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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8月1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实我局干部职工队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以下简称“环境监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环境监管员共计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女不限;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环境工程、化工、法学、文秘专业毕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3.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实验室检测工作经历优先;   4.具有金溪县户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6.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7.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8月27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14:30—17:30;   报名地点:金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4-5259032。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五、面试   1.面试由招聘办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3.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和政审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体检和政审对象。   2.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江西省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3.政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4.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顺延递补。   七、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环境监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一年一签。   八、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每月。   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2200元每月,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其他待遇与单位已聘用的临时人员同等。   九、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聘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94-5259032、0794-5298002。   监督电话:0794-5259151。   附件1:《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关于招聘十名环境监察协助监管员的公告(3)(2)(1).doc

2020年抚州市广昌县教育体育局招聘及选调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实施方案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12日讯:为缓解我县幼儿教师数量不足情况,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及选调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属及各乡镇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57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含已申报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20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4.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不对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承诺一年内(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条件   1.限招广昌籍生源(报名时需在简历栏注明广昌籍,截止网上报名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视为广昌籍:①本人为广昌籍(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②配偶的户口关系现在广昌,需提供结婚证;③本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广昌;④本人父母、配偶中至少有一方为广昌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证明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心健康,热爱幼教事业;   5.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广昌县教体局负责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30、31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好相关信息。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附上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中专学历需同时附上毕业证上所提供学历查询网站中的学历证明信息表。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需由院校提供学历办理中的证明材料。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0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教师资格办理中的证明。   ④广昌籍生源相关材料。   ⑤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内容必须包括遵纪守法情况、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未曾被开除过公职情况);   ⑥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⑦近期免冠2寸相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名收费   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在6月4日8:00至6月5日18:00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按其笔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   2.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3.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名单。笔试结束之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入闱面试人员1:2的比例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将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50元,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内容:   1.弹唱(20分):随机抽取一首儿童歌曲简谱,准备5分钟后进行弹唱;   2.讲故事(20分):随机抽取一个故事样本,准备5分钟后进行讲述;   3.简笔画(20分):现场给出主题,10分钟内在4K素描纸上完成一幅简笔画(自备画笔)。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县教体局院内张榜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出现拟聘人员不合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办法   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收集人事档案   拟聘人员将报到证和人事档案上交到县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四、选调人数   从各乡镇幼儿园招聘的编制外合同制幼儿教师中选调10人到县属幼儿园任教。   五、选调方法   选调人员参加面试考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总分70%者不予录取)。   六、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的幼儿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2年。首次签订约定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教师退职、退休后用人单位不再管理;   (二)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工资挂钩。对连续2个学期绩效考评不合格或擅自离岗的人员,解除合同;   (三)已聘教师的人事档案委托广昌县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四)已聘教师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待遇   2019年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在园工作第一年1800元/月,以后每满二年增加基本工资80元/月,在园教龄不得间断(法定假除外),否则从头计算(下同);   2.绩效工资:每人每年7200元,由聘用学校进行绩效考核;   3.连续聘用者,寒暑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否则不享受。   4.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增长水平,可适度调整工资待遇。   (二)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单位聘用临时人员标准执行,单位负担部份由县财政承担,个人负担部份由聘用人员承担。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5月7日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本次抚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020年抚州市中医院第一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07日讯: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7日-13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4-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面试考场)   面试考试时限15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抚州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箱:2019390352@qq.com   地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点击下载>>>   抚州市中医院招聘岗位和要求.docx

2020年抚州市中医院第二批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30日讯:为满足发展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7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到我院人事科(门诊六楼)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8-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地点:门诊六楼医院人事科。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中医院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0: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需提前1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020年7月11日上午8:30-12:00   地点:抚州市中医院门诊大楼四楼体检科(面试考场)   面试考试时限12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达,进行抽签。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可在我院体检科进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试合格的孕期应聘人员,体检时间顺延。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3、考察由抚州市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拟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1、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受聘人员按《抚州市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与医院确立人事关系,同时约定最低聘期为1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凡聘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2、招聘人员为医院总量控制编制外人员,招聘结果报市卫健委备案。   三、待遇   以上人员一经聘用,与在岗职工同类人员同工同酬;有餐补、节假日及年终福利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中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89989   邮箱:2019390352@qq.com   地址:抚州市大公路240号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和要求.doc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3人)》已于2020年4月22日发布,本次抚州南城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如下: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4日下午5: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网站为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020年抚州市南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4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19年抚州市乐安县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7月30日讯:根据《乐安县化解“大班额”实施方案》及《乐安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进行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到县城中学和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计划招聘县城学校高中、初中编外合同制教师70人,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7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下载查阅本公告附件1《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含已申报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3.岗位条件。符合各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条件,请下载查阅本公告附件1《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7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为: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4.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笔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13日17:30结束。请考生仔细对照《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附件1)所报岗位条件,进入“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在线报名系统”(网址:rsg.lajyj.com/bm2)在线网上报名。本次招聘笔试报名实行诚实报考,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因报考信息不详实,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公示   报名情况在“乐安教育人事网”公示3天。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乐安县教育体育局核实。   (三)领取准考证   1.考生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准考证,粘贴好相片,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岗位”三项,“考场地点”“考场号”“准考证号”三项由考试组织方填写。   2.考生在8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持填写好的准考证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编号、盖章,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8月17日,考试地点在设在乐安二中。   2.考试内容。主要内容为教育和学科相关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于8月中旬在“乐安教育人事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资格审查。8月19日,入闱人员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安县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准予参加面试。当年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还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由各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入闱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入闱人员确定后10天内完成。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三)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合格线为70分,对过线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持证聘用上岗   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无异议后,聘任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协议,经岗前培训后,于2019年秋季开学前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因体检、考察、公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六、考试收费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七、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保障   (一)此次招聘的县城学校编外合同制高中、初中教师工资、福利与在职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聘用的编外合同制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此次招聘的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如:2019年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则教师2019年月工资为2205元,今后随着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而变化),并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根据所处乡镇,对幼儿园编外教师实行生活补助制度,当前执行标准:鳌溪镇、增田镇、湖溪乡、大马头乡每月50元,金竹畲族乡每月100元,其余乡镇每月70元。人员聘用及管理按照《乐安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它   (一)县教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后的联系电话咨询(附件1)。   附件:   1.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岗位表   2.乐安县2019年编外合同制教师二期招聘笔试准考证   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9日

