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鹰潭市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32名公告

  2022年鹰潭市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充实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队伍力量。根据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人社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司法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重点招录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3.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不得以在读学历或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8:30至6月30日17:30。报名网站为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岗位信息,然后点击鹰潭市2022年司法所辅助岗位招聘报名入口,点选注册账户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注册信息,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名和密码(注册名和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注册完成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账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账户),如实登记报考资料、提交报考信息、完成报考。如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如因不符合岗位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考试;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开考前2天将个人信息及缺考理由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492302485@qq.com邮箱;无故缺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记入鹰潭市考试诚信档案。

  2.网上改报。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要求至少达到2:1。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2: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并于2022年7月2日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岗位被减少或取消的考生在7月3日8:30—17:30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一次网上改报。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12日8:30至7月15日17:30(鹰潭市人事考试网http://0701.jxpta.com)。

  (二)考试

  司法所辅助岗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适应职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司法所辅助岗位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共同确定本次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7月16日9:00至11:00点,考点统一设在市本级。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

  2.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开具的用于本次考试的临时身份证明)和本人考前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赣通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携带有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进入考点,交给本场监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只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产品,已带入的,应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考试期间,凡发现应试人员将违禁物品带至座位或身上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鹰潭市司法局会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各区(市)司法局负责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初审,待初审后由市司法局和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复审。

  (2)资格审查统一规定。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一式两份。2022届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为: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司法局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笔试后分岗位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若部分岗位面试入围未达到3:1比例,考生笔试成绩大于等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同样可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同时明确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司法局和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零分为无效成绩。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政法院校或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体检完成后,适时启动政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由市司法局会同各区(市)司法局组织进行。

  政审不合格的,可递补下一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鹰潭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鹰潭网”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对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清退。聘用人员需服从各区(市)司法局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3-5年。合同签订后辅助人员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此次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各区(市)司法局统一管理。工资等福利待遇由各区(市)司法局商本地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不低于本地村(社区)两委干部工资待遇,具体咨询各区(市)司法局。

  七、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鉴于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请报考人员根据鹰潭市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紧急健康风险提示,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未经招聘单位同意,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的报考人员,将被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6.本招录公告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录工作,以鹰潭市司法局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及鹰潭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法治鹰潭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鹰潭市司法局:0701-6690510

  鹰潭市人社局:0701-6440388

  贵溪市司法局:0701-3316035

  月湖区司法局:0701-3316035

  余江区司法局:0701-5881192

  龙虎山景区司法局:0701-6656213

  高新区司法局:0701-6319320

  信江新区综治办:0701-6316358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鹰潭市司法局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鹰潭市2022年度司法所辅助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鹰潭市2022年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岗位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2年江西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招聘公告

  

  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经费由财政补助),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窗口服务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 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程规划设计、有助理或以上医师执业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形象好,气质佳,口才好;

  4.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5.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 曾参加非法宗教和组织活动的;

  5. 有其他不良行为曾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

  (3)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以上报名材料采取电子邮件报送。请报名人员填写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并将以上(2)(3)原件材料拍照(扫描)后压缩至1个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以Word或PDF版本发送,并以招聘+姓名方式命名,发送电子邮箱yjzwfwglj@163.com。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7日下午5:30。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报名期间,一律不见面、不接待。联系电话:0701-5881780。

  2.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回。

  3.通过网上初审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面试内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01.jxpta.com)公告,考生自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报名人数在30人之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主要为理论、时事、法律基础、经济管理、哲学、历史、公文写作等知识。笔试成绩前21名进入面试,笔试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工作由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招聘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2比例。如实际面试人数小于14人未达到1:2规定比例的,则按1:2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3.面试成绩统一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01.jxpta.com)对外公布。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经综合考核后在鹰潭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0701.jxpta.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关于拟招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举报或有影响招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

  四、聘用待遇

  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与拟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报酬:基础工资参照在编在岗事业管理人员同等待遇,津贴补贴、绩效奖金视考核情况另行确定。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准确,与个人报名材料一致,对招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鹰潭市余江区纪委监委驻区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01—5881780(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701—5882302(鹰潭市余江区纪委监委驻区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凡未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 在招聘各环节,凡是有人员相互接触的现场环节,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面试当日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3.本方案由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附件: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202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鹰潭市余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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