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安局招聘辅警7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普安县公安局各项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商请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普安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招聘勤务辅警岗位59名、文职辅警岗位11名,具体职位详见《普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6日及以后出生),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监测户、脱贫户户成员等优先录用。以上人员应聘文职辅警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8日(工作日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普安县公安局七楼政工室办公室(沪昆高速普安收费站往江西坡方向500米)。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照片1张。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普安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
 
  1.加分政策
 
  (1)烈士遗属或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5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5分;
 
  (3)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加5分;
 
  (4)监测户、脱贫户成员加5分;
 
  (5)持A1、A2、B1驾照报考的加5分。
 
  2.加分审核
 
  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持A1、A2、B1驾照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测户、脱贫户成员提供所属乡镇(街道)乡村振兴站监测户、脱贫户证明。
 
  经现场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加分,经审核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普安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常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笔试成绩在“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最低须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设在普安县体育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普安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普安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础薪酬+绩效工资”方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五险个人缴费部分需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转正后,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另加绩效考核等工资。薪酬待遇根据普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如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公告由普安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7238173
 
 
 
 
  普安县公安局
 
  2024年2月7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相关岗位编外人员26名,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02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03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自主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药师、医学影像技术师、护理师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2023年度执业医师、药师、医学影像师、护理师及以上资格考试分数达到合格者,未取得证书人员凭考试分数合格证明报名。
 
  (七)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望谟县卫健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04报名及资格初审、开考比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 2月 27日(共2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确认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开考比例要求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笔试分数需在60分以上才可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由医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原件现场审核),《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扫二维码下载并按模板格式填写,填写不规范的不予报名。)及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电子版。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毕业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中“专业要求”报名;
 
  (3)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的照片及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若提交的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应聘人员须在“工作经历”栏填写毕业当月至报名之日的所有工作经历或情况;
 
  (8)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05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形式
 
  临床医生、护理、助产、药学、行政管理人员、康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持有执业医师、药师(西药)、医学影像技术师资格证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面试比例。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笔试科目:
 
  (1)专业技术岗职位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管理岗职位笔试科目:技能测试;
 
  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
 
  2.面试: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由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06成绩查询
 
  取得执业医师、药师(西药)、医学影像技术师及以上资格证者直接进入面试,不用参加笔试考试。
 
  07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可顺延递补。
 
  3.体检参照gwy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组织考察。
 
  1.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
 
  3.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可顺延递补。
 
  4.考察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法院出具的征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08招聘审批
 
  (一)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望妇幼字〔2023〕48号,关于印发《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临聘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并查有实据的。
 
  (3)试用期满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合同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09工资及福利待遇
 
  所有人员试用和转正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临聘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一)试用期间给予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结束后缴纳三险,给予基本工资+绩效;
 
  10有关说明
 
  (一)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做好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望谟县妇幼保健院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9—4610220 。
 
  (三)招聘方式。按照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实际工作需求,分批次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苏老师 0859-4610220
 
  邮箱:1435704349qq.com
 
  地址: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小组研究确定。
 
 
  望谟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 2月21 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574人公告

  
 
 
  经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托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数量
 
  全州计划引进574名,其中,州直事业单位308名,县(市)事业单位266名,引才单位、职位、具体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要求的各类人才。学历要求为本科、研究生的,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如有特殊需求的,按引才单位岗位信息表中要求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8.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可以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查询具体职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
 
  2.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至2024年4月10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4.参加2024年3月黔西南州赴省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活动并与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人员;
 
  5.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10.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学术不端等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测试、资格复审及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黔西南人社”微信公众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第十二届人博会拟于2024年4月27日开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2024年4月15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18:00止。4月28日开展黔西南事业单位“人才供需双选”线下对接洽谈活动,州直、兴义市引才单位集中在州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其他县(市)引才单位集中在本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才市场开展。
 
  有意愿到黔西南工作的各类人才,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人才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的“市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目录下即可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
 
  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围绕本单位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测试
 
  测评方式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测评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各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线上初评,如需要开展线上初评的,应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初评时间,按照《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系统单位用户操作说明书》进行线上初评。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或者线上初评合格人员,各招聘单位可进行线下测试。
 
  线下测试方案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程序组织实施。各单位线下测试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上发布,各位应聘人员注意查看,保持电话畅通,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并按方案时间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资格审查、测评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及体检
 
  根据测试结果,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和“凡进必审”的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合格,列入拟聘对象名单,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考察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将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招聘单位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在引才测评方案中已明确递补事宜的单位,引才测评后出现空缺岗位的,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后,可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引才活动于2024年7月31日前全部审批、聘用、备案结束,各招聘单位应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期完成引才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办理的,需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8月31日,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受理。
 
  3.各招聘单位、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各环节时间。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调整时间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贵州黔西南州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26人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相关岗位编外人员26名,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为: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02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03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自主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能服从管理,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三)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2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药师、医学影像技术师、护理师及以上职称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2023年度执业医师、药师、医学影像师、护理师及以上资格考试分数达到合格者,未取得证书人员凭考试分数合格证明报名。
 
  (七)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望谟县卫健系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04报名及资格初审、开考比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 2月 27日(共2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确认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二)开考比例要求
 
  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笔试分数需在60分以上才可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由医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原件现场审核),《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扫二维码下载并按模板格式填写,填写不规范的不予报名。)及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电子版。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毕业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中“专业要求”报名;
 
  (3)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的照片及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及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应聘人员若提交的报名材料未通过审核,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应聘人员须在“工作经历”栏填写毕业当月至报名之日的所有工作经历或情况;
 
  (8)应聘人员应及时、理性报考,若因在最后时限扎堆报考,引起延迟而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9)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各项要求,须由应聘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报名信息及材料,如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05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形式
 
  临床医生、护理、助产、药学、行政管理人员、康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持有执业医师、药师(西药)、医学影像技术师资格证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占面试比例。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笔试科目:
 
  (1)专业技术岗职位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2)管理岗职位笔试科目:技能测试;
 
  笔试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或技能测试。
 
  2.面试:各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特殊情况由院招聘小组研究决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不进行笔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06成绩查询
 
  取得执业医师、药师(西药)、医学影像技术师及以上资格证者直接进入面试,不用参加笔试考试。
 
  07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可顺延递补。
 
  3.体检参照gwy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负责组织考察。
 
  1.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
 
  3.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可顺延递补。
 
  4.考察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法院出具的征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08招聘审批
 
  (一)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照望妇幼字〔2023〕48号,关于印发《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临聘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并查有实据的。
 
  (3)试用期满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合同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09工资及福利待遇
 
  所有人员试用和转正后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临聘及见习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一)试用期间给予试用期工资;
 
  (二)试用期结束后缴纳三险,给予基本工资+绩效;
 
  10有关说明
 
  (一)在望谟县妇幼保健院班子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望谟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做好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望谟县妇幼保健院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59—4610220 。
 
  (三)招聘方式。按照望谟县妇幼保健院实际工作需求,分批次完成。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苏老师 0859-4610220
 
  邮箱:1435704349qq.com
 
  地址:望谟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小组研究确定。
 
 
  望谟县妇幼保健院
 
  2024年 2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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