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5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没有参与活动,无违纪违法及违反诚信方面的行为;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善于学习,热爱乡镇工作,能够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

  4.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5.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条件

  1.限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注: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四)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赣州市南康区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24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并由派驻乡(镇、街道)参照聘用人员标准给予相关补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8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扫描“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二维码(见附件1)填写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提交,由于考生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本次网上报考实行诚信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只能填写1次报名信息,多次填写报名信息的,报名无效。

  4.报名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段接听):

  咨询电话:0797-7287993。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7月18日前将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

  3.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将本人签字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交给监考人员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出行方式,尽量提前40分钟到达考场,防止因交通拥堵而迟到,影响考试。

  (3)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关机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资格审查、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6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考生关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2.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书领取:入闱面试人员须于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了解考生分析、判断、沟通、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2.体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主要审查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康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为3年。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南康区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有28天内境外、21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行大规核酸检测地区旅居史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和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告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南康区教科体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二维码

  

  

附件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考前28天无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考前7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设区市旅居史。

  2.本人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人员。

  3.本人在考前14天已自行监测自我健康状况,考前14天内身体无不适情况。

  4.本人严格遵守考点防疫工作要求,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热(超过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承诺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或放弃考试,并自愿接受防疫处置和核酸检测。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签 名:

  2022年 月 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招聘28名环保技术人员公告

  2022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环保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经南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南康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环保专业技术人员28名,为我区乡镇环保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位。具体为:南康经开区3人、蓉江街道3人、东山街道3人、龙岭镇3人、龙回镇3人、镜坝镇3人、朱坊乡2人、太窝乡2人、唐江镇2人、龙华镇1人、赤土畲族乡1人、横寨乡1人、浮石乡1人。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达到所需岗位要求的健康卫生标准;

  (二)技术性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

  (四)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人员;

  3.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及以下党纪政务处分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辞退、罢免未满5年的;

  6.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7.不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

  报名时间从1月19日9:00开始至1月26日17:00点结束。

  2.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登录南康区政务网,下载填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表》,连同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khrlgs@126.com)报名。报名后带齐相关材料于1月 27日-1月28日上午11:00之前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资格审核地点:南康区兴康教育发展有限公司院内二楼。

  4.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南康区乡镇技术服务站专业技术岗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2年2月9日上午9:00—11:00。

  1.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专业知识占30%,不指定考试教材。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岗位入闱面试人选。

  3.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岗位名额未录满,按未入闱人员(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补录空缺岗位。

  (三)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抽签,面试时间:2022年2月17日。

  1.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

  2.每人面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5分钟、答辩5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百分制加权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确定体检、政审人员。

  3.成绩并列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者,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参照南康区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政审人员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政审对象。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最终成绩择优确定聘用结果。

  1.最终成绩和聘用结果通过南康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实行上岗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

  4.在合同期限内,南康区生态环境局定期会同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后工资由“基本工资(30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廉洁金(1000元)+年底廉洁奖励(10000元)”组成(含“四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福利待遇由各乡(镇、街办)、南康经开区自行确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报考人员要具备夜间应急值守、夜间参与下乡巡查等突发事件和纠纷调解等条件。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招聘原则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可向纪委监委举报。

  (四)劳务派遣人员离岗,应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离岗申请,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并报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19379962903

  监督电话:6612063

  (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南康区生态环境局所有)

  附件:报名表.docx

  

2022年1月18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招聘6人公告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心理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5.被列为国家失信人员名单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学历、年龄及岗位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6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以高于最低学历条件报考的,报考使用学历也应当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的,则以研究生或博士学历报考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参照《江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分类。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1.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6日。工作经历必须为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所有职位工作经历要求必须提供佐证材料,具体为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工作证明、相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证明材料,或者其他可以明确证明工作经历且无歧义的材料等。

  

2.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1年9月以前,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能提供所在院校(系)相关证明文件,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以人事代理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和绩效考核管理。

  

四、招考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邮件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递交材料、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发布

  

在赣州人才热线和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至7月21日;

  

2.报名网站:http://rs.huiqicai.com(赣州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考服务平台),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考试服务网二维码:

  

  

注意事项:

  

①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②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如对本人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③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3.操作步骤

  

①网上注册。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与考生手机号、邮箱、微信关联,考生也可凭手机号、邮箱、微扫扫码登录)。

  

②网上报名。登录平台后,选择赣州市综合检验检院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报《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应聘报名表》,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重要社会关系、当前所在单位等重要信息,并扫描上传本人近期(半年内)电子头像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如果选择存为草稿,切记需再次提交确认),提交后不再更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考须知

  

1.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名,对自己的报考行为负责。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资料,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所填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4.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岗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5.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成功报名后,请妥善保管个人账号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

  

6.对他人盗用密码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1.审核方式:现场审核材料

  

2.递交方式:参加报名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现场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指定地点,一式贰份,如本人无法提交,可委托他人代交。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若有现场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参加笔试

  

3.递交时间:拟定于2022年月 日-2022年 月 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递交地点: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赣州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3楼

  

5.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

  

6.联系方式:江经理 0797-5550197

  

(五)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查要求。

  

(1)赣州综合检验检测院应聘报名表(见附件二)一式贰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拟录用人员需另行提供最近一份工作的离职证明);

  

(3)学信网下载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贰份;

