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抚州市金溪县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

  

  为了缓解城区中小学教师紧缺问题,更好地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遴选教师进城任教和遴选城区学校教师跨学段任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遴选学科及名额(156名)

  学前教育( 5 名)。

  小学(77名):

  语文42名、数学3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

  初中(37 名):

  语文7名、数学8名、英语3名、物理3名、化学1名、综合科(政史地)8名、音乐1名、体育5名、信息技术1名。

  高中、职高(37名):

  语文7名、物理7名、8名、生物4名、历史4名、地理2名、体育1名、信息技术4名。

  三、遴选对象、条件及要求

  1、遴选幼儿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具有学前教育。须在农村任教3周年(不须村小经历)。

  2、遴选小学教师: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或教育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和非师范本科毕业的,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须在我县农村任教3周年的现任小学教师(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幼儿教师除外。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全日制非师范类中专学历及大专学历毕业的须在农村任教5周年(含村小工作经历1年或走教工作经历1年,秀谷镇的教师须有在秀谷镇村小经历2年,其经历须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

  3、遴选初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的城区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4、遴选高中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且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城区职高、初中、小学,农村中小学教师均可报名,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

  5、报考幼儿、小学、高中教师年龄均须在45岁(即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初中教师年龄须在50岁(即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近5年未离岗外出的教师(病假除外)。

  6、借用在城区任教的农村小学教师未满农村任教年限不能报考小学,但符合初中报告条件的可报考城区初中,如在借用期又回到农村支教(任教),则以支教一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两年经历计算,支教两年算为在农村任教四年经历计算,支教三年算为在农村任教五年经历计算,方可报考。中学的可不受任教年限和工作经历限制,均可报名。

  7、农村教师参与进城交流轮岗的年限,可计入农村工作年限。

  8、小学任教(除语、数以外)学科的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须具有两年(含)以上语文或数学学科任教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

  9、综合科(政史地)中的岗位可任选一个学科报名,其只须具有其中任意一个学科即可。

  10、小学现任语文或数学学科教师可自由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其中一门学科报考。

  11、农村小学教师报考小学英语学科的教师须为英语专业(第一学历)且具有英语。

  12、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教师报考县城小学教师,须有一年(含)以上专职在小学任教且现仍专职或兼职在小学任教的经历(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并且有对应学科的。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遴选资格: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用书的;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的。

  四、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县教体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的公告》在《中国金溪网》和《金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8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0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22日。领取准考证地点:金溪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418室)。

  4、报名要求:①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开具的身份证明(含遴选条件及要求的内容);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②报名人员亲自填写《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和城区教师跨学段任教登记表》。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23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仰山学校

  (四)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报经“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农村中小学教师进城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五)笔试(100分)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组织笔试。笔试成绩为100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1、报考遴选幼儿教师为幼儿案例分析(30分)、幼儿园教学活动设计(40分)、专业理论知识(30分)。2、报考遴选小学教师为教学案例分析(25分)、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5分)、专业类题目(50分)。3、报考遴选初中、高中教师为班级管理案例分析(20分)和专业类题目(80分)。笔试由教体局、人社局共同组织。

  (六)遴选公示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果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则依次以专业类题目总成绩高者,最后学历层次高者,师范、教育类专业者,教龄长者,工龄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如果幼儿教师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专业理论知识,学前教育专业者,年纪长者(延伸到月)顺序优先录取。以上如出现并列,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公示5天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程序及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录取和工作安排

  1、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均为1:1.5。

  2、初中、高中报考人数未达比例要求时,所有学科报考人员都可参加笔试,视笔试专业题目成绩达到50分为合格线,可按岗位计划比例录取。

  3、被遴选录取的教师由教体局根据县城学校学科结构和缺额教师情况,按计划数分配到校,录取教师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学校。

  4、拟录取的教师如放弃录取,产生的空额在未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如替补发生并列则按本方案第四条第(六)款方法录满数额。

  5、录取的教师分配到调入学校后,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实行先降后聘,如原职称聘任为中级九级岗的降为十级岗,原职称聘任为高级六级岗的降为七级岗,原职称为中小学高级七级岗降为中小学中级八级岗,以上依此类推。如学校有聘任指标则履行续聘手续。

  6、被遴选录取的教师,今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如参与有偿家教、推销教辅用书、以谋利为目的帮助县外学校招生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清退回原农村中小学任教,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吊销其。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金溪县2021年公开遴选中小学(幼儿)教师任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副组长为教体、人社、财政局长,成员为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

  七、本实施方案由金溪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金溪县遴选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

  

2021年江西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选调教师公告

  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教学需要,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第二批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计64个岗位,均为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具体工作岗位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明显生理缺陷,能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且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满3年及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按规定取得了继续教育学分。

  (二)详细条件

  详见附件 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三)其他

  1.在编教师指在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并在编制部门实名登记的教师,不包括职工。

  2.年龄计算截至时间2021年7月1日,40周岁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25周岁指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支教教师服务期时间计算为工作经历,但不计算为在编时间。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现学校在编工作未满3年的教师;

  (2)服务期未满五年的农村定向生;

  (3)服务期未满六年的公费师范生;

  (4)近五学年(2016-2021)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行为的;

  (5)在职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已参加2021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或选调并入围体检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栋一楼(进学校北门右侧)。

