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市招聘59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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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及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0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宜春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宜春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6、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 年(即2017年4月30日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最后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7、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服务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8、未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招聘单位同意聘用后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本人及直系亲属组织、参加、支持邪教、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说明
1、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2)。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如能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2、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及之后出生),30岁以下(1991年4月30日及之后出生),25岁以下(1996年4月30日及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2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如资格审查时仍未进行考试,相关考生可凭今年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截图进行预审,待考办出成绩后再进行办理,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视同取得了护士执业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说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22年4月30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9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20年6月为1周年,依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或聘用单位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30日为止。
5、关于户籍和生源的说明。“限某地户籍(或生源)报考”,是指公告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本地生源是指在该地参加高考的考生。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政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4月27日17:00。报名网站为“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网上报名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改报、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请慎重填写。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4月28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考生报名的确定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4月25日、26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三)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时间:2022年4月29日9∶00至12∶00。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减少招聘人数,减少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该岗位取消,并在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改报(只限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的报名注册。岗位被取消且改报未成功的考生可退回已缴报名费,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宜春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宜春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5月21日(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宜春市区,具体考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急需紧缺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免笔试,只需打印考试报名信息表。
2、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试题。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见附件3)医疗卫生类(E类)大纲为准。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主观题不得使用铅笔作答。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考试资料。
4、违纪处理规定。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闱名单。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在公布成绩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告。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计划6至10人的岗位按1∶2.5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
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均不成功或无人递补时,直接组织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面试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入闱考生。
(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医疗背景下的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当岗位入闱面试人数等于或小于招聘计划数时,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将按照宜春市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各地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见附件1)。
1.政策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1152;
(2)袁州区卫健委:0795-7029296;
袁州区人社局:0795-3588535;
(3) 樟树市卫健委:0795-7161695;
樟树市人社局:0795-7362601;
(4)丰城市卫健委:0795-6609130;
丰城市人社局:0795-6608026;
(5)靖安县卫健委:0795-4662710;
靖安县人社局:0795-4650892;
(6)高安市卫健委:0795-5293015;
高安市人社局:0795-5281701;
(7)上高县卫健委:0795-2509213;
上高县人社局:0795-2528023;
(8) 宜丰县卫健委:0795-2758953;
宜丰县委人才办:0795-2765339;
宜丰县人社局:0795-2990771;
(9)铜鼓县卫健委:0795-8687036、8722649;
铜鼓县人社局:15297951100;
(10)万载县卫健委:0795-8981235
万载县人社局:0795-8821570;
2.报名技术咨询:0795-3289660;
3.监督举报电话:0795-3272221、3272598。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rar(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rar(此附件为压缩文件,请在电脑端下载查看)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2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第二次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宜春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扎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政府专职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2、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及勤务保障等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政府专职员招聘条件与范围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2)年龄在18-30岁之间(具体根据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遗传性疾病等,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含16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校正后视力不低于5.0;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具有不能适应强度体能训练等疾病的,如:癫痫、腰椎间盘疾病等;
(6)法律、法规规定的、被原公安消防部队和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及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体能测试、岗位加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9:00至2022年4月26日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yczdzzb@163.com, 报名表见附件2,若发送成功会进行邮箱回复,并发送招聘人员微信群聊二维码。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次招录不组织现场报名。办公室电话:0795-3289119,联系人:皮坚;联系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满分成绩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60%、100米跑占20%,俯卧撑占20%。评分标准见附件3。
(4)体能测试组织:由作训科、队务科、战勤保障科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体能测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进行检录,检录合格后领取号码牌进入待考准备。
(5)成绩应用:3000米跑未达该项目60分直接取消下轮考试资格,以体能测试总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三)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4)面试组织: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5)成绩应用: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四)岗位加试
(1)时间:面试结束后
(2)地点:宜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顺大桥以北市消防应急救援基地内
(3)加试内容:满分成绩为100分,根据所应聘岗位的岗位需求进行加试。
(4)加试组织: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加试。加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五)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消防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轮考试资格,所缺名额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
(5)体检组织:由卫生队会同专职办共同组织实施。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岗位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试成绩,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录用面试成绩高者。
(七)公示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宜春消防网(www.ycxf119.cn)、宜春就业网(www.yc9y.com)和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公示3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
四、队员待遇及保障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每年组织1次健康体检;
3.政府专职员每周轮休两天;
4.工作满一年后,按照《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每年享受带薪休假。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政府专职员基本工资47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3800元/月),灭火救援高危行业补助8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
五、特别提醒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信息发布以宜春消防网(www.ycxf119.cn)、宜春就业网(www.yc9y.com)和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邮件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2年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职员岗位需求.docx
附件2: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x
2022年江西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2022年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算机维护员1名(计算机专业);劳动监察辅助员2名(专业不限)。需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党,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或者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3、普通话标准,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组织纪律性较强,能严守各项纪律规定,保守工作秘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其他危害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
1、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综合年总收入5万元左右。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报名者须持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2022年1月4日—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到市人社局秘书科(宜阳大厦中座947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初定1月14日),其中笔试总分100分、面试总分100分,两项合计进行综合排名。
3、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5-—3220795。
五、聘用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就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合同及管理
1、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到我局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聘用期间要服从单位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
七、其他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应聘人员在考核中应当主动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笔试面试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
2022年江西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引进18人公告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保障提级工程,加大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力度,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面向宜春市外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副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是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和宜春市中医院。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于1969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医养结合和社区卫生为一体的赣西地区规模最大的精神专科医院。宜春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75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甲等妇幼保健院。宜春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的,具有中医特色并与现代医学技术相结合的甲等中医医院。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3家公立医院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计划招聘6人,市妇幼保健院计划招聘4人,市中医院计划招聘8人。(具体岗位请见附件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形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投递(ycswjwrsk@163.com)形式,邮件标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及方向+毕业院校+应聘岗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宜阳大厦西座825室),联系电话:0795—3264671。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2年6月5日。
(三)报名提交材料
居民身份证、学历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内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大学本科起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2017年以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条件为准;对急需紧缺、特别优秀的可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书(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在宜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待遇
(一)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市,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通食宿补贴。
(二)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博士研究生按照一事一议,由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协商确定引进待遇。
(三)委属公立医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享受一年期的免费人才公寓或600元/月标准的住宿补贴。
五、招聘程序
委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和网络投递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一)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应聘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在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体测)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对国(境)外尚未取得学历明的报考人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招聘条件中明确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后,正式办理招聘手续,如未取得,则不予招聘。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若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报考人员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的,采取视频审查、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招聘工作,但须在正式录用前完成现场资格审查、体检等程序。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宜春市卫健委:0795-3264671;
2.宜春市第三人民院:0795-3203283;
3.宜春市妇幼保健院:0795-3562008;
4.宜春市中医院:0795-3918346;
5.宜春市人社局:0795-3272951。
附件: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公立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xls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