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募高校毕业生见习公告

  

  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招募高校毕业生见习公告

  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系赣州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因工作需要,现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2022年江西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募高校毕业生见习公告

  共招募见习生8人,均为文秘岗,择优录取。

  二、招募条件

  1.离校2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或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基础;

  3.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薪酬待遇

  见习补贴2000元/月,另每月按市政府规定标准发给中餐费、交通费,不提供住宿。

  四、见习期限

  3-12个月(不足3月的不能享受见习补贴)。

  五、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在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居委会)办理失业登记)、本科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简历、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市政中心2号楼2112房)报名,联系人:曾劲,联系电话:8991657。

  

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请广大考生关注“赣州人社”微信公众号,自5月7日起点击菜单“微服务”的“考试健康报备”进行每日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如未按要求完成健康报备的可能无法打印准考证或参加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决定组织实施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含18个县(市、区)的医疗卫生单位,共计1052个岗位、2148个计划,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详见《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公告附件1)。

  1.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专业目录《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岗位中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均指本岗位招聘的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一个专业涉及多个方向的须符合岗位中要求的专业方向方可报考。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并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4月23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4月23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1)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7年4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

  (2)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4)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6)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7)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四)工作经历要求

  1.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如“2年以上”指至2022年4月23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20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1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

  2.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3日为止。工作年限及工作等级医院均为最低条件,考生符合最低要求即可报名。

  3.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报名网站为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应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通过网上报名专题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核对信息无误后,在考试报名中选择“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进行网上报名,直至报考页面显示“报考成功”,则报名完成。考生报名完成后,需打印《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面试前资格审查用)。

  2.网上缴费。完成资料登记并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直接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账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报名无效。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上午12:00。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聘单位承担。此类人员应于4月23日9:00至4月25日17:00期间发送申请免费材料(邮件标题以GZ+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码进行命名)至赣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604378747@qq.com)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缴费环节无需进行网上缴费,如已缴费不再退费。其中,纳入低保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家庭任意一个保障对象身份信息的低保诚信承诺书(签名加按手印),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流程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2022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7:00)登录赣州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0797.jx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与赣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一天,请考生慎重报名。

  考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50分。其中综合应用能力分为6个类别: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根据考试成绩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事项将于2022年6月下旬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赣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负责,统一时间、分别地点进行。

  入闱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试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明;2022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

  (7)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编人员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中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工作经历起始时间;非在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票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

  (8)岗位具有职业或职称资格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因疫情原因,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推迟,如招聘中岗位条件中需取得执业资格的,可用护考报名表、缴费页面等材料作为资格审查预审材料,如通过公开招聘各环节,确定入闱后,暂不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待2022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面试准考证》。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具体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4.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4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4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40×(60÷300)+80×(40÷100)=8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体检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根据不同等级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3.考察由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需已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空额最多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正式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属于多个单位联合设岗的,拟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优先;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

  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的岗位按当地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

  5.2022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明、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后面试无人入闱或入闱人员低于招聘数的岗位,由县级人社部门、卫健委将岗位缺额报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经同意后可作为急需紧缺岗位,按照公告要求的岗位条件进行考核招聘。

  2.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4.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附件:

  1.赣州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提取码:8iy6)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wnza)

  3.低保保障家庭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取码:3119)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宁都县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区市容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效率,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公道正派。

  2.男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年龄在22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8米(含)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院校毕业生及体育专业毕业生优先。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无残疾,体貌端正,无口吃、无纹身,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服从调配,能吃苦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做群众工作。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纹身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宁都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商贸城五楼);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蓝底)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处理、语言表达、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男性1500米长跑、引体向上、俯卧撑三项内容,男性长跑占40%,引体向上、俯卧撑各占30%;女性800米长跑、仰卧起坐两项内容,各占50%。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两项分值总和,面试成绩占50%,体能测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入闱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并顺延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政审由县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岗位匹配度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顺延依次等额递补。

  四、人员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宁都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县局为协管员统一配发,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需最少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工作时间未满2年辞职的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的,需全额支付用人单位配发的制作费用。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

  2.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者(一年一签),按照宁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协管员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对省外及省内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乡镇、街道)内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赣州后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

  考试当天,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并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10天内有境外(含港台地区)、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旅居史的,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或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重点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都县局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97-682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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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都县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提取码:f3u5)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7日

2022年江西赣州市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岗位人才公告

  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夯实我县第一人民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力量,决定将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中未完成招聘计划数的急需短缺岗位面向社会开展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招聘的方法择优聘用。

  面试卷面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9名急需短缺岗位人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领域等信息详见附件1(《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岗位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审计尚未终结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等项目人员。

  10.定南县编制内管理的在职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服务期已满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11.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的(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因怀孕暂未完成体检人员,或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1.学历、专业条件

  涉及学历和专业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指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5月12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5月1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5月12日为报名第一天)。

  3.其他条件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报考的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所取得的执业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相对应。职业资格证书需在注册有效期内。

  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5月12日为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2日和2022年5月13日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本人暂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只能接受一名考生委托报名。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蓝底彩照2张;

  (2)报名表1份(见附件2);

  (3)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有效期在2022年8月31日以后);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历证明原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外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5.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

  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领取。

  2.领取地点

  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县行政中心331室)。

  3.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社及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未入闱人员成绩可到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查询。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定南人社及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如某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具有省部级医疗卫生系列科研成果、医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优先顺序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2.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最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违反法律、上、道德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3.对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定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定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及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考核聘用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招聘使用编制备案制编外招聘按编制备案制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六)待遇

  1.根据定南县委、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8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院。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

  2.列入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定发〔2017〕1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3.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自聘用起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安家费。经正式聘用的人员,给予正高级10万元、副高级或博士8万元、“双一流”硕士研究生6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2)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40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政府工作补贴就高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1000元(在定南县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有住房,有购房、建房记录的或由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住房且承担租金的不享受)。

  (3)人才激励金。聘用人员工作满服务期后,经双方选择继续签订5-10年服务合同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享受15万元/人一次性人才激励金补贴。

  4.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每少服务一年须缴交1万元违约金,并全额归还已享受的一次性安家费、政府工作补贴和人才激励金等各项补贴,由县人社局统一受理,退回财政国库。

  五、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一)考生应主动通过“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关注了解我省、我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请考生务必在考前或入赣州前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和“赣服通”平台申领“赣通码”,来(返)赣州考生应提前填报“赣通码”内入赣(返乡)登记信息。

  (三)境外、省外来(返)赣州的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1.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28天入境;

  2.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和我省、我市疫情情况,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入赣州。

  (四)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相关入场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1.14天内从省外入赣,但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其他按规定应提供考试入场证明的情形。

  (五)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3.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级旅居史的人员。

  4.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

  5.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又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六)考生应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提供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查验,并接受体温测量、行程轨迹和“赣通码”核验。体温查验<37.3℃,“赣通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现场签订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七)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考试过程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应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八)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六、本公告由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岗位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定南县人社局:0797-4289708

  定南县卫健委:0797-4291006

  监督电话:

  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0797-8992189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附件:

  1.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岗位人才职位表

  2.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岗位人才报名表

  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

  

急需短缺岗位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岗位人才职位表(提取码:6a0b)

  附件2:定南县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提取码:89zq)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提取码:zju6)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提取码:pg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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