2019年抚州市、县公证机构面向社会招聘公证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8月01日讯:为加强公证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我市公证工作的实际需要及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抚州市、县级公证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抚办发〔2012〕24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加强我市各级公证人才队伍建设。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在记录期限内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抚州市县公证机构2019年公开招聘公证员岗位表》(见附件)。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是指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为: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如能在2019年9月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时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此类考生仅限报考市以下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3.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9年9月。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4.本次公告中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至8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事项及要求:(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然后点击2019年抚州市县公证机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2019年抚州市县公证机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注册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的规格、清晰度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考生,《报名表》中填写详细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2)关于岗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报与所考岗位的岗位代码,考生须在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岗位代码的《岗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电话咨询。有报考条件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二是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三是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4.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笔试报名费为50元/科目。本次考试缴费采用网上付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需开通网上银行方能支付报名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5.取消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的比例,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或调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州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允许网上改报一次,改报不成功将进行退费。   6.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初定9月上、中旬。   (1)笔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区。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和递补对象。   2.面试时间:初定9月下旬或10月上旬。   (1)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拟入闱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人员达不到3:1的职位,面试比例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计划调减表在网上公布。   拟入闱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xfz.gov.cn)、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市、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2019年抚州市县公证机构公开招聘公证人员考试报名表》。详细事项另行在网上进行公告。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折算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面试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由市、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内管理。   四、其他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组织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加大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履行好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好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和管理,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市级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4-8222130;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94-8222793;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各县区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3222609;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032;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东乡区:0794-7097961。   点击下载>>>   2019年抚州市县公证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日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形式,请考生根据以下抚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报名网址:http://0794.jxpta.com   点击进入: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项: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021年春季抚州市崇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12月26日讯: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春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26人,其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3人,崇仁县第二幼儿园23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须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3.已聘为我县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二)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热爱幼教。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幼师的人员不属应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财政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4日(一天)。   2.资格审查地点: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四楼A402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资格审查登记表》(除签名外均在电脑上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见附件);   (2)提供相关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月17日,面试考生上午7:30凭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7:45未到的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8:00面试正式开始。   2.面试地点:崇仁县幼儿园   3.面试成绩评定:说课成绩占40分,专业技能测试(简笔画20分、弹唱20分、舞蹈20分)占60分,总分100分。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低于60分(即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4.面试方式及内容:   备课准备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以内完成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弹唱、舞蹈)。面试说课教材为我县公办幼儿园现使用教材(具体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公布)。   简笔画:在候考室内现场随机抽取一个简笔画主题,全部应聘人员同时在10分钟内完成一幅简笔画作品。   弹唱:考生在备课室随机抽取一篇儿童歌曲简谱,在面试室完成,现场提供钢琴。   舞蹈:考生自备舞蹈节目(含舞蹈服饰、配乐U盘等)。   (三)入闱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填报的情况,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人员名单(若面试总成绩相同,则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则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则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优先;若同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则进行面试加试,择优聘用)。面试合格考生,因本人填报的志愿名额已满,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其它幼儿园名额未满的岗位,调剂原则为面试合格落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空缺岗位。   (四)体检   1.全部入闱人员为体检对象,于2021年1月19日带好身份证、2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与《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的照片同底)到崇仁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四楼A402室)填写《体检表》,同时领取《遵纪守法证明查证函》,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2.2021年1月20日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总分不低于60分)。同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崇仁县幼儿园、崇仁县宝水幼儿园和崇仁县第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9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公开招聘的编外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一年按12个月计算。缴纳五险一金(除个人负担外,单位总负担905元/人·月)。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享受人均6000元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聘用人员管理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春季开学到岗,依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聘用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本次新聘用人员聘任时间为2021年2月至2022年8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有意愿继续聘用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可与聘用幼儿园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一学年一聘)。   六、本实施方案由崇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1年春季崇仁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幼儿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崇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