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师执业地点变更

1、依法及时向注册部门提出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在新的从业地点继续执业。

2、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联系目标地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可以主动联系目标地点的医疗机构,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要求,并与他们沟通自己的意向和能力。这有助于确定是否有机会在该机构执业,并为后续的申请做准备。

4、在不同地市的卫生局变更执业医师地点的话,需要先在原注册地办理迁出,再在现在所属卫生局办理迁入,并且要进修两年,考核合格以后再按程序变更。

5、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变更流程

1、执业医师地点的变更分为三种,一种是区内变更,一种是区内→区外变更,还有一种是区外→区内变更。变更方式不同,提交的资料自然也不同。

2、准备申请材料:一般来说,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变更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明等。此外,还可能需要提供目标地点医疗机构的邀请函或相关协议。

3、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在“医师管理”栏目下选择“跨省执业医师管理”进入跨省执业医师管理系统。在系统中选择“变更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原执业地点信息、变更后执业地点信息等。

医师执业地点跨省变更,怎么办理

1、执业医师跨省变更注册流程如下:申请人填写《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项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2、注销原执业地点:在完成执业地点变更后,执业医师需要及时向原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进行注销手续。具体的注销流程和要求可能根据不同地区和医疗机构而有所不同,执业医师需要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详细的操作步骤。

3、在不同地市的卫生局变更执业医师地点的话,需要先在原注册地办理迁出,再在现在所属卫生局办理迁入,并且要进修两年,考核合格以后再按程序变更。

4、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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