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高考招生录取规则及加分政策公布

  【导读】高考网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了解到,2021年湖南高考招生录取规则及加分政策已公布,具体如下:

  



  1.录取

  2.我省各类别的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划定。对于普通类专业,另外划定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线。

  3.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构成。其中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投档时按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出档。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排序规则按《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1号)相关规定执行。

  4.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对于可以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专业,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能低于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5.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其最低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招生高校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我省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6.高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合理确定投档比例。对于采用单个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7.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不得超计划录取。

  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8.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被香港有关高校单独招生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绩仅用于有关高校少年班招生录取,不得用于填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及录取。

  9.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将填报各批次志愿及其征集志愿的时间提前通知到所属地考生;录取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切实做好录取咨询、考生志愿征集、信访接待和考生纸介质档案管理等工作,热情为考生服务。

  10.高校招生录取时间安排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强基计划录取备案和空军、海军飞行学员招生投档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进行。普通类本科批中先进行特殊类型志愿投档录取,再进行普通志愿投档录取。

   填报在特殊类型志愿中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计划同时投档;填报在普通志愿中的普通类非定向计划、普通类定向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预科班计划按平行志愿同时投档。

  11.民航飞行学员招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省内高校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基层农技水利特岗人员招生、需政治考核和面试的公安(刑警、司法)、消防救援院校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招生,按对应志愿和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空军和海军飞行学员招生,按有关单位或高校提出的合格生源投档录取。其他计划均实行按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即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校调档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顺序出档。各院校专业组投档数量按其计划数与投档比例乘积的整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计算。每一轮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

  1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对于普通类专业类别,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对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类别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依次按考生文化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13.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要确保相互通信联络的畅通。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和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按时完成调档(含计划调整和投档比例的确定)、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我省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14.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做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15.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以上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7.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18.特殊情况降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1)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降分幅度均为10分。

  艺术类专业招生降分政策按《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1号)规定的执行。

  (2)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院校专业组,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19.定向就业(不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普通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20.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简称“定向西藏”)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1.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优惠资格审查。

  民族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22.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参加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3.高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强基计划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24.考生可以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以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及招生高校指定的渠道查询录取结果。

  考生若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应于当批录取结束以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以上途径进行查询和确认,如查询到的录取结果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录取学校、录取层次、录取类型不一致,则该录取通知书不属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一定要谨防各种体制外招生、继续教育招生、滥发录取通知书的违规招生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25.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一律不安排补录,也不办理已被录取但未到校考生的删除手续。

2021年湖南高考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

  【导读】高考网从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湖南高考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更好地服务高考考生,确保高考志愿信息采集及时、准确,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全省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管理和维护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和数据,确保本级网络畅通;公布在湘招生专业计划和志愿填报相关政策;制定应急预案。

  2.市(州)招考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开展本地区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所辖县(市、区)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模拟演练;负责落实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硬件设施,配合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系统测试;管理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功能和权限;负责本地区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的统计和异常情况上报。

  3.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本地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的业务培训,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模拟演练;负责检查本地中学的硬件设备、网络运行等情况;管理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功能和权限;负责本地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的统计和异常情况上报。

  4.报名点(中学)负责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报名点(中学)网上填报志愿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提供可供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和演练;组织本报名点(中学)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负责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的统计,及时向当地招考机构汇报志愿填报异常情况。

  5.考生要遵守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要退出填报志愿系统,并再次登录系统检查核实填报的志愿是否正确;要准确地填写好自己的联系电话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要妥善设置和保管好个人密码,密码不能过于简单,以防止泄露;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未按学校招生章程要求和有关规定填报,个人密码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交保存志愿数据,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发现填报出现异常,考生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二、工作安排

  1.时间安排



  22.志愿填报系统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ks.hneao.cn)

  考生移动端APP:“潇湘高考”(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考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hneao.cn)

  考生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招考机构及报名点(中学)通过“招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志愿填报情况统计管理。

  3.操作流程

  第一步:考生提前下载安装好“潇湘高考”APP。

  第二步:考生通过“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相关链接查阅“志愿填报系统操作指南”,熟悉了解系统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考生提前设置好系统“登录密码”和“保存密码”。

  第三步:考生在开通志愿填报系统辅助填报功能时间内登录系统,可查询招生计划和历年分数,分类收藏院校专业组。

  第四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和历年分数,分类收藏院校专业组,填写志愿草稿,提交保存正式志愿。

  第五步:招考机构及报名点(中学)在正式填报时间内登录管理系统,下载上线未提交保存正式志愿考生名单,提醒上线未提交保存正式志愿考生及时提交保存正式志愿。

  4.应急预案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出现不能正常填报或保存等异常情况,各地要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处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所属报名点(中学)须快速予以响应和执行。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通过“招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查阅。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考机构和报名点(中学)要成立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文件中的时间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日程表,统筹安排好本辖区内考生填报时间。要安排足够的管理人员并配齐必要的信息采集设备,给高考志愿信息采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2.加大志愿填报指导力度。各级招考机构和各报名点(中学)要根据当地疫情实际和防疫要求,因地制宜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每位考生都知晓今年的录取政策、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时间、志愿填报的规则,要加大对边远地区考生及贫困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指导考生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3.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报名点(中学)要为本报名点(中学)考生免费提供满足填报志愿需要的场地和计算机,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和答疑,并保证本地网络的畅通。同时,要提醒考生经常查看“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最新公告。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各级管理用户要做好用户名和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允许把自己的账号转借其他人使用,不允许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登录。要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密码,并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志愿填报,禁止在网吧等公共场所填报志愿。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各报名点(中学)应统计上线未填报志愿考生的信息,提醒相关考生按时填报,并做好上线考生未填报原因登记。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要加强考生志愿数据的保密管理,对考生的志愿和联络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泄漏,也不得*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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