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吉安市万安县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3人公告

  

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参加选调聘用到新单位,职称发生变动的,由本人负责。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5839805,联系人张敏)。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取得的全日制学历和所有在职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等次有关情况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档案材料复印件均需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和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审查合格)之比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考察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选名单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考察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而出现名额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将综合考察人选的工作表现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选调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民政局 5701202;监督电话:县纪委县监委 5701204,县委组织部5705291,县人社局5839855。

  

七、本方案以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万安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2年江西吉安市青原区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2022年政府专职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青原区综合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工作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面向社会招聘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限男性)。岗位为灭火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二)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2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五)退伍军人、退出消防员、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羽毛球、兵乓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性应急救援政府专职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25日

  报名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吉安市青原区河东街道青原区人民医院旁)

  报名材料:报考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照、退伍证(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准考证》。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及理论测试、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是考生考核选拔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1、体能及理论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个必考项目(1000米跑),3个选考项目,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1项,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1项,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1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2个,为负重登六楼和拖拽。

  (其中1000米跑占40%,三个选考项目各占20%)

  理论考试内容为消防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理论知识等,满分100。(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见附件3,理论考试题库详见附件4。)

  成绩按照体能测试占60%,理论测试占40%的比例综合计分。根据体能及理论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

  (3)内容:测试报考者的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3、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理论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闱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下同)。

  (四)审查

  政审主要对拟招聘人员思想、道德标准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青原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青原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9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抢险救援、社会救助;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火场宣传;

  (6)119接、受警;

  (7)消防车、运兵车驾驶;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按照下列要求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1)按照伍思想教育大纲要求参加学习,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和优良作风;

  (2)身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业务技能达到伍相应职级消防士水平和《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4)按照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月休六天、工作满一年月休8天,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二)保障

  1、工资与福利待遇: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初入职人员平均工资6000元/月左右(含五险一金),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和部分生活用品,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2、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罗站长:18779943119 龚指导员:15170809921

  七、附件

  附件一青原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二青原区政府专职消防员考察政审表.docx

  附件三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附件四消防员招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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