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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3月23日讯:因工作需要,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东临新区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用人关系、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人数7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9日—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电话:13879431034(赵)。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填写《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3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与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临发布公众微信号上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东临新区区直部门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补充办法》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抚州市东临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020年3月18日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考试内容:详见《职位表》   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已于2020年4月16日发布,本次抚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点击下载: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   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2020年抚州市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04日讯: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时工作人员4名。岗位为局机关股室及乡镇分局内勤,实行一年一聘,服务期至少3年以上。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以及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各项条件;   (三)中专(含技校)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3日后出生;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要求本人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4月10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市监局人事教育股   联系人:杨春生联系电话:13879470519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一份(纸质版);   (5)其他须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能力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国家政策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卷面总分100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五)政审和体检   1、按照要求政审。   2、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乐安县市监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被聘人员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县市监局确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解除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1560元/月。   2、可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2020年抚州市金溪县应急管理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合同制队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03日讯:为加强我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员。   二、招聘人数   招聘合同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1、金溪县户籍男性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治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参照应征入伍体检标准,无精神病及遗传病史;   4、年龄在22—30周岁(1989年3月25日至1998年4月8日之间出生);   5、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学历;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拥有汽车驾照B照以上人员、具有应急救援经验人员优先录用;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④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工作队伍的;⑤直系亲属和本人有失信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8日17时30分;   2、报名地点:金溪县应急管理局(金溪县秀谷镇疏山北路20号,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4楼);   3、联系电话:13970416934(郑),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和信函报名。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退伍证、机动车驾驶证、应急救援工作经验证明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报名表3张(公告附件下载)。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体能测试60%,面试40%计入考试总成绩。   1、体能测试(100分)   (1)时间:待通知   (2)地点:待通知   (3)测试项目:100米跑、3000米跑、引体向上、俯卧撑。四个测试项目所得分相加后除以4为体能测试得分。体能测试最后得分乘以6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   点击下载>>>   应急救援队员报名登记表

2020年抚州市急救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09日讯: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工作人员,现报备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见下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8日-14日,符合条件者可发简历至邮箱或携带简历和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我中心人事科(市卫健委111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地点:市卫健委111办公室。   2.已报名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2张,填写《抚州市急救中心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确认单》,并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即时发给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4:30-15:30。   地点:抚州市卫健委三楼会议室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5日下午15:45-17:30。   地点:抚州市卫健委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抚州市急救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人事科0794-8236652   邮箱:fzsjjzx@163.com   地址:抚州市卫健委111办公室   点击下载>>>   抚州市急救中心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表.docx   抚州市急救中心   2020年4月7日

2019年抚州市乐安县招聘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性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9月30日讯:为加强民政基层服务能力,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敬老院编制外合同制服务人员6名,工作职责主要是对乡镇敬老院供养人员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等服务,实行一年一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乐安县户籍或生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可至40周岁即1979年10月1日内出生。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招聘。   三、招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如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核减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2日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乐安县民政局人秘股   3.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个人简历一份(纸质版);   (6)其他须提供的资质证书或能力证明等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在2019年10月15日—10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民政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点:乐安县第四小学   2.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4.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拟聘,拟聘人员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六)聘用。因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底依次递补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乐安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被聘人员每年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县民政局确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解除合同。   六、聘用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7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随乐安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二)社会保障   1.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按当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数缴纳。   2.按规定参加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乐安县民政局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2019年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人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12月20日讯: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优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结构,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广昌县各乡镇公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设置及范围   (一)选调的职位设置   本次公开选调广昌县生态环境监测、监察人员11名,其中从事生态环境外勤执法工作9名,从事环境监测工作2名。   (二)选调范围   1.广昌县各乡(镇)在编在岗二年以上的所有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借用人员按编制所在单位报名。不含医务人员和教师。),要求为干部身份。   2.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选调1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试用期视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方法和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格条件选报职位。通过考试、考察、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选调考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咨询电话:7105611,3617709。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下载报名登记表,须经现所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编办审核同意并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④本人准编证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选调计划调整   1.以乡(镇)为单位,各乡(镇)总成绩排名第一名的考生入闱。   2.因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经常外勤和夜查,此次选调女性不超过4名。如果入闱的女性考生总数超过4名,则以女性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选调前四名女性考生。其他7个选调名额,则选调另外7个乡(镇)的每乡(镇)男性第一名考生。   3.以乡(镇)为单位,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四)考试   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特点,此次选调的考试工作将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1.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70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3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江西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具备理学类中化学或应用化学专业、环境工程类、法律类专业的考生在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   3.笔试、加分合计分数为最后总成绩,根据总成绩和(三)选调计划调减规定,确定入闱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会同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公示   县公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综合考试及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核,报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生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选择工作岗位,办理上编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广昌县公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组长:邓子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予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社局局长   魏如斌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邓胜辉县委编委办副主任   魏仁贵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罗渡林县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和仲裁权归广昌县公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点击下载>>>   广昌生态环境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广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题库提纲.doc   广昌县公开选调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代)   2019年12月19日

