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抚州市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50人公告

  

南城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市等文件要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50名。

  岗位1:17名;

  岗位2:17名;

  岗位3:16名。

  二、招考原则及工作要求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考50人要求全职在南城县城市社区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本人具有南城县户籍或为南城县生源地居民;夫妻一方为南城户籍或能够提供在南城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村霸”等人员的;

  4.加入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回避规定不能参加考试的;

  1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上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正反打印并插入电子照片)。

  3.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南城县生源地居民需提供中学或高中学校学籍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6.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半年以上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证明(附件2)、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7.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报名。

  8.报名地点:南城县人力资源保障局(4楼会议室)。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报考,委托他人报考要有考生本人写的委托书(附件3)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被委托人要带好上述2-6中报考人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22日

  如果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要有考生本人写的授权委托书(附件4)、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领取准考证地点:南城县人社局40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及公文写作等。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具有半年以上本县城市社区退役军人事务专干经历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

  (五)组织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先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再相同时则按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与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员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七)公示聘用

  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南城发布”、“南城组工”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相关手续,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城市社区党工委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从其他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岗位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工资按照《南城县委组织部等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城组〔2022〕73号文件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任职一年以上(含试用期)且工作优秀、能力突出的,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优先选拔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同岗位“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新聘用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考试。

  3.考务工作可咨询南城县考试中心,政策、工资待遇等咨询南城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94-7222223

  城市社区:0794-7252898

  监督电话:0794-7254548

  附件1:南城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报名).docx

  附件4:授权委托书(领准考证).docx

  

南城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13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年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灾害事故作斗争的伍,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7名(2名驾驶员、5名战斗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审查、体格检查合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大面积纹身,不影响着装效果和形象,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大专及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无明显纹身以及带有、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纹身,无吸毒史,身心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病根,在试用期未如实报告,录用后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三)岗位要求

  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年龄在18-2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能吃苦耐劳,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高165cm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B照并驾驶2年以上、车辆维修、体育特长、水电机修、文秘写作、拍照摄影及后期制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及警校等相关院校毕业者、计算机专业、园艺厨艺等大专文凭以上的优先。具有本科文凭的年龄放宽30周岁。

  (四)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将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等证件材料投至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邮箱(1139960026@qq.com),或持本人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退出消防员证、退役证学历证等证件材料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资溪县飞鹤大道公安消防大队)报名。

  联系方式:

  胡站长:13732995468

  刘副站长:13755979371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3、考核内容: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项。

  (1)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核内容为 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100米、400米、双杠臂屈伸等五个项目,每个科目占比20%,按照每项得分乘20%,确定单项科目成绩,总分100分.(附件2)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携带个人简历、证书等材料,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分析判断、逻辑思维、反应能力、心理素质及形象气质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方式

  政府专职队员: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分数高低排序)进入下一环节。录取人员未满足征召人数,不在征召,择优录取,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体检和政审

  招聘人员政审、体检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不予以征召录取,政审、体检相关要求如下:

  (一)政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考核要求进行。应聘人员必须对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一律不录取,后果严重者,追究相关的责任。

  (二)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期和聘用方式

  (一)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集训2个月并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经综合考虑不适合消防救援事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合同期限为三年,三年后表现良好可续签合同。

  (三)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身体伤病涉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大队将予以辞退,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工作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工资为3864元/月;

  (二)签订合同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4830元/人/月+880元高危补助+岗位补贴,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保障参照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

  (三)政府专职员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全省政府专职伍建设管理规定》,每月安排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日常承担消防站执勤灭火救援任务。食宿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要求集中住宿和就餐,住宿为集体宿舍,伙食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发放到个人。正式聘用后,统一发放消防救援队员的服装。

  (五)其他招聘未尽事宜以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解释为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2023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大厅咨询引导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素质和道德品行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2.东乡区户籍;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3.身体健康、符合正常服务工作所需条件;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无纹身,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1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备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应对能力。

  4.具有政府窗口工作经验优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将通过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3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抚州市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父母或配偶为东乡户籍,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明;父母或配偶在东乡区工作的人员,需从单位开具证明。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四)面试

  1.根据报名的时间先后分批参加集中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言行举止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

  面试通过的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对公示后确定的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的,不予聘用。岗前培训期间,月工资1700元,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月工资2100(含“三险”)。

  本《公告》由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332998

  

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江西抚州市妇幼保健所招聘公告

  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关于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一、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

  

年龄

  

检验师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检验专业

  

  三、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法: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到抚州市妇幼保健所办公室进行报名。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邓芳 万英

  联系电话:0794-8283607

  (2)地址:抚州市晏殊大道二仙桥花园北区旁(抚州市妇幼保健所)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方面等材料。

  五、考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考核。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待遇

  通过面试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有关待遇按有关待遇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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