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8人的公告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小儿按摩技师1名、儿童康复师4名、中药制剂师1名、早教老师1名、建筑设备管理干事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25周岁及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3日。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新余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四楼人力资源部,电话:0790-6207522。

  

(2)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可下载)、康复治疗师(士)、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附件2)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考务费100元。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12月9日下午,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考试内容: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

  

四、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成绩相同者,由医院研究确定。考试成绩≥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其产生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自愿放弃不来的;提供虚假的报考资料取消资格;其他取消资格的情况。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录用管理

  

1.体检合格、经院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根据《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22年应届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合同,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后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新余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xysfybjy.cn。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参与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必须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4.本次招考工作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监察部全程监督。

  

5.本次招考方案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0-62075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附件1:新余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下半年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应试人员防疫指南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江西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招聘8人的公告

2021年江西新余市县疾控机构事业单位选调10人公告

  2021年江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疾控工作需要,经批准,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0名流调工作人员(市疾控中心5名,分宜县疾控中心2名,渝水区疾控中心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含〕以后出生);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选调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任职试用期的;

  (4)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范围

  1.新余市辖区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选调条件的流调专业技术人员。

  2.新余市辖区内除疾控机构外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符合选调条件的流调专业技术人员。

  四、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为准。

  五、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与选调单位电话联系。

  (二)报名

  采取个人投递简历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1)投递简历:2021年11月26日09:00—12月10日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1年12月11日08:30—12:00;14:30—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赣西大道1336号新余市疾控中心310室(联系人:宋先生;电话:0790-6442446)。

  2.报名程序

  (1)投递简历。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前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新余市疾控中心(邮箱地址:jxxycdc@126.com)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网上未投递简历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资格审查地点携带个人简历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在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学信网学历认证;

  5.职称证书;

  6.《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历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8.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选调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选调资格。

  七、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地址:新余市沿江路新余市投控大厦南侧文化中心1222室)

  (二)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式

  采取考官专业、综合等知识提问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并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的面试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答题。

  4.签字确认。考生面试后,评委进行综合评议给出面试分值(面试分值100分,不包含专项加分项),考生签字确认。

  八、计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报考人员专项加分

  专项加分分值:报考人员为预防医学、公共卫生或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的加5分、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加5分。各项累积专项加分分值不超过10分。

  九、确定拟选调人员

  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末位入闱考生总成绩相同,根据专项加分分值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体检、考察和选岗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由选调单位另行通知。

  2.考察。对拟选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诚信等部门意见;对报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如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3.选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选调单位(市疾控中心、分宜县疾控中心或渝水区疾控中心)。如拟选调人员总成绩相同,根据专项加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

  十一、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人社局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新余市卫健委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再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本次选调不设试用期。

  十二、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如因资格审查不严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聘用的,除取消该选调人员的选调资格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对选调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选调人员一经聘用,在选调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3.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职位咨询致电选调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0-6736011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教科0790-6420508

  监督举报电话:0790-6420299(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驻卫健委办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1年新余市、县(区)疾控机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流调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承诺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2021年江西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新余市直学校(园)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余人社字〔2020〕137号)文件精神,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面向市外公开引进在编在岗教师人才9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此次引进面向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含在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人员配偶、子女)的在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引进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当年未满4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最高不超过45周岁。

  2.任教年限:在外地公办学校任教年限满5周年(指在编在岗的年限)。

  3.学历: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均有专业对口的相应层次。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1.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见附件1: 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

  2.引进教师人才仅限报一个引进岗位。应根据现所任教学段报名相应学段的引进岗位,即:现在小学任教的,限报小学岗位;现在初中任教的,限报初中岗位;现在高中任教的,限报高中岗位;现在中职任教的,限报中职岗位。

  3.对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可通过考核直接引进。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指:获得设区市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荣获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可参照特别优秀教师人才条件考核引进。

  4.相同学科引进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都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合并设岗,通过面试方式进行竞争性引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岗。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日。

  2.报名地点:新余市长青小学。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审查原件,报名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

  ④毕业证;

  ⑤;

  ⑥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

  ⑦本人籍贯(含户籍)或出生地、或成长地、或原工作地、或生源地在新余市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相关证明材料;或本人配偶/父母在新余及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的樟树市、上高县、新干县、峡江县各用人单位服务满一年的相关证明材料;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⑨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将组织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及领取考核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由市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核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核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试讲。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

  本市各学段现行教材,具体册别待定。

  (2)面试具体内容。

  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四)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1.同一岗位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2.同一岗位有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员直接考核确定为引进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有空缺,其余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3.同一岗位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数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加试面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函调,主要考察引进对象遵纪守法、德能勤绩、在编在岗、师德师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

  

2.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引进资格。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接受引进报名。

  2.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68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附件1:2021年 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报名表.doc

  

2021年江西新余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新余市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统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新余市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新余市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2.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19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4.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即为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含10月1日);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国有企业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6.学科专业分类以2019年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投递简历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1)投递简历:2021年11月1日09:00—11月10日17:00。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2021年11月12日08:30—12:00;14:30—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2.报名程序

  (1)投递简历。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前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报考单位的邮箱。

  新余市人民医院:xyrlzy2007@126.com

  新余市中医院:xyszyy@126.com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3533735122@qq.com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和资格审查。网上未投递简历的报考人员,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携带个人简历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1年新余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可在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

  4.书;

  5.学信网学历认证;

  6.《2021年新余市第二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3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2021年11月13日下午16:00—17:30。

  2.领取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二)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上午8:00开始。

  (三)面试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行政后勤楼一楼3号教室。

  (四)面试方式:采取考官专业、综合等知识提问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见《2021年新余市第二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五)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于2021年11月14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并实行封闭管理。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2.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3.面试。考生按抽签的面试顺序由联络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答题。

  4.签字确认。考生面试后,评委进行综合评议给出面试分值,考生签字确认。

  (六)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和报考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末位入闱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需进行加试,再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如招聘岗位无人报考或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产生的空缺岗位招聘计划,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同意,根据面试情况,将其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按上述第1条原则执行。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

  (一)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0790—6420508

  新余市人民医院0790—6651031

  新余市中医院0790—6205769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0790—6207522

  附件1:2021年新余市第二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3:2021年新余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附件4:新余市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