2020年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丰县办事处招聘公告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3日讯:我中心南丰县办事处因工作需要,需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考试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及职数:南丰县办事处综合柜员1人。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为南丰县城区范围内,可自行解决吃住问题。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范围为经济、财会、金融、审计、法律、计算机(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四)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拥有财会及金融工作经验,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1日后出生)。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工作责任感强,有事业心;   2.熟练掌握word、excel等计算机操作技能;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4月28日,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地点。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丰县办事处,地址抚州市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中心二楼(联系电话:3207981,联系人:郑雷生);   3.应提供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历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2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二)测试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1:3的比例招聘,即需有3名以上(含)报名才启动招聘考试程序,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两轮进行,各占总分的50%。第一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人际交往意识与沟通协调技能、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综合分析、判断推理、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按测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考核对象);第二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住房公积金机构职能等的认识和理解。最后按两轮测试总分排名,第一名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   体检与政审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确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费用由应试者自理。政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试者有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端行为。若不合格者,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按在岗聘用员工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满转正式聘用的,与其他在岗聘用员工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六、服务年限   应聘人员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后,服务年限应不少于三年(违法违纪受处分除外),否则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并不得享受当年各种奖励的奖金,同时需赔偿参加单位组织培训的所有费用。   七、监督管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秘科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解释工作。   点击下载>>>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

  抚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6日讯: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0年度抚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20年度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5名(其中市直计划数168名、县区计划数657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抚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2年4月15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4月15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时间按实际参加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含)。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必须在2020年4月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如能在9月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0年4月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按照《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   5.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中如有最低服务年限的,须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   7.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8.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抚州市户籍招考的,指2020年4月15日为抚州市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抚州市户籍;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生源招考,具体要求为:本县户籍是指2020年4月15日为本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5: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及缴费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网上改报: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职位计划,被取消招聘职位计划的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网上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取消或削减的职位将会同改报公告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xfz.gov.cn)公布,需改报考生要按规定进行改报。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市本级,具体笔试试卷内容详见《职位表》。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申论]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各科笔试成绩需有效。   4.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待成绩发布后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内容具体见《职位表》。   【面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具体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般招聘职位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3.面试前资格审查   (1)拟入闱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招聘职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报考证明。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5.面试工作。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6.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职位表中另外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般职位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或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一般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2+面试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拟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各级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规范聘期管理。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事业单位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抚州市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通报有关单位。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本公告和职位表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限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均含试用期,且今后要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十一、监督、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东乡区:0794-7097961;   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   南丰县:0794-3226133;崇仁县:13507940096;   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   金溪县:0794-5259032;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09;高新区:0794-7069199;   东临新区:0794-7825283   招聘单位详细咨询电话见《职位表》中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2020年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