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抚州市宜黄县城区学校选调80名教师公告
2022年宜黄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城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的发展。根据城区学校教师的缺额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调80名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选调对象
2017年9月及之前参加工作的全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年特岗教师和支教教师),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三、选调岗位名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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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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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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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二中 (初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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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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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4、数学5、英语2、体育2、道德与法治3、物理1、化学1、历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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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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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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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2、数学4、英语4、体育1、道德与法治1、物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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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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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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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3、数学2、英语1、美术1、体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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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北新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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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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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5、数学6、英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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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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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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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7、数学5、英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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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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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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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2、数学3、英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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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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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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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2、数学2、英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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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北新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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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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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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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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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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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含城区小学)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初中岗位,初中教师不可报考小学岗位。
四、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为人师表。
3.具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专业、毕业证专业、现任教学科有一项与所报考学科一致。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立案调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其它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0-2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三楼人事股。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且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一场考完。笔试总分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50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小学岗位:小学知识占70%,初中知识占30%;初中岗位:初中知识占70%,高中知识占30%)。
2.考试时间:2022年8月24日上午8:30-11:00(语文8:30-11:30)。
3.考试地点:宜黄三中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学科进行排序,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划定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用)。划定拟录人员时,如果总成绩相同,取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取学历高的;如学历又相同,则取教龄长的。拟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四)考核录用
对拟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凡有弄虚作假、仿造涂改证件、考试作弊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核合格者,在名单公示无异后,由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选调纪律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选调工作县教体局、人社局全程参与。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选调教师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其它事项
1.根据赣人社字〔2010〕408号文件规定,选调人员应在调入单位核准的岗位职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在未聘到原单位相应的岗位前暂时聘用到低一级岗位中,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2.各乡镇学校要根据本校各学科教师数量,做好报名把关工作,确保新学年教学工作正常运转。
3.疫情防控。参加选调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因违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本《方案》由县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62383
宜黄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5日
宜黄县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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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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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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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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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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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未解除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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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县乡镇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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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学段及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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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学段及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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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师德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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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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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借用交流在城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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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交流在城区 哪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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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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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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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符合选调教师报考条件,表中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报考。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2022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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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抚州市东乡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_专职网格员77人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强化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共77人。其中:社区工作者7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前7名(含)录取为城市社区两委成员(按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岗位。专职网格员招聘计划数70名。
二、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较熟练操作计算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报名资格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户籍条件:①具有东乡行政区划(含岗上积镇和红亮垦殖场)内户籍,户口时间截止至2022年10月1日前。
②户籍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但在东乡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居住至今,提供社保、个税缴纳证明、不动产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等相关佐证材料)。
③户籍和居住地不在东乡区辖区内户籍的, 但在东乡区城市社区工作满一年的(在2021年10月1日以前在社区工作至今)。
3.学历条件:考生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2年10月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网站、东乡发布、东乡组工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6日9:30至2022年11月9日16:00止,缴费截止时间16: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据实填写表格,在网上资格预审通过后,在线缴纳考试费(100元/人),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3.报名网址:
https://www.ncrczpw.com/kaoshi/71.html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1月10日14:30至2022年11月12日9:00止。
(三)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由第三方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相关法律知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工作基本综合应用能力等(分值占60%);普通公文写作(分值占20%),国内时事(分值占20%),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②报名考生笔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笔试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招聘人数,调减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③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④笔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⑤笔试加分:正式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取得全国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1分。优惠加分可累计,最高加3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
1.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高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国党党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正式聘用的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城市社区管理机构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由区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根据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到孝岗镇、金峰街道所属的城市社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参照城市社区一般干部薪酬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薪酬参照区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考试。
2.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疑难问题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第三方进行研究处理。
3.此次通过笔试面试,将因满额而未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的前40名考生纳入东乡区社区人才储备库,在未来2年内有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流失,将在社区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对象,经考察合格,本人自愿的情况下直接择优录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
4.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抚州市东乡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794-4220335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791-86691206、83808921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江西抚州市乐安县招聘96名高素质人才_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人才工作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来我县创新创业,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高素质人才、12名急需紧缺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岗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指2004年5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内指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内指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要求:
(1)高素质人才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9年1月版的专业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在职人员(即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或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5.限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2021年和2020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医生岗位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的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乐安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暂行)》(乐办发〔2018〕5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除教师、医生岗位外,其余应聘人员录用后原则上在企业锻炼服务两年,服务期满后再回聘用单位工作。如其本人自愿继续在企业工作,经县委组织部和聘用单位同意,可再延长一年。
3.应聘人员录用后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在企业锻炼服务时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三年的若需调离,则按缴纳违约金处理;服务期没有满三年的,则按辞退处理并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及乐安发布乐安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以及高校现场报名三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8:30—5月20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94-6668083。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到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乐安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②学历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书的,应出具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ax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 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所有扫描文件均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
高校现场报名: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四个招聘工作组到部分高校现场举行人才招聘专场会,应聘人员填好《乐安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并准备好资格审查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工作人员,详情请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测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测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面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和专业面试,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人员较多时,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入围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具备入围资格。
2.根据面试要求,说课、结构化、专业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测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设合格线为7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专业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三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围;说课面试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说课12分钟,备课30分钟)。
3.面试时间以及面试地点视疫情情况而定,确定时间后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乐安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
4.面试须知:在面试前三天内,需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应聘人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5.对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考生可直接通过与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面谈方式录用,不占招聘岗位指标。试用期满且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安排至我县正科级领导岗位工作。
(五)体检
1.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划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牵头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递补和调剂
1.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2.调剂。对在此次公开招聘流程中因报考人数不足而出现岗位缺额的,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成绩合格且未入围的考生中进行调剂补录,对同一岗位调剂申请人按照报考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为:
(1)调剂在相同专业的岗位之间进行,只进行一次调剂补录;
(2)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测评成绩应达到本次测评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4)已进入拟聘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5)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岗位。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计划表
3.乐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2022年江西抚州市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0名公告
南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群众满意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4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权利。
2.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26日(含)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学历信息。
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2023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南丰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6日9:00至2022年8月31日17:00(周末可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丰县城市社区(轻纺城20号楼7号商铺,县消防大队斜对面),报名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南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3)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5张。
(5)中员必须提供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
(6)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7)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社区工作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
(3)笔试开考最低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不足,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4)笔试加分:中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2分。
2.面试。
(1)根据最终笔试成绩(含加分),按招聘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情形造成达不到1:2比例的,实有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为对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因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按相关要求进行修正,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学历层次(由高到低)、面貌(中员优先)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若学历层次、面貌条件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历清楚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上述过程结束后,因体检、考察中考生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南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本次招聘考试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丰组工微讯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由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安排到县城区社区担任专职工作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试用期满,县城市社区管理机构将根据社区“两委”班子建设需要,综合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成绩、年龄、所学专业和试用期表现等因素,择优推荐担任社区“两委”成员。
四、待遇
新聘用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试用期间基本薪酬按聘用等级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参照南丰县城市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五、疫情防控
1.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江西疾控、南丰疾控公众号了解疫情防控情况,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人员如因自身防控不当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其本人负责。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其他
1.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自统一招聘后2年内,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体检。经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2.请考生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考前培训班,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
南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