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城区初中
修水县2021年城区初中、小学教师选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21年暑期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60名教师到城区初中(55名)、小学(105名)任教。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1.城区初中岗位(55名):初中语文11名、初中数学9名、初中英语9名、初中物理3名、初中化学5名、初中道德与法治4名、初中音乐2名、初中美术2名、初中体育与健康3名、初中历史3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信息技术2名。
2.城区小学岗位(105名):小学语文30名、小学数学25名、小学英语17名、小学科学3名、小学道德与法治3名、小学体育与健康12名、小学音乐4名、小学美术8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工作满五年且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城区小学: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6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小学(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报考其他学科须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现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3.城区初中: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工作满五年(2016年9月1日及以前正式参加工作)及以上且在现工作乡镇满2年及以上,现编制在中学(含县五中初中编制教师,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以现任教学段为准),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相同。
(三)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2021年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选调报名考试)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2020年度考核或2020—2021学年师德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3.2020—2021学年度病假、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的(经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的法定产假或经教育、人社部门按程序批准的病假除外);
4.2020—2021学年度未满本校平均工作量的;
5.未经教体局批准在本系统之间借用的;
6.现借用在本县教育系统外工作的;
7.当年参加全省教师统一招聘且已列入本县教师招聘体检公示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材料要求
㈠采取由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一份:在修水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由本人填写(只填报学校层次(初中或小学)及学科,不报到具体学校)。报名表先交所在学校初审,主要从报考资格、工作年限等方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再交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现场审核。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明材料:由本人出具思想工作表现鉴定材料、在本县农村学校正式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材料(见附件2)、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证明材料(所在学校开具)。未违反计划外生育或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已满5年证明材料(当地县级卫健委开具)。
㈡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021年8月5日(星期四)
上午:8:30—12:00
下午:2:00-4:00(2021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报名)
报名地点:修水中专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㈢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人提供上述材料(上述材料中①—③项必须提供)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报名登记。
3.现场采集指纹及照片。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
㈠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闭卷形式(英语不考听力)。
㈡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方针政策、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小学专业知识约占70分;报考初中岗位的,教育政策法律、学科课程标准等约占30分,初中专业知识约占70分。
㈢考试时间: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请审查合格的报名对象凭身份证于8月10日到教体局人事股【良塘市民服务中心456室】领取)。
㈣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特殊加分
㈠在我县同一个乡镇村级小学或在复原中小学、余塅中小学、布甲中小学工作满5年的加2分,从第6年起每工作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㈡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村小校长(负责人)或中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2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㈢在我县同一个乡镇小学连续担任班主任满3年的加1分,从第4年起每超1年加0.5分。累计加分5分封顶。
㈣以上三项只取其中得分最高项计分,不累计计分。
㈤此项特殊加分在笔试前公示。
六、公示制度与选调原则
㈠实行公示制度:参加选调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修水教育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反选调规定且经查属实的,取消被举报对象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空缺不递补。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经查实的3年内(2022-2024年)不准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㈡选调原则:
1.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特殊加分两项组成。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城区学校工作岗位。按各学科选调名额按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现象,则教龄长者优先;若总成绩、教龄均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
2.所有选调进城后的教师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3.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已入闱者若放弃本次选聘岗位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及其他选调考试。
4.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
七、其他
1.选岗时间将在修水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2.选调工作由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修水县2021届农村定向师范毕业生选岗考试与本次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考试同步进行。选岗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工作岗位。
4.咨询、举报电话:
修水县教育体育局:0792-7264533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808691
修水县教师进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修水县2021年城区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表
报考层次:报考学科: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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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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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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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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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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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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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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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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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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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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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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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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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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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聘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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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证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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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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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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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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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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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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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选调进城后5年内不调动工作单位;同意按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同意以普通教师身份调入县城学校。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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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 学校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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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该同志本表所填“任教经历”及其它内容属实,符合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意该同志报考。如有不实,本人意愿接受组织处理。 单位盖公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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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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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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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考证明
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兹有我校教师,身份证号为,于年月正式参加工作。已在我县农村中小学累计工作年,且在我校工作已满年,现任教年级学科。
特此证明。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月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柴桑区教体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31人公告
柴桑区教体局2021年从农村小学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整合优质教育资源,解决城区小学师资相对不足的矛盾,按照建设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的目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城区小学教师编制空缺情况,经柴桑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通过考试,面向全区农村小学选调素质高、能力强的教师到城区小学任教。
一、选调学校、人数及学科
1.选调学校:柴桑区第一小学、柴桑区第二小学、柴桑区第三小学、柴桑区第四小学、柴桑区第五小学。
2.选调人数及学科:
柴桑区第一小学5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3人。
柴桑区第二小学2人: 语文2人。
柴桑区第三小学15人: 语文6人、数学3人、英语4人、
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
柴桑区第四小学3人: 语文2人、数学1人。
柴桑区第五小学6人: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二、选调方式、报考条件及程序
2021年柴桑区第一小学、柴桑区第二小学、柴桑区第三小学、柴桑区第四小学、柴桑区第五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对象仅限本区乡(镇、场)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1.选调方式:选调采用笔试考试的方式。
