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考司法部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司法部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sina.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sfbjg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sfbjgc@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在面试开始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进行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次日21:00前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未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在京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须空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515363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司法部政治部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国考司法部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司法部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sina.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sfbjg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sfbjgc@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在面试开始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进行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次日21:00前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未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在京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须空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515363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司法部政治部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国考司法部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司法部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sina.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sfbjg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sfbjgc@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在面试开始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进行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次日21:00前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未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在京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须空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515363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司法部政治部

  2024年2月26日


2024年国考司法部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司法部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sina.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司法部XX职位面试”(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sfbjgc@sina.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4年3月4日(星期一)17时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sfbjgc@sina.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XXX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单位推荐表(见附件4)。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见附件5)。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姓名+报考职位代码”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在面试开始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进行身份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8:30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次日21:00前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未接到电话通知视为未进入体检环节。统一在京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体检须空腹,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请考生严格遵守公务员考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如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5153634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司法部政治部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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