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万载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5名公告
万载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有效解决我县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如未有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则从其他岗位根据需要顺延补充。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与原消防救援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7)被省、市、县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入职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报名地点:万载县消防救援大队(万载县将军西大道1489号)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位)证书、驾驶证、退伍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入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报名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30%)、单杠引体向上或4×10米折返跑(可选择)(占20%)、双杠曲臂伸或俯卧撑(可选择)(占20%),满分为100分。(体能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项目四项均达到成绩合格线后,方可进行下一轮面试,其中宣传员、驾驶员、汽车维修员、装备维护员、后勤保障员等岗位只需考核3000米。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灭火战斗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驾驶员、汽车维修员、装备维护员和后勤保障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宣传员体能测试成绩仅做参考,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2)内容:分岗位组织考核。灭火战斗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其余岗位人员考核相应的技能。满分为100分。灭火战斗员按面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驾驶员、汽车维修员、装备维护员和后勤保障员按技能考核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宣传员面试成绩和技能成绩各占50%。
3、总成绩计算
(1)灭火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宣传员: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50%。
(3)驾驶员、汽车维修员、装备维护员和后勤保障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如招聘岗位录取排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确定。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见附件4)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3864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文件执行,基本工资4830元,高危补助880元,担任班长、装备技师、驾驶员等职务的享受职务津贴550元,根据职业技能资格享受等级津贴,在队享受工会福利等。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2、报名人员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18720041451(徐)、18379550119(杨)。
附件1:万载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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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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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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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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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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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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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战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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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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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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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男性;2、退役军人、消防员或从事过灭火救援工作的政府专职队员和有田径、篮球、医疗等相关特长人员优先;3、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4、服从岗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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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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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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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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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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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男性;2、有消防车驾驶或从事大车驾驶两年以上经验者优先;3、具备B2及以上驾驶证;4、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5、服从岗位调剂。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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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员
|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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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1、限男性;2、有两年以上汽车维修经验者优先;3、有消防车或B2及以上大车驾驶经验者优先;4、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5、服从岗位调剂。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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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员
|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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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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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男性;2、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 办公软件;3、有一定视频剪辑、拍摄的技能(会CAD绘图优先);4、本科以上及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5、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服从岗位调剂;6、形象气质较佳,普通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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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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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维护员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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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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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男性;2、在消防救援队伍或部队从事过装备管理、维护工作;3、有基础的装备维修维护能力,熟练操作消防救援队伍器材装备;4、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5、服从岗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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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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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员
|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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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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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男性;2、有后勤岗位或厨师岗位工作经历;3、有厨师证或两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优先;4、有医疗、救护等相关从业经历及证件优先;5、24小时值班备勤,准军事化管理,实行轮休制;6、服从岗位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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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万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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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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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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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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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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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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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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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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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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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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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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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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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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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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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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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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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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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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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考核选项 (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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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杆引体向上 ( ) 4×10米折返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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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杠曲臂伸( ) 俯卧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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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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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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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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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何 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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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承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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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有效,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本人自愿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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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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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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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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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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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米跑 (宣传员、驾驶员、汽车维修员、装备维护员、后勤保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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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米跑 (战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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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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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杆引体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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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杠曲臂伸
|
4×10米 折返跑
|
俯卧撑
|
(分)
|
(分)
|
(秒)
|
次(2min)
|
次(2min)
|
(秒)
|
次(2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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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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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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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
|
15′00′
|
15′0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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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2′30
|
22
|
成绩合格者按排名先后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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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万载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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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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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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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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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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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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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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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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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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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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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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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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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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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派出所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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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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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导医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身高156cm及以上;
3.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导医编外聘用员工待遇。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9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2022年6月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宜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功能科辅助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医德医风高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有违公德及公共秩序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人员;
6.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
2.年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其他:五官端正、面容姣好,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表达能力;
4.待遇按照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日
(二)报名材料:
1.简历;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报名咨询:
地址: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北院行政楼6021)
电话:0795-3237396,邮箱:ycrmyyrsk@163.com.
(四)报名方法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到邮箱(ycrmyyrsk@163.com)报名(邮箱投递者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专业+所报岗位名称)。
三、招聘办法
采用面试的形式,得出成绩,录取最高名次,面试分数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六、聘用
(一)聘用后,享受工勤岗位待遇执行。
(二)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首聘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聘用人员人事关系实行劳务派遣形式。
(五)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3年。
七、面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监察室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九、最终解释权归宜春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人 事 科
2022年6月28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引进18人公告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保障提级工程,加大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面向宜春市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副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是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和宜春市中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医养结合和社区卫生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专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甲等妇幼保健院。宜春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甲等中医医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招聘6人,市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4人,市中医院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请见附件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swjwrsk@163.com)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宜阳大厦西座825室),联系电话:0795—3264671。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2年6月5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学历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一)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二)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三)委属公立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五、招聘程序
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体测)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招聘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招聘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招聘。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招聘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2.宜春市第三人民院:0795-3203283;
3.宜春市妇幼保健院:0795-3562008;
4.宜春市中医院:0795-3918346;
5.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2951。
附件: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