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崇义县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18人公告

  

  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队伍,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3.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内(即1981年11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正在开展学历提升且2025年底能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考范围为崇义县,即2022年11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日)前,常住户口在崇义县辖区内或在崇义县居住满1年(凭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或崇义县生源毕业生。

  

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或具有2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不得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和推动居民进行自治管理,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动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调解居民群众的矛盾纠纷;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二)报名地点: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办(崇义县振兴大道与上营中路交汇处);联系人:肖女士 19914673991,杨女士15083762070。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交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照片背面用笔标注姓名);

  

4.中共正式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证明材料。

  

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恕不退还。

  

(四)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附件1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聘考试办法

  

对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及加分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初定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3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具有社区工作经验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加2分、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加3分、满两年及以上的加5分;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加2分;部队转业或退伍人员的加2分;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含助理资格)的加3分。同一应聘人员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项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加分得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参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需本人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按照现行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二)聘用人员应在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四)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人员。

  

(六)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报酬共设置3岗11级,一般工作人员第1级报酬2709元,在社区工作每满3年晋1级,每晋1级报酬增加150元。连续3年考核评议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奖励增晋1级。按规定缴交五险,享受崇义县城市社区干部同等工会福利待遇。

  

八、招聘考试规则

  

(一)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公告发布前一天)。

  

(二)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崇义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防控措施也在动态调整,考生应主动关注江西发布江西疾控赣州疾控崇义宣传微信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随时了解我省、我市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二)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考生入场必须扫场所码,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规范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安排。体温异常的(≥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考试。

  

(四)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考生须认真阅读并填报《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确认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崇义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中共崇义县委组织部、崇义县民政局、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1.崇义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崇义县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1、2登记表承诺书

  

  

2022年江西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8人公告

  

  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需要,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6个、本科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4个,具体详见《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全科特岗医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18周岁以上是指2004年3月31日(含)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3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2022年3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起至4月25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三)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专业方向证明。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四)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报名截止日前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六)考试和考核方式

  (1)硕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考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

  (2)本科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研究生学历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本科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入闱。

  (七)考试内容: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化学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及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开展心理测试。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招聘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不得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本次招聘严格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赣通码及行程码绿码并报告旅居史,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干咳、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用餐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考前28天内有境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且已划定管控区域)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旅居史的,或考前7天内有上述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正在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人员;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五)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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