  

(4)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1张(贴至报名表)或将电子照片粘贴至报名表并彩色打印。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小于3:1时,视情况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名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题目为笔试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题目为主。根据笔试整体情况,各岗位笔试成绩前三名入围面试。

  

(七)面试

  

每个招聘职位根据笔试或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不少于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进行面试,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形成竞争关系(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如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关系,则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所有岗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结果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录用。

  

(八)体检及背景调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背景调查对象,并电话告知。由公司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若有体检或背景调查不合格者,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如面试成绩出现同分者,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以上方法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

  

经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合格者在通知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录聘资格。可视情况对该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九)公示

  

体检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赣州人才热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患重大疾病或精神病者,或不能胜任岗位需要,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招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以人事代理方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和绩效考核管理。

  

附件1:2022年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赣州综合检验检测院应聘报名表

  

赣州市综合检验检测院

  

2022年7月7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50人公告

  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江西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总计划为550人,其中自主招聘研究生学历高中教师35人,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其他515人公开招聘的各类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见附件1。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报考我县编内中小学教师、备案制教师岗位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招聘“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报考中小学特岗教师的,应符合江西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所规定的对象及条件(见“江西教育网”、“江西人事考试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

  1.系本县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及保育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5.未满试用期和被录(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截止报名时已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尚在考察期间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关说明

  1.所涉及的“学历”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2.涉及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含2022年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书的人员。

  3.涉及户籍条件的,必须是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本县户籍(户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8日)。

  4.备案制公办幼儿园教师(未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专业条件,须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含第一学历是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上述各类招聘计划,均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办法。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报名有关事项

  报考编内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农村小学教师、备案制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报名页面;报考“特岗教师”的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厅”特岗计划考生报名页面。其中师范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必须先到现场报名,再在网上报考我县“省统考教师”相应学科,否则没有资格纳入相应岗位录取(凡参加现场报名的,须书面申请放弃第一批次农村小学教师录取)。按规定程序在网上报名,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各报考学科岗位代码见省公告,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有关事项

  (1)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相应学科(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特殊教育“定向培养教师”的报考相应学科为省统考小学语文岗位(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2.现场报名有关事项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师范定向培养”各类教师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在兴国县人事考试中心(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2)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情况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2张1寸免冠彩色近照;思想品德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已婚的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生办出具,县卫健委审核盖章)。

  (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到相应考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见省相关招聘公告。笔试成绩由省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农村公办幼儿园(限应届生报考)教师岗位,先将已参加现场报考“定向培养”的人员列出后,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 5 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 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省统考农村小学教师(限应届生报考)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公告,其他岗位的入闱面试名单均由省统一公布。

  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因考生报考学科不同,分别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学科专业成绩+个人综合知识成绩

  折算系数为报考本县岗位参加省统考小学各学科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单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该学科折算系数=省统考小学各学科全体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三)报考志愿及招聘计划调剂

  入闱面试考生人数未达到省公告规定比例的岗位,省厅将在网上公告。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志愿调剂报名。

  省统考限应届生报考的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缺额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未限应届生报考岗位,从已报考该岗位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特岗教师岗位如有缺额,由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本县各类教师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进行一次计划调剂。如确需调剂岗位计划的,报省特岗教师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相应缺额调剂到本县紧缺学科岗位。调剂后所增加的招聘计划,从已报考我县特岗教师岗位的已入闱面试且符合相应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现场资格复审与面试

  省入闱面试考生名单(含志愿调剂入闱考生)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入闱名单后,入闱面试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及内容届时见“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与面试公告),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与面试由县人社局、县教科体局抽调人员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严格执行报考岗位条件,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假证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同一学科多于两个试场的,考生和评委均采用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同一学科在同一试场考生的面试顺序也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办法另行公布)。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

  (五)成绩计算办法

  1.编内、特岗中小学各学科、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2.农村小学“定向培养教师”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折算成绩(折合百分制)×50%+面试折算成绩×50%;

  面试折算成绩=面试折算系数(系数的计算同笔试成绩折算方法)×个人面试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编内教师录取办法。第一批次的拟录用人员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第一批次学科计划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因招聘缺额调剂后增加的第二批次拟录用人员,从已参加面试的我县“编内教师”和“特岗教师”对应学科第一批次未录取人员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其他各岗位录取办法。在面试合格考生中,分类别及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按面试成绩较高、大学生退役士兵、最高学历较高、教师资格层次较高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各类教师的录用办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学科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费用自理。

  3.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教学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次(同分情况下,按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

  (八)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分学科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公开择岗(各类招聘岗位计划及公开择岗的有关事项,届时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后因考生资格不符或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022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关毕业证、及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聘用时间自2022年9月开始(如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则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享受我县“人才新政35条”相关优惠政策、《兴国县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惠政策(试行)》相关政策。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福利待遇及人事管理

  (一)编内招聘教师:实行聘用制及人事代理,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期间不得停薪留职和请长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及人事、档案管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占编制。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满3年后,申请留任教师岗位的,经考核合格,转编为正式教师。

  (三)“备案制教师”:编外招聘,使用用人备案数招聘,实行编制备案制,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各项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各类正式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任教5学年以上,如任教未满5学年外调、考研、辞职等,应承担违约责任。特岗教师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教科体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招聘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兴国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兴国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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