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市铜鼓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铜鼓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岗位:铜鼓县公安局员额制辅警,此次招聘岗位为应急处突执勤岗,负责辖区日常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及县公安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需进行夜间巡逻执勤,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净身高168cm及以上;

  6.双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8.限铜鼓户籍或铜鼓生源(铜鼓户籍指2022年12月31日前为铜鼓户籍,铜鼓生源指在铜鼓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11.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最高在总成绩中加1分)

  1.在省部级体育比赛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2.退伍军人在军级大比武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3.在公安机关有1年及以上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铜鼓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09室,联系人:吴恒,联系电话:0795-8710515。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5)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和视力),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

  3.笔试范围主要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法律常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总分为100分,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四项。

  3.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5.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入闱人员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名次并列的,一并入闱。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因政治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治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铜鼓县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缺额可以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遵守最新防疫规定。辅警招聘全流程严格遵守国家、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视情况根据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铜鼓县公安局

  

2023年3月8日

  

  

2023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招聘合同制幼儿园专任教师78人公告

  

袁州区2023年招聘合同制幼儿园专任教师工作公告

  为加强袁州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面向全社会招聘合同制幼儿专任教师78名,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袁州区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78名,具体岗位在选岗前公示。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岗位专业要求根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版),具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含2023年8月底前如期毕业取得相应学历、书的人员)。招聘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有幼儿园及以上书(含2023年8月底前可以取得幼儿书的人员)。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办园教学经验者可放宽到40岁)。

  4.身体条件符合《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规定要求。

  注: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及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此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公告发布

  通过袁州区政府网站、袁州区政府公众号及宜春就业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报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陆袁州区政府网下载《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由本人如实填写。

  2.报名时间及地点: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袁州大厦16楼1665会议室。

  3.报名材料:本人持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提供学信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原件及复印件2份、填写好的《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并贴好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身份证和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在指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应聘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记录,永不录用)。

  招聘形式

  1.招聘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试讲+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每人限10分钟以内(现场确定题目、现场备课),才艺展示限3分钟以内,内容包括演唱、简笔画(器材自带)、舞蹈、器乐(面试现场设有电子琴,其他乐器自带)中的任一项才艺进行现场展示,音乐伴奏乐曲需自备并自行携带音乐播放设备。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试讲占60%、才艺展示占40%)。

  3.面试教材范围:多元游戏化活动资源包6(6-5),清凉一夏,江西高校出版社。

  )录取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面试成绩相同者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若公示期间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者,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如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选岗安排

  现场公布具体岗位进行选岗,拟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聘用签约

  确定聘用选岗后,第三方劳务公司按程序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如有放弃聘用的拟录人员,空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

  按照非事业编合同制方式管理,受聘幼儿专任教师学校与第三方(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至少连续服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合同期间,受聘幼儿专任教师接受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的双重管理,第三方负责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和五险一金代扣代缴工作。

  六、工资待遇

  第一年,每人每年32000元(含五险一金,下同);第二年,每人每年34000元;第三年,每人每年37000元。

  七、咨询沟通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795-3588028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588535

  宜春市袁州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资股:0795-7028755 

  附件: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

  

 

  

袁州区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派遣单位:公办幼儿园

  

 

  

  

                  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照  片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出生年月

  

  

籍 贯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面貌

  

  

民 族

  

 

  

手 机 号

  

 

  

通讯地址

  

  

QQ号/微信号

  

  

户籍地址

  

  

   号

  

 

  

全日制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原工作单位

  

  

户籍性质

  

 □非农业户籍  □农业户籍

  

刑事(治安)或其他处分

  

□有       □ 无

  

关系说明

  

□在原单位 □在街道 □其他

  

养老保险

  

□已办城镇    □已办小城镇     □尚未投保

  

学习经历

  

学   校   名   称

  

专   业

  

证 明 人

  

时      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工作经历

  

单   位   名   称

  

职务/职称

  

证 明 人

  

在   职   时   间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工 作 单 位

  

电 话 号 码

  

应急事件联系人

  

 

  

  

  

  

  

称谓:      姓名:

  

 

  

  

 

  

  

  

电话:

  

 

  

  

  

  

  

联系地址:

  

 

  

  

  

  

  

  

注:应如实填写表上所有内容,如有隐瞒、编造、篡改等,将以不符合聘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应聘者(本人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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