2.报考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教学能力强、深受师生欢迎、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正式编制的在职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四十岁(即198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龄满5年以上(专指在柴桑区农村学校从教时间,不含人事代理时间、外地从教时间),且近五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报名对象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层次、相应学科。
3.报名及录用程序:
①报名时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②报名地点:柴桑区教体局人事股
③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中心小学校长签字同意报名后加盖公章,报名时须签订承诺书,学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人现工作学校、从教时间及年限、近五年以来的年度及师德考核结果(由学校在同意报名材料上注明)。
报名需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按学科报名,不分学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自主选校。
⑤考试
考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柴桑区第三小学
考试内容:考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所有报名对象的考试内容均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设置总分为100分。
准考证:请考生凭身份证在8月25日上午八点半之前到考点学校考务办公室领取。
⑥招考对象的录取
根据学科计划名额,按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选校确定录取对象,并报请区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技术职务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任教年限长的对象。
对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为1:1或低于1:1的学科,考试成绩为末位的考生,其考试成绩须达到1:1岗位以上学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或达到本考场所有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录取。
通过考试选调调入新单位的教师,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如调入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最高等级岗位,并按新聘用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⑦公示
经过考试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在柴桑区政府网公示。
三、选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做好参加招考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参加选调的教师,要严格按要求如实提供本人的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凡发现在此次选调过程中有舞弊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录用后不按承诺书办理相关手续的,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考试。
3.招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报名及考试过程中,请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凡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教师报名及考试必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江西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小学
2021年濂溪区浔南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为适应濂溪区浔南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21年面向全区部分农村学校选调20名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1.浔南小学:8名;具体学科为:语文6人、数学2人。
2.第一小学:2名;具体学科为:语文1人、英语1人(爱华校区)。
3.第三小学:10名;具体学科为:语文5人、数学5人。
三、选调范围
在新港镇、赛阳镇、威家镇、姑塘镇、高垅乡、莲花镇、虞家河乡属地及五里街道前进小学和五里小学两所村小所在小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教师(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任教教师)。
四、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年龄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或相应学科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所申报岗位任教3年以上(符合其中一项均可);
6.在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任教满五年(任教终算时间为2021年9月1日);
7.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荣获区级及以上“德艺双馨”、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师风标兵、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获奖(含无生课堂形式赛课)。
(3)获得乡镇综合表彰两次以上(含中心小学校级表彰);或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班主任工作经历。
五、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报考:
1.不恪守职业道德、不爱岗敬业,无责任心,不服从学校分配的;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3.未按学校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所承担的测试学科,在学期期末测试中有三次在学校同年级同学科排列倒数第一的。
以上条件由报考教师所在学校把关。
六、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8月1日—2日。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个人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1年濂溪区浔南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学科)。个人在工作简历中说明近三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教学成效等情况,校长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由教师本人到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三小学综合楼楼六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陈玉 联系电话:0792—8262076,13879272815。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书、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不超过有效时限的户籍证明扫描件);与档案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年龄为准;
(3)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两张;《2021年濂溪区浔南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
濂溪区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实行诚信报考,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资料伪造或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测试
(1)本次选调测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无生课堂教学面试和综合素养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用其余评分算出平均分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整体上本次调配职位,按教师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选择岗位(浔南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如遇得分并列,则以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再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档案年龄为准)。
(3)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选调岗位数的,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取。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公示一周后无异议,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职称、工资按濂溪区现行中小学教师正常调动政策执行,即先落聘到低一级职务最高档,年底再根据学校岗位情况竞聘上岗。
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将给予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792-8170582(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792-8270079(区人社局)
0792-8252965(区委编办)
濂溪区委编办
濂溪区人社局
濂溪区教体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2021年濂溪区浔南小学、第一小学、第三小学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江西九江市彭泽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彭泽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年第2号)精神,决定分两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第二批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委办公室社情中心1名、县政府数字经济发展中心2名、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县金融服务中心)3名、县办公室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政协办公室政协履职服务中心2名、县委政法委社会综合治理中心2名、县文广新旅局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名、县委组织部党建和人才服务中心2名、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2名、县委部非公有制经济维权服务中心1名、县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县委融媒体中心2名、县统计局普查中心1名、县侨联1名、县文联1名、县红十字会1名、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2名。
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条件见《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学历、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称职(合格)以下等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有不文明行为被通报人员;
7.经组织任命的干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8.新冠疫苗未完成2剂接种且无医院开具不宜接种的禁忌证明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16日。9月18日改报一次。
报名地点和联系人:见《2021年彭泽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和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4)和《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5),《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
4.本人参加工作文件、调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中体现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印证材料);
5.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者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
6.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6);
7.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7);
8.新冠疫苗2剂接种凭证或者医院开具的不宜接种禁忌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在开考前可改报岗位一次。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则参加面试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同一岗位未位入闱考察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同一岗位入闱考察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选调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能选调的情况。
(六)体检
各选调单位在考察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
(七)递补
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选调岗位人员出现空缺时,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遇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八)公示与调动
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议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考核合格的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要求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人员待遇
(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五、回避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三个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选调的每个环节;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选调;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参加选调的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选调。境外返回人员,经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14天自我观察共满28天,核酸检测阴性,CT检测无新冠肺炎征象,可以参加选调。参加选调人员均需现场填报《健康状况申报承诺书》(附件8)。
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确诊病人(含已治愈)、无症状感染者(含已转阴性)、未排除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的人员;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从重点地区返回未满14天的人员;境外返回未满28天的人员;扫码为橙色、红色的人员。
本公告由彭泽县2021年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2日
附件1:彭泽县2021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