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鹰潭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鹰潭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鹰潭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鹰潭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体育事业,具备良好的素质和体育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项条件。

  

(二)资格条件和专项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竞技体育射击射箭项目的运营管理及具备承办全省射击射箭比赛经验。

  

2.具有射击射箭项目枪(弹)报批、运输及日常管理经验。

  

3.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须在1983年4月17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弄虚作假、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相关规定的人员。

  

4.严重违反运动队相关管理规定及纪律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上午9:00至4月28日下午17:00。

  

(二)报名地址:鹰潭市体育局206办公室(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中段东侧)。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鹰潭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报名表》内信息必须如实填写,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完整、准确、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4.需提供考生本人自2020年以来参与省级以上射击射箭项目比赛的秩序册。

  

5.需提供考生所在的射击射箭项目运营管理单位出具考生在该单位从事枪弹报批、运输及日常管理的工作证明。

  

6.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及弹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笔试:

  

1.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及弹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闭卷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面试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体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有关要求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3.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事业单位岗位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至少在聘用单位工作三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701-6222056(鹰潭市体育局)

  

0701-6440388(鹰潭市人社局)

  

纪律监督:0701-6229857((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鹰潭市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鹰潭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

  

鹰潭市体育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84人公告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市政府专职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灭火救援能力,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84人(月湖区13人,贵溪市45人,余江区18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人,信江新区3人),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系鹰潭市常住及周边地区人口。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取得机动车辆维修或消防器材装备维修等级证书、从军队退役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招聘对象,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0日以内。

  3.报名地点:鹰潭市月湖区梅枫路18号消防救援支队,

  各消防救援大队(附件1)。

  4.报名材料: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一吋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鹰潭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⑥志愿加入消防救援队伍承诺书。

  如报名对象为退役军人,报名时须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招聘对象个人信息不实不全、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曾在鹰潭地区政府专职伍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单位辞退的,不予报名。

  (三)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1.体能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附件3)执行,满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40分、10米x4折返跑20分、单杠引体向上20分、俯卧撑20分。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支队统一组织,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男性陆勤人员合格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后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眼科不合格、结石、纹身、毒品检测阳性及其他可通过服用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特殊要求,对具有已评定残疾等级或严重伤病治疗既往史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五)考核

  参照征兵考核要求进行,由支队统一组织。重点考核招录对象面貌、宗教信仰、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招聘对象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情况。存有《征兵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条款表述情形的,予以淘汰。

  (六)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格检查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公示人员名单,并在鹰潭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与个人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且通过结业考核的,聘用为正式队员);公示期间收到群众反映,公示对象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模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周工作5天,轮休2天,工作期间需24小时在岗在位。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食宿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资福利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号)、《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支队本级、月湖区和贵溪市为二类区域,余江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信江新区为三类区域。

  实习期人员工资为二类区域4152元/月、三类区域3864元/月。正式队员工资为二类区域5190元/月以上、三类区域4830元/月以上,并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另根据队员任职岗位、职业技能等级及队员全年综合表现,发放津贴补助、年终奖金。

  (三)奖惩制度

  工作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扣除年终奖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将全程在鹰潭消防公众号、鹰潭市人才网、鹰潭市人力资源网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布。

  (二)招聘对象无需缴纳报名费、体检费等费用。

  (三)招聘对象存有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以及存有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及相关信息将通过公告、短信和电话等形式发布,招聘对象需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咨询电话:0701-6435613。

  来电时间:8:30—11:30,14:30—17:30。

  

附件:1.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2.鹰潭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

  

鹰潭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4月3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求,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7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其中,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817102032)进行网上注册,据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并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3.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期间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5.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见公告发布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鹰潭市余江区。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笔试内容。考试范围主要为:《习同志在中国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公安机关人民内务条令》、《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基础知识》等。

4.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代码为336102职位的须提供余江公安分局过渡期辅警资格证明。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余江公安分局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余江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复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执行30岁(含)以能测评标准;199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的,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2.体能测评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3.入闱体能测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体能测评。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2.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做法,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最终面试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附件3)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余江公安分局负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招录要求,突出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党委研究批准,之后按有关规定在相关网络平台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各环节入闱名单及补充公告,将通过鹰潭市人事考试网、鹰潭市人才云、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微信公众号和中智鹰潭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1.政策咨询电话:0701--5868029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01--6281666

3.监督电话:0701--5886210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3年7月31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

六、本公告由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

  

2023年8月17日


2023年江西鹰潭市余江区选调教师15人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需要,引进教育教学人才,支持异地教师返乡任教,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区外公开选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余江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教体、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办公室成员从区教体局、人社局等单位抽调。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负责选调及有关工作的具体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面试过程及程序的监督。
三、选调岗位
1.余江一中选调高中教师5人,其中:语文1人,物理2人,2人;
2.余江二中选调高中教师10名,其中:语文3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1人,历史1人,生物1人。
若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2的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人数。
四、选调范围
鹰潭市余江区外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6.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年龄、资历条件
1.学历、条件:
选调对象报考余江一中高中教师岗位须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选调对象报考余江二中高中教师岗位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3.资历条件:在公办学校任教报考学科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2023年7月28日,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选调实施方案。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三楼0347会议室。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书、书;
(4);
(5)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6)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以上材料须严格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按4︰6的比例计入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录取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规定。
(2)笔试内容范围:
考查现行高中阶段的文化基础知识和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其中文化基础知识占80%,教材教法及课程标准占20%);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名单,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试讲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高中现行阶段必修教材;
(4)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取消面试成绩,但该岗位选调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方可确定为入闱考核对象。
5.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情况按1∶1比例确定各学科岗位入闱考核人员名单。若录取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若录取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教龄长的优先;若录取总成绩、试讲成绩、教龄都相同,年龄小的优先。
6.入闱考核人员名单在余江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核、录取
1.考核: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实地考核或函调,主要考核选调对象遵纪守法、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履行职责、教学研究等方面情况。
2.录取:考核合格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因拟定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选调教师待遇
被选调教师按规定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聘任合同,由录用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办理岗位聘用及专业技术职务续聘手续,并按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工资。
八、选调纪律
1.参加选调教师要依据本选调方案,提供有关真实证书、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的组织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凡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九、本方案由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及监督投诉电话
区纪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组:0701- 5882302
区教体局:0701—5888620
区人社局:0701—5881360
附件1:鹰潭市余江区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余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