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城市社区选聘公告

  

  上犹县城市社区2021年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公开选聘公告

  为扎实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干部队伍现状,决定在城市社区配备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现就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卷面分数各为100分。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综合加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成绩计算采取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办法进行。

  研究生学历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其他考生笔试第一名分数计算。

  二、招聘名额

  预招聘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11名。

  三、招聘条件

  1.年龄18—40周岁(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大专以上学历;

  4.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有较好的电脑操作技能和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活动组织能力;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有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

  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或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宜任职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联审、公示、考核和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需由本人自行办理,不得他人代办,不接受电话、信息和网上报名,上交所有复印材料不予退还。目前在中高风险区居住、工作、学习的,报名前需先拨打0797-8586099咨询防疫政策。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

  3.报名地点:上犹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党建办(县城健康路11号,原财政局办公楼408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中共党员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5)近期与报名表同底的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6)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星级志愿者、身边好人需提供证明原件核查,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由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综合职业能力测试、党史等。

  (五)综合加分

  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加5分;有村、社区工作经验者(需满1年)加3分,且需由现工作村(社区)党支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已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职业资格考试(查分系统可查询通过暂未收到证书)的加3分。社区两委或后备干部加10分。经志愿者星级认证机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的加2分、二星志愿者加4分、三星志愿者加6分、四星志愿者加8分、五星志愿者加10分。综合加分项的证明材料需由本人提供,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认定评分。以上加分可累加。

  (六)面试

  1. 按(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综合加分)分数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七)体检和联审

  1.按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名,以招聘名额和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若出现招聘限额内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则依次按已获得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身边好人顺序招录,若以上四者均不具备,则录取面试成绩高者。

  2.体检。入闱人员统一在上犹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联审。由县委组织部采取联审方式进行,联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体检、联审情况,招聘确定的最终拟聘用名单将在上犹县人民政府网、上犹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公众号公示5天。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缺额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九)考核和聘用

  1.新任职的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试用期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按程序正式聘用。

  2.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由城市社区和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年底与社区干部一并进行绩效考核。

  3.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每年对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任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合格或者不适应工作岗位需求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五、人员待遇

  由县财政全额负担,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上犹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办法(试行)》(上办发〔2021〕21号)中的一般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实行工资报酬增长机制。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与社区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任职满五年且表现优秀的,按规定程序列入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队伍。

2021年江西赣州市上犹县城市社区选聘公告

  六、其他事项

  1. 未尽事宜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讨论决定;

  2.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报名、面试及体检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佩戴口罩、扫码并接受体温检测,遵守秩序,如有不服从安排、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

  4.考生应保持固定的通讯设备且正常开通,及时接收有关通知,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咨询电话:0797-8586099。

  

上犹县城市社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江西赣州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187人公告

  

  赣州市市属公立医院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和用人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赣州市市直部分公立医院工作人员187名(含事业编制和编制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设有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以下简称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46个,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54个、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22个,具体详见赣州市市属公立医院2021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与事业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赣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7.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及全科特岗医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如,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考生既可以以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3.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〇一九年一月版)》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条件要求护理(620201)专业,大专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1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25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如2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21年6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日起至6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填写的《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及有关学历、资质、奖励、个人简历等电子版传至报名网址:http://www.jxgzwjw.cn:8010/recruit/home/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1)赣州市肿瘤医院咨询电话:13979708889,温老师

  (2)赣州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电话:0797-8282049,章老师

  (3)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797-8163569,廖老师

  (4)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797-8131375,钟老师

  (5)市中医院咨询电话:13767011603,曹老师

  (6)市皮肤病医院咨询电话:18170792326,熊老师

  3.报名投递资料:

  (1)个人简历(贴相片)1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参照附件岗位计划表所需的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执业证、资格证、实习证明等);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4)服务期已满或者没有服务期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还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条件,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2.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一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管理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书查询结果》;国外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和考核有关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在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ganzhou.gov.cn/)发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

  2.各岗位考试和考核方式:

  (1)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及以上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②各招聘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名单。

  (2)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含60分)方可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

  ①采取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理论知识考试、结构化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的计算中各占50%的分值。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实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理论知识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高于合格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入闱名单。

  (4)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非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者入闱。

  (5)考试、考核内容:

  ①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②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③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④非医疗卫生岗位的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知识、中国党的历史知识、法律常识、赣州市情、卫生健康政策等。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拟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市属公立医院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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