  (二)报名资料

  1.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和学籍认证材料。

  3.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须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4.近3年师德考核材料(自行在师德考核网上截图即可,无需盖章)和继续教育合格证(自行在继续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即可,无需盖章)。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通过“赣服通”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笔试报名费每人共计100元。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笔试内容和成绩占比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值10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三)入闱名单

  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选调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五、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8 月28日,考点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

  (二)面试方式

  面试按学科分组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流程

  按照抽签、候测、备课、说课、评分、候分等流程进行

  (四)其他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

  六、总成绩计算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七、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选调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对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入闱体检最后一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或面试组平均分(面试组平均分为本面试组参加实际面试人员面试分数)。

  体检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市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上编、聘用等手续。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做好疫防控措施。

  九、咨询电话0794-8263417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1: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抚州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第二批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教师招聘岗位专业参照目录.doc

  附件4:学科专业目录汇编.pdf

  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1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33人公告

  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计划的批复》(丰府字〔2021〕10号)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因教育教学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开展2021年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已参加了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同层次、同学科科目考试(不含特岗),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及参加了面试未入闱体检的考生。已通过面试入闱体检的,均不得参加此次补充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层次与学科书。已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且符合条件的,须在2021年8月底前能取得。

  (三)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年龄问题,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33人,具体岗位数及岗位条件见《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面试

  1.发布公告。2021年8月18日前通过媒体发布补充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于2021年8月20日-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师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打印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不含特岗)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满5周年的在编教师和2021年服务期满三周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不满5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并提供下编印证资料(如解聘或辞职审批表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省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对出现入闱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规定比例的情形,岗位数不调减,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年8月25日,南丰县第一中学。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总分100分。每位考生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

  6.面试教材目录见附件2。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25%)+(考生面试成绩×50%)。再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县政府批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入闱体检考核对象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核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附件1:

  

  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学校

  

  学科

  

  补招计划数

  

  岗位条件

  

  备注

  

  县城高中

  

  高中语文

  

  3

  

  1.具有高中及以上语文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语文岗位)笔试的考生。

  

  高中历史

  

  1

  

  1.具有高中及以上历史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历史岗位)笔试的考生。

  

  高中地理

  

  3

  

  1.具有高中及以上地理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地理岗位)笔试的考生。

  

  高中思想

  

  3

  

  1.具有高中及以上思想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思想岗位)笔试的考生。

  

  高中物理

  

  7

  

  1.具有高中及以上物理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物理岗位)笔试的考生。

  

  高中生物

  

  4

  

  1.具有高中及以上生物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生物岗位)笔试的考生。

  

  高中化学

  

  2

  

  1.具有高中及以上化学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学段由学校安排;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高中化学岗位)笔试的考生。

  

  县城初中

  

  初中物理

  

  5

  

  1.具有初中及以上物理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物理岗位)笔试的考生。

  

  初中化学

  

  2

  

  1.具有初中及以上化学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化学岗位)笔试的考生。

  

  初中生物

  

  1

  

  1.具有初中及以上生物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生物岗位)笔试的考生。

  

  初中道德与法治

  

  1

  

  1.具有初中及以上思想品德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道德与法治岗位)笔试的考生。

  

  初中历史

  

  1

  

  1.具有初中及以上历史(或历史与社会)学科;2.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下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具体任教岗位;2.仅限已参加了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初中历史岗位)笔试的考生。

  

  合计

  

  33

  

  附件2:

  面试教材目录

  一、高中教材

  语文: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选修·语言文字应用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4月第2版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②(必修)

  (生活)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5年3月第7版

  物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物理》选修3-4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0年4月第3版

  化学: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选修4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2月第3版

  生物: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②(必修)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7年1月第2版

  历史: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历史》必修第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9年6月第4版

  地理: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必修第1册

  中国地图出版社 2004年6月第1版 2007年6月第2版

  二、初中教材

  思品: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7年12月第1版

  物理: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2年10月第1版

  化学:义务教育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2年10月第1版

  历史: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7年12月第1版

  生物: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下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2013年9月第1版

  

2021年江西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抚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四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共招聘59名高素质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附件1),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 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 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考者如能在7月底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职业资格要求。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且该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该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底之前。

  5.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用人单位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6.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须提供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7. 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方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请将报名需要的材料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并注明“职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报考单位”。

  2.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二代身份证、各阶段(专科起)学历书(学信网打印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证、各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应的佐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3日17:30分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每名考生只限发送一份邮件,多发无效,以第一份邮件为准。

  4.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诚信报名主要承诺做到以下内容:一是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测评

  1.测评由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公告。

  2.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的匹配能力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由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

  五、资格审查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持报考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出现违规现象,参照《关于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工作实行责任追究的意见》(抚人字[2005]2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察工作由抚州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八、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程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服务期不少于5年。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和调剂

  (一)递补。对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认定不合格或放弃(含试用期内)而出现的空岗,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可从同岗位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调剂。

  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资格审查、体检、考核认定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额,且本岗位无人递补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闱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十一、其他事项

  拟公开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30日未报到,经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二、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794-8236349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94-8217816

  抚州市立医院人事科:0794-8235766

  抚州市妇幼保健院:0794-8223756

  抚州市中医院:13307940103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科:0794-822229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抚州市市直公立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学科目录.pdf

  附件3:抚州市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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