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124人公告

  

  奉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奉新县委、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奉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岗位条件:

  1.年龄要求:原则上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前出生),男性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

  2.高中(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的能力(报名时进行电脑操作,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4.必须常住县城,实行定向公平招聘。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能胜任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岗位。

  (四)加分条件:

  1.村、农村社区在职两委干部(工作满1年以上)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目前在社区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有效证明,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取得国家承认的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同时具备初、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加分项高的标准加分,两个加分项不同时使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可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上述累计加分项不超过两项。

  2.获得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奖励的,可在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0分、8分、4分、2分。

  (五)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等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1.蒋家堎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16162

  2.罗山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00466

  3.教育园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16860

  4.滨阳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28927

  5.北门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24660

  6.龙山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28902

  7.东门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20322

  8.宫保地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588530

  9.圣殿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06592

  10.书院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18326

  11.冯田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05138

  12.华林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18168

  13.文峰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7180280

  14.金沙湾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7180566

  15.新吴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25688

  16.校前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13699

  17.浮云社区居委会 联系电话:4612168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填写《奉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可现场填写),所需携带材料:1.本人毕业证(学历证明);2.户口本;3.有效身份证;4.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5.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6.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7、《退伍证》。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报考人员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并保证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考试

  (一)笔试:以确定的岗位招考人数开考。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业务知识等,总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待定;

  3.笔试时间:待定;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5、笔试设最低分数线。

  (二)群众满意度考核:由社区党工委牵头组织各社区对笔试成绩入围者进行辖区群众满意度考核,总分100分。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和群众满意度考核分数,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若出现岗位数与入闱人数达不到1:2.5时,由招聘小组商定。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计分办法: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含加分)占总成绩的30%,群众满意度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入闱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察:由社区党工委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本条第一点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在社区党工委组织下,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网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如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的考核由社区党工委负责,报县网格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审核备案,考核不称职的不予聘用;考核结果称职的,由社区党工委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一年一签,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专职网格员的薪酬2200元/月(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按基础工资80%计发)。专职网格员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自己承担。

  九、其他

  1.成立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由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社区党工委组成。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详见附件3)。

  3.笔试、面试成绩,入闱面试、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奉新发布、奉新政法、奉新党建等媒体公布。

  4.本公告没有公布时间和地方的事项,请考生及时阅看公告,逾期未参加者,作弃权处理。

  

奉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奉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岗位信息表

  

  序号

  

  社区

  

  招考人数

  

  1

  

  东门社区专职网格员

  

  9

  

  2

  

  新吴社区专职网格员

  

  8

  

  3

  

  宫保地社区专职网格员

  

  7

  

  4

  

  书院社区专职网格员

  

  6

  

  5

  

  华林社区专职网格员

  

  6

  

  6

  

  北门社区专职网格员

  

  7

  

  7

  

  蒋家堎社区专职网格员

  

  11

  

  8

  

  圣殿社区专职网格员

  

  7

  

  9

  

  罗山社区专职网格员

  

  8

  

  10

  

  滨阳社区专职网格员

  

  7

  

  11

  

  文峰社区专职网格员

  

  8

  

  12

  

  金沙湾社区专职网格员

  

  5

  

  13

  

  龙山社区专职网格员

  

2022年江西宜春市奉新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124人公告

  8

  

  14

  

  浮云社区专职网格员

  

  7

  

  15

  

  教育园社区专职网格员

  

  11

  

  16

  

  校前社区专职网格员

  

  7

  

  17

  

  冯田社区专职网格员

  

  2

  

  合计

  

  124

  

  附件2:奉新县2022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附件3

  

招考工作疫情防控要求

  与考人员(考生、招考工作人员和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参加现场报名、考试和相关事务工作:

  1.报名或考试前10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处于健康管理期限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重点人群。

  4.健康码显示为红码的人员。

  5.健康码黄码、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报名或考试前48小时出现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或者其他情形。

  6.经卫健部门评估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其他人员。

  组织方在考前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

  二、考试期间防控

  1.体温检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正常者方可入场,体温≥37.3℃者不得入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留观区,上报组织方处置。

  2.凭码入场。考试现场设健康码、行程码,工作人员查验应聘者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考试现场。

  3.考生需提供个人24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应聘者规范佩戴口罩,除考试需要临时不戴口罩外、其他时间均需佩戴口罩。

  5.应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6.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期间,所有应聘者和工作人员均应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如体温异常(两次测量体温超过37.3℃)、出现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工作。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身高156cm及以上;

  3.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导医编外聘用员工待遇。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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