续开展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面试工作或继续报名。至2022年5月25日,无人报名的岗位自动取消;有人报名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1:3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报名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名人员应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考核

  

此次引进普通高层次人才一般采用面试考核的形式,面试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统筹,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制定具体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后仍未招到人员的单位,可重新启动报名程序。

  

(四)体检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或《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进入市属国有企业的享受企业规定的待遇。

  

对新引进落户且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按照吉安市《关于实施庐陵英才计划的意见》(吉发〔2018〕16号)规定享受相关的人才待遇,硕士研究生不享受有关人才待遇。

  

未尽事宜请咨询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796-8286112。监督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

  

附件1:吉安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汇总表

  

附件2:吉安市2021年普通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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