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升学中专升大专口腔专业分数线

1、基本上都在380-400分。在专科里,口腔属于少数医学类大专的招生专业,医学类的大专本身分数也比较好,然而口腔更是热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口腔医学专科投档线504分。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口腔医学文科528分,理科491分。

2、中专升大专口腔医学的录取分数线要求较高,一般在500分以上。

3、分。根据查询河北对口升学口腔医学官网可知2021河北对口升学口腔医学专科分数线是344分,河北省,简称“冀”,省会石家庄,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河北在战国时期大部分属于赵国和燕国,所以河北又被称为燕赵之地。

卫校大专学校有哪些?

1、郑州卫校大专有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等。

2、公办卫校大专有: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上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都市卫生职业学院、长沙市卫生职业学院等。北京卫生职业学院:位于北京市,是一所以医学类专业为主的卫生职业学院。

3、广西卫校大专学校中比较知名的有: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柳州卫生学校、广西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

4、南宁卫校大专院校有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医科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等。

5、福建卫校大专学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学校。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是福建省政府主管的全日制卫生职业学院。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有: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技术、护理管理、营养与食品卫生、康复治疗技术、护理技术、医学信息管理、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是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黄桥计划”建设项目,学生深入学习医学影像技术,并能够为医疗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该专业在2019年重庆市中等职业教育优质专业评选中获得了“优秀”称号。

宁波高等医药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

临床药学324分、医学实验技术319分、药剂学325分、生物制药353分。

分。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为止,2022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分数线是575分,2022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分数线最近三年分数线都不低于575分。

分,495分等。宁波医药专科学校官网信息显示,2022年该学校的录取分数为护理专业496分,中药学专业495分等。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平行录取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71分。

是按照考生成绩来录取的,宁波医学院录取分数线2022年是571分。宁波大学医学院(MEDICALSCHOOLOFNINGBOUNIVERSITY)为宁波大学二级学院,学院创建于1998年,由宁波籍中国香港著名医学科学家汤于翰博士发起捐资成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录取分数线在江西招生理科分数线是371分,省最低排名是45776名;文科分数线是387分,省最低排名是33212名。

本篇文章给大家介绍宁波医学大专招生简章,以及宁波医科大学专升本相关信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2019年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宁波大红鹰学院

学校国家代码:13001 浙江省招生代码:0074

2.学院地址: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899号,邮政编码:315175 ;

宁波大红鹰学院基础学院地址: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 ,邮政编码:315336。

3.办学类型:民办 (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本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规则:

A.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如第一院校志愿(或者平行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院)规定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或者征求志愿)录取。投档过程我校按各省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6.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1)学费:

①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英语、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广告学、秘书学、文化产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运营方向)、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方向) 16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日语 17000元∕学年;工业设计18000元∕学年;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19000元∕学年;财务管理、金融工程20000元∕学年;工商管理(企业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大宗商品交易方向)2100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与台湾昆山科技大学合作项目)28000元/学年。

②专科专业:会计、市场营销、应用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10000元∕学年。

(2)住宿费:1350元∕学年;代管费:800元∕学年。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8052238 88052239

(2)传真:0574-88052238

(3)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院路宁波大红鹰学院招生办

(4)E-mail地址:Dhyzsb@nbdhyu.edu.cn

(5)院校网址:

学校招生负责人 林长兴 学校负责人 孙惠敏

宁波教育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1、学校全称:宁波教育学院

学校浙江省招生代码:0124 学校国家代码:50559

2、学校本部地址:宁波市育才路106号 邮编:315016

学校文教路校区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 邮编:315016

3、办学层次:高职

4、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5、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本校只安排浙江省招生计划930名,专业为文秘、学前教育、市场营销、应用英语、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6、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一般为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9、录取规则:

(1)、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考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对各类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3)、学校对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

(4)、学校对专业无加试要求。

(5)、报考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0、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66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宁波教育学院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为高职。

1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本部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2325 87200222 87203028 87200217

传真电话:0574-87212325

学校网址: 学校招生网:web.nbei.net/home/nbeizsw

电子信箱:njyzsb@126.com 在线咨询:

公交23、26、159、337、339、516、517、523、908路育才路站下车,公交3、303、345、516、965路环城北路西段站下车。

(2)学校文教路校区联系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1651 87200026 87210063 87201017

传真电话:0574-87200015

公交3路、159路、13路到宁波电大站,517路到范江岸路站,510路到育才家园站,523路到姚江公园站下车即到。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有哪些专业?

今年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宁波医学大专招生简章的招生简章还未出来,考生可以参考往年规定,比如2023年成人高考招生专业:

高中起点升专科:家政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医学营养、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等。

报考条件:

(一)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二)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2.报考医学门类其宁波医学大专招生简章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3.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三)有志于从事养老、家政、美容、康复与营养行业的农民工、下岗工人、退役军人、企业一线员工。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校本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30号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574-87249105

杭州教学点:杭州汇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78号1幢E座、13958163912

湖州教学点:湖州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回龙山大道2009号、0572-6028796

海宁教学点:海宁卫生学校、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01号、13600560720

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3742

3.学校招生代码:0112

4.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政编码:315100)

5.办学层次:高职

6.办学类型:公办

7.学 制:三年(其中3+2转录的学生的学制为两年)

8.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学校面向全国10个省份招生(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对象:

第一类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且成绩符合所在省批次报考要求;

第二类为参加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主要涉及医学护理类、药学类、烹饪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旅游服务类等专业;

第三类为列入本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3.招生计划:拟录取23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总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3.外语语种:不限。

4.性别要求:不限。

5.具体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单考单招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A.执行考生所在省市的投档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尊重考生志愿,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择优录取原则;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2)“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2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2〕76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3+2”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选拔方案>的通知》(甬卫生职院〔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

1.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中护理、助产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医疗美容技术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卫生信息管理、幼儿保育、家政服务、健康管理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以上学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及代管代收费。

2.考生可通过相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本校招生网站上的相关栏目或热线电话查询高考录取结果。

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15100

招生热线:0574-88126069(多路接听),0574-88126099

学校网站:http://

招生网站:

微信号:nbchs-zs

宁波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 宁波大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 宁波大学 。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宁波大学 。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小组设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专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考生不可弄虚作假,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 宁波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中“入学与注册”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自治区)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时各大类(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 学校按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阳明学院按大类培养,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今年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九条 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4125px,女身高不低于4000px,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3875px,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详见学校当年招生简章。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六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 本科招生网:

咨询电话: 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宁波大学 本专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5211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00267。

第三十条 宁波大学 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2017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 宁波大学 本专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是在本省范围内招生宁波医学大专招生简章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专升本:

(一)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毕业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5日)。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宁波医学大专招生简章,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参加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专升本的考生可填报8个志愿,每个志愿包括一所高校和一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

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以上内容参考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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