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人公告

  2022年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及相关规定,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灭火战斗员岗位10名、驾驶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消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志愿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维稳处突、消防宣传、文秘档案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岗位学历要求:灭火战斗员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力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驾驶员岗位,学历不限。

  4.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灭火战斗员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以前出生)到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核、专业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环节。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受过单位(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的,报名条件进行放宽:

  A: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含原全国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B:政府专职或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成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森林火灾)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的;

  C: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照及B照以上的。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2022年11月20日17点截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迎宾大道消防救援站二楼办公室(联系方式:18720227955 陈先生)。

  4.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的,报名不受理。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核

  考试前的资格审核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所有报名考试的考生均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网上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内含照片)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体能测试)

  考试设置体能测试,本次体能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三个项目。

  3.以3000米跑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所有项目成绩需达到及格分数线,不达及格分数者一律取消拟入闱体检资格(标准见附件2)。

  4.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资格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未达入闱比例人数的岗位,该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入闱情况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在招聘微信群及大队公示栏公示。

  (四)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

  1.体检参照《招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身上有文身的不予录取,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依次递补。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名参考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2.体检(含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入闱。

  (五)考核

  考核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对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组织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记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专业考核(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分岗位组织考核

  3.考核内容:由大队招聘小组进行考察,主要测试考生应聘岗位所需技能。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评定成绩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4.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40%+体能考试成绩×60%,在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七)公示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和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uch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新招聘的政府专职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入职集中培训,在试用期(培训期)三个月期满前,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向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申请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录用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录用考核的有关要求见(附件3)。

  3.经录用考核(转正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执勤力量部署分配至大队所属各个基层消防救援站点。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火灾扑救、应急救援;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119”接、受警;

  (6)消防车、消防船艇驾驶;

  (7)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纪律部队标准管理:

  (1)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相应职级队员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执勤》《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请休假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力量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按照《九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聘用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

  工资和福利待遇政府专职聘用人员入职培训阶段为试用期,共3个月,工资标准确定为2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转正(录用)考核合格,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结合县财政实际,参照江西省《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执行并保障五险一金。经工作锻炼提升为班长、副班长、装备技师、车辆驾驶员等岗位的,发放岗位津贴。伙食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执行。

  2.消防员职业保障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18 号)中确定的:

  (1)优先优待保障

  ①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在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可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通行、挂号等。车站、银行、医院等场所对外办事窗口应设置“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标识。

  ②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各县(市、区)内公共交通工具可凭有效证件免费。

  ③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参观由政府定价的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和风景名胜区,凭有效证件享受与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

  ④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在编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同等优待政策。

  (2)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和入职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子女入学,参照《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01号)的相关优待政策予以照顾安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政府专职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县财政负担。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监督、咨询电话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0792-5234079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2.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报名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报名,“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本人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所有参加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都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招聘体能项目标准.pdf

  附件3:入职转正考核项目及标准 .pdf

  

2022年江西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重启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重新启动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1日(周六)上午8:30-12: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

  

2、笔试准考证打印:经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7日(周二)上午9:00至2月10日(周五)下午17:00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要求及后续有关事项按《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内容执行。

  

二、考生应试须知

  

1、考生笔试前,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跨区域流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2、笔试当日,考生须提前到达笔试考点,主动出示本人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进入笔试考点。所有参加笔试考生进入笔试考点时,不测量体温、查验赣通码绿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进出笔试考点、笔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除外),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口罩、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自备。

  

4、笔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本考场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请考生密切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属地防疫政策,认真遵守执行,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原标题:关于重启2022年度九江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jiujiang.gov.cn/zwzx_211/gggs/202301/t20230113_5910634.html

2022年江西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2人公告

  

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详见附件:招考职位表)。

  

三、工资待遇

  

年收入 6 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3、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过处分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2、有涉黑涉恶行为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5、2022年通过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招考新聘用人员不满半年的;6、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的。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方式报名,按照提交报名资料、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的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资料。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2寸蓝底电子照片、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电子版打包,命名为××考生+职位(岗位)名称,发送至邮箱gqcsrcfzjt001@163.com,命名格式错误、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9:00—7月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形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未收到回复确认的,请在2022年7月4日17:00前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92-4342822。

  

(3)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在市人才集团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市人才集团公众号信息。

  

(二)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通告及面试名单通过市人才集团公众号发布。(四)体检与考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6〕140号)和程序体检,体检费自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者递补。考察工作突出标准,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五)公示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共青城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到岗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建立人才储备机制,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不合格的,可从进入本次招聘人才储备库相应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疫情防控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自我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七、温馨提示

  

本次招考笔试时间与市人才集团本日发布的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笔试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认真、仔细选择报考岗位。

  

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考职位表.docx

  

附件2:共青城市人才发展集团2022年九江市共青城生态环境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22年江西九江市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招聘12人公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都昌县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文件精神,打响都昌事都好办政务服务品牌,高标准建设一流政务服务环境。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自愿、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政务服务辅助岗工作人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男女不限;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坚定的素质、较强的责任感及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office、WPS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

  

5.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规,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辞退、解聘或者开除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现场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现场报名: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工业园教育体育局4楼)

  

网上报名:报名方式联系人:李小姐微信15779849719(同为手机号码),微信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6个月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学历证明、明原件扫描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考录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人员,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招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务服务知识、公文写作等。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凡进入面试未被聘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储备库(保留一年),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并在通过体检等相应手续后予以聘用。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项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入闱体检人员;拟入闱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2.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入闱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查考生现实表现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等,并征求公安、法院、纪检、信访等部门意见。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培训和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对聘用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的,与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后安排上岗。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期三年,聘用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工作实绩,以及相关规定确定续聘事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聘期内因个人原因离开政务服务辅助工作岗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400元),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福利、降温费、烤火费、工作餐、职业服装等福利待遇。

  

4.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分别给予5000元/年和3000元/年的绩效奖励。

  

5.聘用人员开展工作时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工作经费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解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2)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聘用合同约定职责的;

  

(3)在工作中存在重大过失或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定的;

  

(4)聘用合同期期满,未续签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出的情形。

  

八、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及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疫情防控期间,请严格按照省、市、县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3.因疫情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招聘工作变更的,请予理解;

  

4.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都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江西省蓝天鹏程实业有限公司(劳务派遣部)

  

2022年4月25日

  

附件:都昌县政务服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