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江西事业单位提高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影响,现就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扩充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数量。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努力扩大基层就业需求。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积极申报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争取2020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达6600名。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使我省2020年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2000人。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组织11000名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增强就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

  
二、挖掘在赣企业用人潜力。省内国有企业、中央在赣企业要努力挖掘用人潜力,扩大录用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在赣国有企业、百亿级工业产业企业,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要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录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型小微企业,根据招聘人数按月给予“五险一金”补贴,为期半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加大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今明两年,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比例。(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

  
四、扩大中小学教师招聘数量。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教师编制空缺、自然减员情况,按照“退一补一、有编即补”原则,安排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2000人,今明两年中小学教师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比例。要统筹本地事业单位空缺编制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招聘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大力招聘补充师资,实现全省多渠道招聘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00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

  
五、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加大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发布一批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创业领域目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这些领域创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外省籍)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六、扩大高校毕业生升学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升学规模,提升我省高校毕业生中高学历层次毕业生的比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七、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各高校要主动摸排掌握贫困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使用全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电子台账》进行跟踪登记,为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至少提供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选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全覆盖,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现100%就业。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同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要求,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

  
八、激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校征兵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出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激励政策,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力争实现征集高校毕业生人数同比增加30%的目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征兵办、省财政厅)

  
九、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及产业的对接,省教育厅从2020年4至6月,每月联合我省行业主管厅局或设区市举办一次网络智能招聘会,各高校每月举办不少于两次网络就业洽谈会。学生返校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高校要迅速恢复校园现场招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工作,努力消除疫情对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的影响,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创造条件,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在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同时,大力引进省外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就业创业。各高校要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进一步转变就业服务观念,积极开展网上就业服务,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全力以赴稳定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各高校要积极创新举措,加强毕业生国情、省情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历史担当,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聪明才智和青春力量。

  


2020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今明两年江西事业单位提高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最大限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影响,现就促进我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扩充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数量。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努力扩大基层就业需求。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积极申报中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争取2020年“特岗教师”计划招聘达6600名。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使我省2020年计划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数量达到2000人。对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组织11000名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增强就业竞争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

  
二、挖掘在赣企业用人潜力。省内国有企业、中央在赣企业要努力挖掘用人潜力,扩大录用我省高校毕业生规模。在赣国有企业、百亿级工业产业企业,以及我省重点扶持的特色优势产业的企业、现代服务业的企业要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项招录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型小微企业,根据招聘人数按月给予“五险一金”补贴,为期半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加大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力度。今明两年,全省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比例。(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

  
四、扩大中小学教师招聘数量。各地要准确掌握本地教师编制空缺、自然减员情况,按照“退一补一、有编即补”原则,安排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2000人,今明两年中小学教师空缺岗位要提高专项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比例。要统筹本地事业单位空缺编制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大力招聘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标准,大力招聘补充师资,实现全省多渠道招聘补充学前教育教职工5000人。(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

  
五、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加大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从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创办小微企业,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的,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持有《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发布一批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创业领域目录,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这些领域创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含外省籍)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六、扩大高校毕业生升学规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升学规模,提升我省高校毕业生中高学历层次毕业生的比例。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动站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支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协作研发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招收博士后。(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七、做好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各高校要主动摸排掌握贫困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需求信息,使用全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电子台账》进行跟踪登记,为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至少提供3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选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全覆盖,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现100%就业。对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同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要求,积极资助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

  
八、激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校征兵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出台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激励政策,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力争实现征集高校毕业生人数同比增加30%的目标。(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征兵办、省财政厅)

  
九、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内工业园区、企业及产业的对接,省教育厅从2020年4至6月,每月联合我省行业主管厅局或设区市举办一次网络智能招聘会,各高校每月举办不少于两次网络就业洽谈会。学生返校后,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高校要迅速恢复校园现场招聘。为做好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工作,努力消除疫情对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的影响,省财政厅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要创造条件,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在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同时,大力引进省外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就业创业。各高校要简化和优化就业手续,进一步转变就业服务观念,积极开展网上就业服务,鼓励毕业生灵活就业,适当延长择业时间。对延迟离校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化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全力以赴稳定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各高校要积极创新举措,加强毕业生国情、省情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鼓励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历史担当,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贡献聪明才智和青春力量。

  


2020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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