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宜春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452人公告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是南昌、长沙、武汉三个省会城市的共同腹地,是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成员,自古被誉为“江南佳丽之地,文物昌盛之邦”,享有“月亮之都”“亚洲锂都”之称,先后获得中国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宜春市围绕“建设综合实力强市、绿色发展大市、文明幸福城市”的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宜春市企事业单位面向宜春市外公开引进各类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1年宜春市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452人,其中:市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11人,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才255人,教育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16人,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231人,高等院校计划引才94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计划引才645人(具体岗位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引才工作按照用人单位性质分类进行。

  1.事业单位

  市直属事业单位、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类、卫生类事业单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2日9:00至8月10日18:00

  报名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7月22日11:00至8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https://www.ycrcy.cn/rcyj/)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可选择同时报名,但各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高校

  高等院校引才详情请登录宜春学院网站(http://www.jxycu.edu.cn/)、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ycvc.jx.cn/)、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s://www.gacycu.cn/)查询。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登记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

  3.企业

  企业不设置报名截止时间,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将《报名登记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或现场报名。

  三、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为大学本科起点,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具体岗位条件见岗位表);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的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3.市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各县(市、区)按当地人才政策执行。

  4.高等院校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各学校官网公布的优惠政策为准。

  5.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工资待遇由用人企业与人才协商确定。

  更多人才政策详见《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五、引进程序

  1.市、县直属事业单位,卫生、教育领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面试(部分岗位需要笔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引才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并通过短信通知考生本人。

  2.高等院校引进人才,主要通过网络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部分岗位需要笔试)、试讲、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3.企业引进人才主要通过引进人才与企业直接联系洽谈、双向选择达成协议、企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六、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引进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引才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引进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引进。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特别是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新冠肺炎病毒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人员,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引进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复审、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后续引才工作有关事宜(含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内容),可登录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网查询或关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江西人才云宜春专区及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了解。

  市、县两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及相关事项,请咨询各地人才热线。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2021年江西宜春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1452人公告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办 0795-3212301、3214078

  中共袁州区委人才办 0795-3227901

  中共樟树市委人才办 0795-7311167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办 0795-6608511

  中共靖安县委人才办 0795-4662699

  中共奉新县委人才办 0795-4539786

  中共高安市委人才办 0795-5259715

  中共上高县委人才办 0795-2518396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办 0795-2765339

  中共铜鼓县委人才办 0795-8726869

  中共万载县委人才办 0795-8822586

  宜春经开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795-3918597

  

中共宜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附件:

  1.2021年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市直属事业单位).xlsx(提取码:103i)

  2.2021年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xlsx(提取码:huh7)

  3.2021年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教育类事业单位).xlsx(提取码:2fgz)

  4.2021年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卫生类事业单位).xlsx(提取码:u0yb)

  5.2021年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高校).xlsx(提取码:jzsq)

  6.2021年宜春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企业).xlsx(提取码:qvdj)

  7.宜春市2021年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报名报名表.doc(提取码:nkpl)

  8.宜春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pdf(提取码:bki6)

  9.宜春市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实施办法(试行).pdf(提取码:65cn)

2021年江西宜春市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0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15号)规定,经宜春市委、市政府同意,全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内医疗机构服务满5 年(即2016年7月1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三支一扶支医人员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工作时间不少于5周年),且由最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8、未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可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ichun.gov.cn/)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yichun.gov.cn/)查询《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25岁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1日为止。

  3、关于资格证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对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执行。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1年7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7月1日为止。

  5、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政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或“宜春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1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4月13日、14日、15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三)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16∶00。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取消,并在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报名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宜春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20日9:00至5月22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报考急需紧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参加面试。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2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宜春市区,具体考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试题。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作答。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4、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闱名单。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在公布成绩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医疗背景下的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当岗位入闱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方可入闱体检。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

  (一)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附件1:宜春市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xls(提取码:d0nv)

  

附件2:医疗卫生专业目录.pdf(提取码:xzl3)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告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提取码:15dm)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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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公告(第三批)

  

宜春市人民医院创建于1937年,是宜春市唯一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及应急救援于一体的甲等综合医院。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江西省设区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南昌大学附属宜春医院、南昌大学和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宜春学院附属医院、宜春学院临床医学院。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壮大医院人才队伍,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和博士研究生46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者;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四、引进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

  

采取医院电子邮件投递报名(报名邮箱:ycrmyyrsk@163.com)或现场报名等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如“张三+心血管方向+南昌大学+心血管内科病区”,咨询电话:0795—3237396,联系人:,电话:13307953079。

  

2、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1年12月3日。

  

3、报名提交材料

  

身份证、个人简历、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各种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通过该网址查询认证程序和有关要求:(http://www.cscse.edu.cn)。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医院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应聘。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报名不足1:3比例的,与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协商后方可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替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通过的,正式录用并办理上编手续。

  

五、待遇

  

1、临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安家费80万元,连续三年发放每月1500元博士生活津贴,有科研立项经费时医院给予全额配套,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程序通过招聘考试录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紧缺专业(放射科诊断医师、超声诊断医师、核医学科诊断医师、PET-CT诊断医师)一次性给予安家费20万元,连续三年发放每月500元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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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引进岗位及要求(提取码:qewa)

  

宜春市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26日

2021年江西宜春市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院补充医疗专业人员的需要,经上高县人民政府同意,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理论考试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的专业和人数

  

共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7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22名;县中医院26名;县妇保院9名;乡镇卫生院13名(敖山镇卫生院2人,南港中心卫生院3人,新界埠卫生院1人,野市乡卫生院1人,塔下乡卫生院2人,田心镇中心卫生院3人,蒙山镇卫生院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上高县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

  

报考人数与选用计划的比例为临床、医技专业2:1,护理和其他专业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则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19年和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现为本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报名需经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不能出具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的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聘用。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0年10月1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为止。

  

3、关于资格证的说明:参加了2021年医师或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1年10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为止。

  

5、关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聘信息。将《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公告》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上高县人民政府网、健康上高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

  

2、报名地点:上高县卫健委五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持填写好的《上高县2021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并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相应;招聘岗位要求学历文凭审查,除提供相关的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

  

(3)用人单位有相关工作经历需求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在我县内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卫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资格审查。

  

(6)招聘职位表中注明有特殊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请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告职位表中的要求提供)。

  

(7)招聘岗位对户籍有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

  

(8)近半年内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上述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交卫健部门留存(考生请对照所报考的职位条件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报名)。报名可以委托他人进行,除需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

  

4、资格审查: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方式进行,理论考试由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阅卷评分。

  

2、理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通知考生领取。

  

3、有关考试事项:

  

(1)采取理论考试一次性通过,总分100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选用人员的体检名单,考试成绩相同时,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优先。

  

(2)考试内容为相关医学知识。

  

(3)按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有执业资格证的,若均具有执业资格证的一并录取。

  

(4)理论考试入围者,如自愿放弃录取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同一考生只能报考某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3、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各用人单位将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由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后按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用人单位统一交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工资、福利、考核按各用人单位管理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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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职位表(提取码:rqd6)

  2:2021年上高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医疗专业人员报名表(提取码:c5dw)

  3:医疗卫生专业目录(提取码:npi5)

  

上高县选用医疗专业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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