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我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中共正式党员;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和监督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经营服务, 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方向。

  2.按照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非公和社会组织的特点,指导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全面提升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3.指导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督促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搞好群团组织建设。采取党内活动引领群团工作,扩大党组织在非公和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与凝聚力。

  5.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的沟通协调,帮助化解矛盾问题,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

  6.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利于非公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非公和社会组织排忧解难。

  7.完成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及信函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xflxdgw@163.com(压缩包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①《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工作证明(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获奖证书;

  ④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或复印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内容)。

  2.资格初审。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现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及3张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未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加试后成绩为准)。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党务公开网、橙乡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制)。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需在岗位上至少服务2年(含试用期)。

  五、薪酬与管理

  1.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用餐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面试、考察、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3332892,15070196505。监督电话:0797-3331245。

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中共信丰县委组织部

  

中共信丰县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1寸

  免冠照片

  

  籍贯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

  证号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

  

  主要

  学习

  工作

  简历

  

  奖惩

  情况

  

  个人

  报考

  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有关信息不实或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我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正式党员;

  6.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和监督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照章经营服务, 坚持正确的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方向。

  2.按照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结合非公和社会组织的特点,指导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全面提升非公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3.指导非公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非公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4.督促和帮助非公和社会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帮助搞好群团组织建设。采取党内活动引领群团工作,扩大党组织在非公和社会组织的影响力与凝聚力。

  5.加强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与非公和社会组织业主的沟通协调,帮助化解矛盾问题,调动各方积极性和创造性。

  6.坚持指导与服务相结合,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利于非公和社会组织生产经营、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非公和社会组织排忧解难。

  7.完成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及信函报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将以下材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xflxdgw@163.com(压缩包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①《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

  ②身份证;

  ③毕业证、、相关工作证明(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获奖证书;

  ④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或复印入党志愿书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内容)。

  2.资格初审。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统一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公开招聘职位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现场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电话通知要求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以及3张与报名表一致的近期1寸免冠照片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未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加试后成绩为准)。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党务公开网、橙乡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合同制)。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需在岗位上至少服务2年(含试用期)。

  五、薪酬与管理

  1.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用餐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面试、考察、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3.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3332892,15070196505。监督电话:0797-3331245。

  

信丰县委组织部

  

信丰县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

  附件:信丰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近期1寸

  免冠照片

  

  籍贯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

  时间

  


  身份

  证号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联系

  电话

  


  电子

  邮箱

  


  主要

  学习

  工作

  简历

  


  奖惩

  情况

  


  个人

  报考

  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有关信息不实或有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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